2008年6月,一个网名叫“菊花香香儿1986”的女子在网上发了标题为《我就喜欢做二奶,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就很好啊~!》,说自己如何如何喜欢做二奶的生活,而且贴了挑逗和炫耀色彩的照片,激起网友的愤怒。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人肉搜索”工程开始了。搜来搜去,目标人高调亮相,还开了一个网站,网友大呼意外“这是一次炒作!反对!”
北京一女白领的“死亡博客”导致其夫王菲被广大网友展开“人肉搜索”。王菲以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为由将网站告到法院,该“人肉搜索第一案”日前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审理,并引发了人们对“人肉搜索”的反思。这到底是高举道德大旗的虚拟侠客,还是具有破坏性的网络暴力?日前,上海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对此展开了研讨。
薄情丈夫招惹众怒
停不了的搜索谴责
“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层出不穷的“人肉搜索”事件卷裹着“民意”,并最终引发官司。
2007年12月27日晚,北京31岁的女白领姜岩跳楼自杀身亡。此前,姜岩已在博客中,进行了自杀倒计时预告。她回顾了当时与丈夫相识相恋到结合的过程,讲述了丈夫变心的过程以及自己如何挽回都无力的结果。丈夫的毫无悔意和愈加变本加厉,最终让姜岩决定撒手人寰。
丈夫王菲对婚姻的不忠逼死了妻子,网民愤怒了,于是发动了大规模“人肉搜索”,公布了王菲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在姜岩死后,他们种种冷漠绝情的行为,更使网民愤怒升级,甚至有人还赶到王菲的单位和其父母所在小区进行“讨伐”。
今年4月,王菲不堪压力,以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为由,将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某、大旗网、天涯社区经营者告到法院,要求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7月9日,“人肉搜索第一案”在北京朝阳法院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因被告拒绝和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有人说只要你独善其身,就不用怕被搜索。但一位专门从事网络“人肉搜索”业务的“赏金猎人”透露说,只要有人认为你的某些行为和做法是不对的,或拍或写后上传网络,那么你的一切将无秘密可言。
上海社科院互联网研究中心网络主管张健敏表示,美国《时代》周刊称这种大规模的“人肉搜索”为中国特有现象。以往国人说“白天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现在是“有人觉得白天我做的是亏心事吗?”
寻求“道德武器”的底线
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使虚拟的网络无限地向现实延伸,聚集了强大的社会力量。特别是在“赏金猎人”和网络推手的推波助澜下,其产生的能量几乎可以卷裹2.1亿网民。
一专门从事“人肉搜索”业务的“赏金猎人”透露说,他开始参与人肉搜索,是因为想“惩恶扬善”。在支持该观点的人看来:当法律不方便时,“人肉搜索”是最好的道德武器。通过各地网友的联动,进行全社会监督,有助于提高社会公德。比如在“华南虎事件”和“寻找袭击金晶的凶手”中,它就起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地震中,“人肉引擎”也帮助许多心急如焚的家属找到了失散的亲人。51.com等网站更是在日前做节目时表示,“人肉搜索”是网民们大规模的团结协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解决问题”,利大于弊。
反对方则认为,“人肉搜索”背后往往紧跟着网友们“群情激愤”的讨伐。这种“讨伐”往往会成为无形“暴力”。如“最美清洁工”于洋,一个勤工俭学的单亲家庭的女孩子,因“人肉”成为“网络明星”,其真实姓名、电子邮箱、读书的院校、家庭状况、博客地址还有一些生活照片被贴上了网络,正常生活受到干扰。而该事件的始作俑者、网络推手立二,日前也在第一财经的头脑风暴中对“人肉搜索”全盘否定:“这会给社会带来伤害。”
人肉搜索”只是一种手段,是依靠网站、BLOG或者BBS为平台,众网友运用自己知识、经验,对搜索结果不断查找和纠正的过程。它是在专业领域或者其他资讯提供方面的应用,它不能等同为网络暴力。
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2491名公众的一项调查显示,47.3%的公众认为“人肉搜索”是不是网络暴力要视情况而定,79.9%的公众认为应该更好地规范,因为“害怕自己成为下一个被‘人肉’的对象”。
侵权责任谁来承担
目前,以百度、谷歌为首的搜索巨头们实际上已经开始关注“人肉搜索”这一模式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而很多互联网企业也从中发现了巨大商机,试图把“人肉搜索”变为一种盈利工具。“人肉搜索”将会影响更多人的生活。因搜索结果而带来的海量个人信息的复制,特别是以讹传讹,其侵权行为如何界定呢?
在上海律师协会组织的研讨中,与会的上海律师普遍认为,因“人肉搜索”而引发的侮辱和诽谤行为是很容易确认的,网络论坛或网站的管理者可以在监管过程中通过屏蔽关键词或者直接删除人身攻击的帖子,保护目标人的权益。但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隐私法,《民法》中关于隐私的部分又过于概括,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九不准”,对“人肉搜索”的行为是否侵犯隐私权,就很难下结论,而侵犯隐私权其实是“人肉搜索”最令人头痛的地方。
人肉搜索”的本质是网络共享和互助的延伸和体现,它无形中促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如果超越法律界限,就容易越界为“网络暴力”。一旦发生侵权、违法行为应由论坛的管理员、网站的开办者来承担责任,因为网站提供“人肉搜索”是一种商业模式,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行转载的网站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他山之石】
在韩国发布恶性帖子
最高可判7年
2005年6月,一个女孩牵的宠物狗在首尔的地铁车厢内排泄,狗主人为爱犬擦拭后下了车,没有清理座位上的狗屎。这一场面被人用手机拍下后上传到网上论坛,媒体造出了“狗屎女”这一新词。网民发起了寻找“狗屎女”运动,很快就有人将这个女孩就读的学校、身份等信息传到网上。在巨大的压力面前,这个女孩不得不公开道歉,她也因此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
2006年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了立法,规定相关网站不安装实名认证系统,最高可以罚款1000万韩元。对于没有安装实名认证系统的网站,将给3天时间履行命令。3天内仍然不改的,将进行罚款。与此同时,对于个人来说,发布恶性帖子的人最高可以判7年拘役、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相关链接】
著名“人肉搜索”案例
●踩猫事件
2006年2月28日,一组记录残杀小猫的图片被各大网站转载,激起人们的愤怒和谴责。网站上的评论成千上万,网友们愤慨万分,对“踩猫”女人声讨谴责,誓要将凶手揪出来。还有网友将女子头像制成“宇宙A级通缉令”号召大家“抓住这个残害小猫的罪恶女人”。该女子因“人肉搜索”而曝光。
●铜须门
2006年4月12日深夜,一个网名为“锋刃透骨寒”的网友以丈夫的身份爆料说,其结婚六年的妻子与网名为铜须的男子发生了一夜情。帖子中还贴了一段其妻与铜须的QQ聊天记录、铜须的QQ号。该帖在网络世界引起轩然大波,声讨铜须的帖子贴满了各大论坛;通过“人肉搜索”,铜须的真实身份也在网络上曝光。
●最美“清洁工”
2008年4月23日,一位在北京车展现场做清洁工的红衣MM被人偷拍,拖地、擦洗展台、抛光轮胎,红衣MM十几张工作照被发布在了网上。从此“最美清洁工”迅速走红网络。由于“人肉搜索”的力量,很快,关于这个女孩的一切资料被暴露在世人面前:于洋,北京现代音乐学院学生,家境贫困,在电影中客串过演员等。
●辽宁骂人女
2008年5月21日,就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之际,网络上的一个女孩辱骂灾区人民的视频瞬间激起网民愤怒。一个“号召13亿人一起动手把她找出来”的“搜索令”在天涯社区发起,此次搜索行动是最典型的“人肉搜索”,网友通过IP地址,找到上网的具体地点,找到QQ和QQ空间,里面存储的相关资料均被公开。随后,该女子被沈阳警方抓获。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