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一辆捷达车自北向南正常行驶,驶过中心岗时,忽然车速加快,一路偏右,从非机动车道驶上了便道。当时出事车辆大概有七八十迈的车速,撞上了正在路边等红灯的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走了约30米后,被路边的护栏截住。路人透过车窗发现,一名中年司机靠在驾驶座上,已经昏迷不醒。”
“事故发生后,急救中心医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治伤员,当时捷达车驾驶员呼吸、心跳已经停止,瞳孔散大,经过现场抢救和医院急诊科抢救无效后死亡,大部分伤者以皮肤擦挫伤居多,除两人伤势严重之外,其他人员的情况比较稳定,都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还需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接受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两位重伤患者主要是头部受到剧烈撞击,受伤较重,初步诊断为颅内出血和脑震荡,所以在中心救治期间出现了昏迷和嗜睡的现象,现已转院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另据全保定网报道,“截至发稿时,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伤者和伤者家属的情绪平稳了很多,多位家属开始对这起事故的后续处理关注起来。一位患者家属在接受采访时对医药费等表示了担忧,由于此次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责任归属问题还未最终明确,医药费等治疗费用到底由谁来承担还是个未知数。虽然肇事司机最终的死亡原因还不能确定,但据观察其未有明显的皮外伤,所以突发急病的可能性较大,但最终的结果还是需要等待尸检后才能确定。”
这一惨痛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市民中引起了激烈的争论。究竟责任归属该如何界定?已经去世的司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伤者及家属还可以向谁追讨赔偿?本刊记者对我市交警部门、资深律师、保险理赔人员及市民进行了采访。
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交警大队工作人员
经过调查,该车手续齐全,司机证照齐全,车主为其妻子。当时该车辆为绿灯正常行驶,速度并不快,经过初步调查结果为肇事捷达司机心脏病突发死亡,排除蓄意撞人的可能,具体结果尚待法医鉴定。
寿险理赔过程
李风 PICC寿险理赔服务人员
能够为伤者提供保险赔偿的包括两部分,一是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一是寿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如果这起交通事故的伤者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则可以根据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理赔程序是这样的:要在保险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都会有专门的报案电话。在交通事故中,要出具交警部门提供的责任认定书。在本案中,伤者都在住院治疗,同时还要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救治、急诊及住院的相关票据和病历,由保险理赔人员进行核实。如果确实在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内,就可以进行赔付了。
还应该注意的是,由于本案是交通事故,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在司机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司机要先赔偿一部分,这份清单也要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理算赔付。
车辆年检也应体检
刘坤 公务员
听说了这一交通事故,吓得我出了一身冷汗,因为那个路段也是我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幸亏当日没有在那里等红绿灯。很明显,造成这一惨剧责任应该在司机身上,但我同时想到,身患心脏病的人是否具有领取驾照的资质?
我也是一名取得驾照多年的私家车主,尽管车辆年检时有体检,但也就是查查视力和大脑反应,顶多10分钟就完事了。颁发驾照的部门应该加强审查,在考取驾照和年检时对司机的身体状况进行详细检查,而不是敷衍了事。我建议,每年的车检也应该为司机设置更为具体的体检环节,或者由正规医院开具体检证明,单位每年都会组织职工进行体检,这样的要求想必不难做到。对类似心脏病这样的易突发疾病,不能继续使用驾照,这样将既是对司机的健康负责,也对行人的安全提供了保障。
患有心脏病开车的司机必定大有人在,而发生事故的只是冰山一角。与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讨论该由谁负责,倒不如防患于未然,坚决不让患有严重心脏病的“危险司机”上路。
肇事司机应负全责
苑康 日方昇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件交通事故责任归属于肇事司机。司机知道自己有心脏病,本身就不应该开车。在法律上讲,这是一种放任的状态。
这一案件的举证责任在被告,也就是司机。尽管他在事故中去世,但不能逃避民事责任,伤者仍旧可以向他及交纳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一旦拿到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起诉。司机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是平等的关系,但从赔偿来看,一般保险公司优先。保险公司是有限额的,不够的部分再由司机赔偿。
就以前的案例来说,原告的请求预计加起来要超过百万,而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力有限。并且肇事司机究竟上了多少保险还是未知数,如果只有机动车强制三者险,赔偿金额可能只有几万,剩下的只能向司机索赔。就司机方来说,理论上他名下的财产,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因素后,都可以拿来赔偿,其家属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法律背景
尹一倩 大学生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人声讨司机,有人同情伤者,我却在第一时间上网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结果却令人震惊:肇事司机根本不该开着捷达轿车出现在马路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不得驾驶机动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二)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什么是“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在附件五中有明确的规定:“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包括:“心血管系统疾病,器质性心脏病……”
法律在此,别的不再多说。
司机应倍加呵护身体
董丽英 医生
关于司机突发心脏病的报道屡见报端,之前也曾看过报道说,在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上,一名特6路公交车司机突发心脏病,临终前,他强忍剧痛踩住刹车,保住了全车20多名乘客的安全。作为医生,我很清楚心脏猝死的病人临终前非常难受,司机能在肉体受煎熬的同时停住大公共汽车,是很不容易的。在本市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中,司机同样也承受了巨大的身心痛苦,冲入人群应该不是他的本意,只是身体失控出现的无奈之举。
现代人很多都会开车,还可能因为职业的原因长时间驾驶,每天的精神高度紧张,肢体活动量小,为了避免出现心脑血管方面的疾病,一定要注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尽量不要喝酒、抽烟、喝过浓的茶水,还要充分利用休息时间进行身体锻炼,调整自己的精神状态。总之,特殊的工作者更需要呵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