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民法顾问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损害赔偿 | 医疗纠纷 | 消费者维权 | 涉外和基本理论  
继承  
孤老承包的土地能否继承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8/15 17:46:00

孤老承包的土地能否继承
雅安日报    【案情】

8月10日,汉源县潘文福说起照顾、安葬一位无儿无女孤老时的事就叹息。在他看来,自己有老人的遗书,他就有房屋和土地的继承权,老人名下的土地被征用,其土地款就不属集体而属自己的了。

潘文福说,老人名叫曹正清,无儿无女,是一名手脚都不方便的残疾人。他是曹正清的亲侄子,长期以来,曹正清土地里的活全部由他家人承担。2005年后,曹正清生活不能自理了,他就在家中照顾老人。

2006年上半年,由于想外出打工挣钱,潘文福曾向村组干部提出另外请人照顾曹正清,但村组干部以人不好找为由,要求潘文福担当起照顾老人的任务,曹正清死后,留下的房屋和土地归潘文福继承。于是潘文福又继续照顾曹正清。同年10月20日左右,曹正清写下一份遗书,遗书内容大概为:潘文福照顾至他死后,他名下的房子和土地归潘文福继承。

写下遗书没过几天,曹正清老人就去世了。曹正清去世后,潘文福按照当地风俗,花几千元钱将老人安葬了。

老人离世后,潘文福同往常一样种植着老人名下的所有土地。2008年,当地一变电站工程征用土地,曹正清遗留下来的土地被征用0.36亩,其所征土地补偿款由组上领取,而就是这0.36亩的土地补偿款,潘文福与村民因此而打起了“肚皮官司”。

在潘文福看来,既然遗书上注明土地归他所有,征用土地款理所当然要归他。村民则认为,潘文福耕种土地可以,但如果土地被征用,其性质就变了,补偿款不能给潘文福,而应是全组村民共同所有。潘文福找到村干部,村干部表示按村民意见办。

【评析】

就土地而言,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土地属集体所有。土地承包人曹正清去世后,他那份土地就没有承包人了,其权属自然归集体所有。如果征用土地时,土地上种植有相应的农作物,征用单位又支付有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应归种植者所有,但土地补偿款部分应由集体所得。

如何支付曹正清这份土地补偿款,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应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式来决定,即最后的表决结果而决定。

就遗书已载明“继承土地”一事,曹正清对房产等属于自己的财物可以处分,但没有权利处分属于集体所有的财物的权利,所以即便是遗书上有注明,这部分内容也是无法律效力的。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南京警察34路公交猥亵耍流氓最新报道
下一篇:签订合伙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石家庄法律咨询]丧偶儿媳没有改...
· 对妇女继承权的法律探讨
· 不能说话写字但有意识 他人帮按手...
· 继承案件证据收集备忘
· 病危时立了口头遗嘱 后又清醒怎么...
· : 出嫁女儿与娘家对簿公堂争房产...
· 龚如心千亿遗产案 港终审法院驳回...
· 遗赠订立后可以变更和撤销吗?
· 老人病逝遗体无人认领 医院起诉唯...
· 石家庄继承律师:遗产遗嘱有哪些特...
· 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
·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家产
·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对老人财产的合法继承?
· 遗赠扶养协议及写作解读
·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 石家庄继承律师:什么是遗嘱?遗嘱...
· 继承的四种方式
· 要变更、撤销遗嘱,不用征得子女同...
· 不可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 赡养协议书一般可包括以下内容
· 对前妻父母尽孝多年河北一丧偶女婿...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