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老陈醋金字招牌遭遇李鬼
与四川宝宁醋、福建红曲醋、镇江香醋并称为中国四大名醋的山西老陈醋正在经受不法醋厂的冲击,有专家担心,如不加大对不法醋厂的打击,山西老陈醋这张山西省的金质名片有可能变色。
一个“合法”醋厂的诞生
不久前,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山西清徐县一些醋厂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名为清徐县奥林醋业有限公司的合法商品醋生产企业疑似大量使用冰乙酸勾兑白醋、老陈醋等产品向市场销售,稽查人员在现场查出疑似使用冰乙酸勾兑的不合格醋产品1万多箱,未取得QS认证擅自生产的白醋900箱。
发现这一问题后,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即将问题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暂时收回该企业的QS证书,并在随后几日对该企业的生产车间进行了查封,等待检验结果出具后作进一步处理。目前这一案件的最终结果仍没有向外界公布。
国家早在2004年便明令禁止用冰乙酸直接勾兑配制食醋(含白醋),然而在有“醋都”之称的山西省清徐县,这一问题不仅没有根绝,反而出现在像“奥林醋业有限公司”这样的正规食醋生产企业之中。
不仅如此,一件更为可怕的事情是,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清徐县醋系列产品生产企业大小共有50余家,产量占全省的三分之二,其中领到“市场准入证”———即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44家,其中有6家属于上规模大中型生产企业,在其余38家“有证”生产小企业中,大多数企业不按“山西老陈醋”的传统工艺生产,在制作过程中偷工减料。
在采访中,一些山西食醋行业的研究分析人士也证实了这一点。他们表示,山西老陈醋生产有着复杂的工艺和设备要求,最终的产品必须是酿造产生。目前山西每年生产商品醋30万吨左右,大小生产厂家有500余家,但有商标的企业仅有40余家,一些小厂根本不具备老陈醋的传统生产能力,不惜使用冰乙酸非法勾兑老陈醋,低价入市,恶性竞争,进而扰乱整个市场。
清徐县奥林醋业有限公司是一个注册资本仅为50万元的小规模醋厂,在采访中当地工商部门的一些负责人甚至不知道当地还有这样一家企业,在发现问题前企业相关手续证照齐全,是一家合法的陈醋、老陈醋生产企业。
在该公司的宣传网页上,该公司称:“生产的‘奥升’牌老陈醋、陈醋、白醋、礼品醋及‘强健’牌系列醋两大系列三十多个品种,质量上乘,包装精美,行销全国,其产品不仅具有绵、酸、香,甜的山西老陈醋传统风味,而且还具备消费者健康所需要微量元素和各种氨基酸,不失为佐餐和馈赠之佳品。”
与此同时该公司还拥有“山西省放心食品”、“国家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山西省著名商标”、“全国第十二届厨师节指定产品”、“环保达标企业”等荣誉称号。然而正是这样一个企业,却被质检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量问题醋的存在。
业内人士则指出,该企业未取得白醋生产许可证就进行生产销售本身违法,同时食用级冰乙酸价格要比工业冰乙酸高得多,每吨出厂价一般在8000元以上,而该企业每吨白醋的生产成本包括包装、运销、人力等全部加起来不足5000元。
那么这样的企业又是如何获得审批,顺利拿到市场准入证的呢?有知情人士透露,由于这家企业根本没有生产老陈醋、陈醋的设备,在领取“市场准入证”时把库房临时改造成酿造车间,并从别的企业借来高粱、麸皮等原料做摆设。在领取到“市场准入证”之后又改回库房,生产车间内根本不酿造而是单纯的勾兑,而且在厂里还秘密安装了储存“冰乙酸”的大罐。在顺利进入行业后又通过特殊渠道先后拿到“山西省著名商标”、“山西省名牌产品”等称号,并从2009年开始大规模勾兑山西老陈醋、陈醋、白醋等产品销售,直至被检查人员发现。
在采访中,清徐县工商部门的相关同志向记者坦言,在当地一些小醋厂违反操作流程勾兑老陈醋、将散醋供应给大厂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因其不属于工商查处范围,他们对此也勉为其难。
“金名片”正在遭受李鬼玷污
山西省酿醋协会会长曹文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山西来说,老陈醋所拥有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它的经济意义,它是山西的“金名片”。但是,从今天逐渐显现的一些端倪来看,这张金名片正在遭受来自行业内部的玷污。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2003年央视曝光清徐勾兑假醋后,当时清徐的所有醋厂都停业整顿,仅仅保留了东湖、水塔、紫林和来福四个厂继续生产;2004年国家下发QS标准认证,又清理了一批企业。经过这两次大规模的市场整顿,山西醋企业数量锐减到一二百家,行业得到了很大的规范。但是在这几年一些小企业为了在夹缝中求生不惜“重操旧业”,这一现象如果不能及时得到严厉制止,势必再次殃及山西整个醋产业。
据了解,目前山西醋总体产量在30万吨左右,占全国市场10%左右的份额,2009年销售收入仅为6.85亿元。这些醋分散在40多家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以及几百家没有生产许可证的散醋加工点手中。
曹文杰说,山西醋行业小企业作坊多如牛毛,整个山西醋业生产企业良莠不齐的现状,是阻碍山西老陈醋发展的一大弊病。由于行业进入门槛低,山西醋业小企业小作坊林立,这些家庭作坊式的小醋厂,生产成本很低,不需要培育品牌。而那些大醋厂经营成本高,生产成本也高,再加上沉重的贷款利息和品牌投入等,造成产品的高成本,在和小醋厂产品市场价位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本来就利润微薄。为了争夺市场,他们只好不惜以大放血的方式低价倾销。
曹文杰表示,更有甚者个别小企业、小作坊打着山西老陈醋的牌子干一些非法的勾当,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也使得山西正宗的老陈醋价格一降再降。由于一些小企业制假贩假、并在市场上对大企业形成价格竞争,使得许多大企业不得不忙于应对内部的市场争夺,无暇放眼外部市场,严重地影响了山西醋业的发展和山西经济的增长。
曹文杰告诉记者,2009年底,山西省正式实施《关于促进山西醋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简称“醋八条”)。按照“醋八条”规定,山西省将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对分散的小醋坊进行集中连片改造,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作为示范基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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