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汽车出险理赔说"不"的八种情形
作为有车族,每年都要花一大笔钱购买各种车险,但出险后常常遭遇保险公司的闭门羹——车险拒赔,这让很多车主郁闷不已。其实,车险拒赔的根本原因在于车险条款对理赔作出的事无巨细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又常常被投保人所忽略,因而就造成了出险后的N种不赔。
作为车主,不仅要了解保险公司究竟赔什么,更要了解不赔什么,趋利避害,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
不赔之一酒后驾车
案例去年8月晚,孙先生在驾驶途中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孙先生酒后驾车,应负全部责任。孙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他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过,孙先生去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了“闭门羹”。
不赔原因: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此表示,该公司车险保单条款中已经明确提示,保险公司不负责因驾驶员饮酒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而我国《保险法》也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下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承担因此发生的事故赔偿责任,酒后驾车就属于这种情况。
商报提醒:多数司机都知道,酒后开车是违法的,一经发现会被交管部门严肃处理。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知晓酒后驾车无法获得赔偿的。据相关人士介绍,酒后驾车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喝醉,明知酒后驾车危险,还开车。一种是只喝了一点酒,发生事故主要是因为过失引起的。对酒后驾车,商业三者险是明确不赔的,交强险则规定可以由保险公司先垫付抢救费用。而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
还是记住那句话吧:喝酒莫开车,开车勿喝酒。
不赔之二无牌照车出险
案例陈先生花10多万元买了辆新车,并为新车投保了车损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一次缴纳了保费。但出乎意料,不到一星期,在车牌尚未办好之际,陈先生的新车却被偷了。在报案并多次自行寻找无果后,于是,陈先生到保险公司索赔,却被拒赔了。
不赔原因:新车保险单上有特别规定:“本保单项下全车盗抢责任险责任自车辆上牌之日起生效”,因为自己的车牌尚未领到,所以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据业内人士介绍,新车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其他附加险可以用发动机号、车架号办理登记手续,出险后也可以据此认定。而全车盗抢险就不同了,只有正式的牌照才能表明车辆的身份,没有车牌号码没有办法为车辆登记,一旦车辆被盗抢,无法证实车辆身份,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很大,所以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都要求只有在机动车辆上牌后,才正式开始承担保险责任。陈先生车辆丢失在上牌照之前,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尚未开始,保险公司自然不负责赔偿。
商报提醒: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因此,提醒消费者,在新车上牌之前,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
同时需要提醒车主,一旦发生事故且与超载有关,保险公司也可以超载为理由拒赔。而对无证驾驶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的,保险公司也拒赔,原因很简单:所投保险还未生效。
不赔之三未年检车辆出险
案例一位车友开一辆捷达车两年了,每年都上全险,因此对爱车的保障十分有信心。不久前,车辆丢失。去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保险公司答复是:不赔!因为该车当年没年检。
不赔原因: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您上了保险也是白上。记者从北京多家产险公司了解到,每年都有因为车辆没年检而拒赔的事情发生。
商报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按时年检,即使是一天,也不要晚。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丢车不赔,车损不赔,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三者险也不生效,所有赔偿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白买了。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机动车年检是这样规定的,新车在购车后的第二年当月参加年检,并检测尾气;1年以上,6年以内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是两年一检,每年只检测尾气排放。6年以上,10年以内的车辆,每年检验一次;10年以上的机动车每年要检验两次;15年以上的机动车每年检验4次,当检测不合格时,实行强制报废。
不赔之四驾驶人未年审
案例刘女士开富康车5年了,2006年的一天,在正常行驶中因为躲避路人撞在桥头的石栏杆上。车上人员未受严重伤害,但车辆严重受损。该车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车损险、盗抢险、三者险以及不计免赔4项保险。但到保险公司报案后,却被保险公司拒绝。
不赔原因: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刘女士没有年审。保险条款上已写明,如果驾驶人未年审或没有驾照,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为没有年审或者没有驾照,就无法证明你有驾车资格,国家根本就不允许你驾车上路。保险公司自然不会为这种“不合格”买单。
商报提醒:认真一点,别怕麻烦,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现在多数驾驶证不用年审了,改为6年一换证,那更要对换证时间心里有数了。
不赔之五驾车撞了自家人
开车撞上家里人的情况虽不多见,但确实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这一案例曾经轰动全国。
案例刘先生开着一辆北京吉普,快到家门口时不知道怎么搞的撞倒了一位行人。刘先生下车一看,是自己的妻子何女士。何女士受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花了几万元。妻子住院期间,刘先生想起这辆车上了三者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不赔原因: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
商报提醒:开车还是安全第一,不要说是自家人了,别人也不能撞啊!
不赔之六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
案例李小姐家住三环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小区楼与楼之间划出了一些车位,算是一个地上停车场。
每个月李小姐要交给物业300多元停车费。去年6月,李小姐的车在小区停放时丢失。李小姐因为上了车险全险,因此她以盗抢险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凡是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保险公司不赔!
不赔原因: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刮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商报提醒: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据悉,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不赔之七对方全责你不追偿
案例去年4月的一个凌晨,小朱开车不幸和别人相撞,车辆严重损伤。因为对方喝了酒违规行驶,不是小朱的责任。但是事发后,对方不想赔钱想耍赖。小朱不想跟对方纠缠,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不赔原因: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商报提醒: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赔,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不赔之八未及时报案或擅自修复车辆
案例小王在郊区开车途中,不小心撞上一块大石头,导致水箱漏水,情急之下,小王就近找了一家修理厂修好继续赶路。回到城区才想起报案,但保险公司以小王没有及时报案和自行修复为由拒绝赔偿。
不赔原因:由于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根据保险合同,保险人有权对此次事故的损失拒绝赔偿。
而未经保险公司核损,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保险公司也是会拒赔的。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应当尽量修复。车辆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的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未经保险公司核定损失,被保险人不得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直至拒绝赔偿。
商报提醒: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不要擅自对车辆进行修理,要等保险公司定损后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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