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是未成年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如何确定?
(1)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3、如何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4、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前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5、未成年人致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如果该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6、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十八周岁,但在受害人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7、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8、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9、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后,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由谁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后,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