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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庭审全纪录 |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1/10 17:32:00 |
李庄案庭审全纪录 |
[ 2010-1-9 15:10:00 | By: 姜敏 ] |
有消息人士透露,李庄案庭审前,重庆召开会议为该案做准备。随后的李庄案庭审确如预料般激烈紧张,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庄案审判长付鸣剑多次休庭。多名旁听者称,面对激烈辩论,审判长有些紧张。“可以说,审判长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总结说,对于基层法院来说,审判长当天已经表现出相当高的专业水准。
本报讯 2009年最后一天,凌晨1时许,李庄案庭审结束。据透露,三个小时前,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大学的5名法学学者,已被重庆方面紧急召集到法院。庭审一结束,专家们被请进了会议室,研讨庭审得失。
重庆公检法高层云集现场
昨天,有重庆方面人士透露,去年12月30日的庭审现场,重庆市司法界多名高层均到庭旁听。
“重庆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都在里面。”该人士称,重庆市政法委的官员也出现在现场。
中午休庭期间,记者见到了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而安检出示证件时,记者看到许多着便装者持警官证入场。
庭审现场,李庄接受询问时称,审讯他的警员曾透露,“抓我是开了‘大三长’会议决定的”,并劝其早些认罪。所谓的“大三长”是指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这一消息,未得到重庆官方回应。
知情者介绍,庭审结束后,重庆政法系统邀请了5名法学专家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研讨庭审得失。公检法系统人士都有人与会。
上述人士介绍,会议持续到了昨天凌晨2点多。
学者认为庭审有得有失
上述人士介绍,参会的5名学者,分别为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西南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李昌林、西南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潘金贵、西南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高一飞、西南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梅传强。
他透露,研讨会现场气氛相当宽松。有学者在会上公开问检方,“你们心里真的认为李庄构成伪造证据罪和妨碍作证罪?”检方当时如何回答,该人士没有透露。
对于控辩双方的表现,与会学者看法不一。
据介绍,有一名学者对辩方评价很高,“看起来很精彩,实际上控辩双方实力悬殊很大。可以说,重庆市找不到可以与两名辩护律师抗衡的男性公诉人。”
昨日,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证实自己参会。他认为,从庭审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人士的专业素质大幅提高了。两位公诉人在庭上机智地避开了辩方设置的“陷阱”,按照自己的公诉思路走,没有跟着辩方走,表现得很不错。
陈忠林认为,本次庭审,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基本得到保障。
不过,有学者指出,从庭审现场情况看,也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比如,控方如果事先把证据复印件全部提供给辩方就更好了。”陈忠林认为,庭上控方不愿将证据给辩方查看,虽然不违法,但程序上确需完善。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褚朝新
控辩舌战酣 频闻法槌声
审判长多次休庭和提醒别跑题;专家称其遭遇挑战前所未有
刚开庭,李庄提出“申请审判员和公诉人集体回避”。这是付鸣剑要面对的首个挑战。
李庄力争回避 审判长休庭以对
李庄称,自己的案子是龚刚模案延伸案,同一个专案组侦办两案,他发现侦办组中有警员涉嫌刑讯逼供龚刚模。因此,请求审判员和公诉人集体回避。
付鸣剑扭头与左右陪审员交流后,驳回该申请。
“经合议庭合议,被告人李庄的申请无法无据,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诉。”付鸣剑说。
李庄再次要求当庭递交5份书面申请,遭到付鸣剑拒绝,理由是“庭审已经进入质证程序”。
“法院给我的《被告人权利告知书》上,写明了我有这个权利,审判长却都给我驳回了。你哪怕出去方便一下,然后回来跟我说不行,也可以啊。”李庄力争。
付鸣剑挥槌宣布,“休庭10分钟”。
10分钟后,付鸣剑允许李庄递交申请,对其申请一一作答后,要求公诉人询问被告人。
“证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8个证人有7个被重庆公安关起来了,他们不愿意出庭,你们完全可以强制他们出庭。”因没有证人出庭,李庄拒绝继续下一环节。
“如果我的这些合法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这个庭开下去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我一句话都不说,也请我的两位辩护人保持沉默,让审判长和公诉人他们两个去审……”李庄随即沉默。
公诉人连续问了2个问题,李庄都沉默以对。公诉人随即决定,放弃发问。
付鸣剑让辩护律师开始询问。
“我有满肚子的话要说,说话的前提是依法,我已经做好了进监狱的准备,你们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吧。”李庄还劝审判长把案子移交出去,“尽快丢掉我这个烫手山芋”。
“被告人李庄请注意,今天是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你涉嫌伪造证据和妨碍作证罪,请你遵守法庭程序。”公诉人突然插话。
“那我申请让3位公诉人回避。这个,需要检察长才能答复,你审判长无权决定。”李庄又说。
庭上庭下,都注视着付鸣剑。他再次敲槌,“休庭10分钟”。
两次要求查看检方材料 法庭裁决不同
申请再次被驳回后,李庄突然表示愿意配合庭审。
“我保留我的权利,但我们不能浪费司法资源,请公诉人重新提问。”李庄说。
举证阶段,检方相继宣读了龚刚模、李庄的助理律师马晓军的证言。
因事先没有获得马晓军的证言,辩护律师要求查看,被检方当庭拒绝。
“你代表国家检察机关出庭,按你说的,你的证据都是合法的,那为什么藏着掖着不敢拿出来给大家看看?你们不让证人出庭,证人证言不给辩方看,你们究竟有什么猫腻?”李庄辩护律师陈有西当庭质疑。
辩护律师当庭请求审判长付鸣剑,出面要求检方提供材料。
付鸣剑再次与左右低声商议后,要求控方将材料交由法警,送给李庄和辩护律师查看。
当控方宣读了龚刚模的辩护人、重庆律师吴家友的证言时,高子程和李庄再次提出,“我们没有见过吴家友的证言材料,请求现场查看。”
付鸣剑此次没有直接裁决,而是问公诉人幺玲:“公诉人,你对辩方的要求有何意见?”
“审判长,公诉人听从法庭的裁决。”幺玲回答。
这一次,付鸣剑没有支持辩方请求,他看了看幺玲说,“公诉人,你可以直接进行下一组证据的举示了”。
没有得到法庭支持,辩护律师笑着摇头。
控辩交锋激烈 审判长多次提醒别跑题
在质证阶段,付鸣剑不得不频繁提醒双方注意庭审的程序。
“龚刚模9月份的笔录中,就说过自己被黑社会敲诈。此时,李庄还不认识他,怎么能说龚刚模被敲诈是李庄诱导编造的呢?”质证阶段,辩护律师高子程提出,不能认定李庄唆使龚刚模家属做伪证。
“我提醒辩护人,现在是法庭质证阶段,辩方应就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发表观点,其他的看法可以在辩论阶段发表。”付鸣剑打断说。
庭上,李庄不断重复讲述同一时间或观点,也遭到付鸣剑的提醒。
在查看马晓春的证言材料后,辩护律师高子程质疑说,马晓春不是李庄的同案犯,是一个普通证人。可警方将其关在看守所,这是非法的。作为检察机关代表,公诉人本应监督,但却不制止纠正,还拿到庭上作为指控被告人的证据,实在不妥。
其间,付鸣剑多次提醒,“请辩护人就举证的证据发表看法,简明扼要的表达自己的观点。”
公诉人幺玲当庭回应:“证据合不合法,关键看取证主体、程序和形式要件是否合法,上述证人证言都是两名侦查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询问的,符合法律规定,而且询问笔录都有证人的签名和捺印,形式要件也是合法的。”
“我提醒辩方注意,不要无端指责公诉机关。我还想提醒辩方注意,这是人民法院,请注意你的坐姿,也不要对公诉人指指点点。”幺玲说。
现场,双方气氛紧张。
因麦克风距离太近,庭下的旁听者不时听到审判长付鸣剑喘息和叹息声,看到他用手抹额头擦汗。
记者发现,付鸣剑在训诫辩护人时,说成了训诫公诉人,还说错了时间。
公诉人抛出嫖宿说 辩护律师称其道德审判
在庭审即将结束时,公诉人幺玲做了最后一次陈词。发言中,她说李庄在重庆期间,龚刚模家属曾经安排他在一家四星级酒店五六千一晚嫖宿。
“你这是诽谤,我嫖谁了,你认识吗,有证据吗?”幺玲此话引起李庄强烈反应。
而辩护律师陈有西也表现得相当气愤:“你这是法律审判没有证据了,搞道德审判。这与今天的案子有关吗?我一直还很敬佩公诉人的敬业精神,但是你这句话让我觉得你人格有问题。”
审判长付鸣剑对双方“跑题”的争执,没有制止,随即宣布庭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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