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  
后悔卖房 "无行为能力人"起诉房产经纪人返还房产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4/22 9:47:00

后悔卖房 "无行为能力人"起诉房产经纪人返还房产

作者: 李鸿光   

中国法院网讯   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商经纪人自行看中欲出售房屋而购买,是否有效?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就吴莉(化名)要求撤销与二手房中介商经纪人王兰(化名)签署的《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之诉不予支持。

    因吴莉在上海市山海关路承租有面积为10.5平方米的公有住房。2006年3月,吴莉把该处房子出租给他人使用时,又把自己户口迁至到老西门母亲名下的房屋内。2007年10月12日,吴莉与房产中介王兰签订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约定吴莉把山海关路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王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万元。王兰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定金1万元,进入交易中心办理手续,经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王兰支付了尾款29万元,交易中心办完,吴莉交房交钥匙。

    该合同签订后,10月15日,吴莉夫妇去物业公司办妥了公有住房差价换房意见征询及退租手续。11月3日,在房屋交换中心办理差价换房登记手续,吴莉的丈夫在《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上签字。同日,吴莉夫妇携带定金1万元,王兰携带剩余房款29万元,共同至工行购买户名为吴莉、面额30万元、存期3年的《个人住房特种存单》,由吴莉夫妇再次出具收条证明收到存单。王兰凭着证明到物业公司办理租赁关系变更手续,领取了新的《公房租赁凭证》。

    之后,吴莉感觉房屋转让吃亏,多次要求撤销转让合同,在交涉未果下起诉到法院称,王兰是乘自己患病期间没有判断能力的缺陷,利用其经纪人特殊身份诱使低价把房屋转让给她,要求确认该转让合同,因自己系无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

    法庭上,王兰辩称吴莉所诉与事实不符,是吴莉主动提出出售山海关路的房屋,双方达成意向确定为30万元价格成交。认为吴莉在诉状中陈述得非常清楚,不存在精神障碍导致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声称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经纪人不能购买房屋。

    上海某鉴定中心曾对吴莉进行精神检查,在2008年5月下旬得出结论为:吴莉患有脑血管病致精神障碍,于2007年10月12日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时及办理交易手续时,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王兰则认为吴莉入住的精神卫生中心,是收治精神病与老年病的综合性医院所入住的系老年病房,而非精神病病房,请求予以重新鉴定。

    审理中,法院重新委托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对吴莉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再鉴定时,而吴莉及其家属拒绝。法院认为,法律并无硬性规定经纪人不能购买二手房。吴莉患有脑血管病变致精神障碍等疾病,但签署转让合同时间是在出院后一个月,精神状况并不能仅仅依据入院时诊断认定。特别是法院委托重新鉴定后,吴莉及家属拒绝配合,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退一步讲,即使吴莉在民事行为能力上确有缺陷,但其丈夫作为监护人也参与了该房屋转让全过程,包括在《公有住房同住人意见书》、《退房单》以及房款《收据》上签字,应当认为吴莉的转让行为是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的,遂判决吴莉败诉。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钢琴“变短”不影响质量 消费者起诉商家被驳
下一篇:四方法鉴别真假产权证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 商铺没有房产证 租户无法办执照法...
· 律师答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
· 关于审理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中发现涉...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主管部门是哪里
· 当商品房达到何种形象进度时,才可...
· 村委会是否有权决定发包村办矿山企...
· 石家庄市拆迁区位补偿标准价格最新
· 石家庄律师在线解答土地房产矿产资...
· 商品房买卖之法律自助手册
· 出租房发生火灾烧毁他人财物 房客...
· 房地产税收筹划讲座企业税务风险和...
· 山西原平:会议纪要与国家法规的博...
· [林权托管]林权证登记托管委托...
· 房屋外墙或者屋顶渗漏水的维修费用...
· 原创: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最新:买卖房屋需要交哪些税?
· 石家庄律师在线办公之:买房子除了...
·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全过程
· 承包期内承包人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是...
· 最终办不下来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
·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