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证书
(一)文书的基本知识
拍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拍卖人的申请,依法对拍卖活动进行现场法律监督,并证明拍卖活动真实、合法的活动。公证机关在此过程中所制作的具有证明效力的文书即拍卖公证书。
制作拍卖公证书是公证机关办理拍卖公证的产物,二者密不可分,公证机关办理拍卖公证大体可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受理申请。拍卖申请由拍卖人向其住所地或拍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由于公证机关要对拍卖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审查,因此,拍卖公证的申请应在拍卖活动开始前提出。申请时应提供: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证明;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证明,法人拍卖其资产要提交所有人同意拍卖的证明;拍卖章程或办法,拍卖公告草稿,拍卖日程安排表等与拍卖程序活动有关的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如必要的经济担保文件,拍卖合同草稿等。
第二,拍卖前的审查。包括:审查拍卖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是否属实,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审查拍卖企业的资格,业务范围及其代表人(代理人)的身份及权利能力;审查拍卖标的所有权状况,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审查拍卖公告载明的拍卖标的与实物是否相符;审查拍卖委托合同、拍卖章程是否真实、合法,必要的批准手续是否齐备等。
第三,公证员亲临拍卖活动现场进行法律监督,包括检查拍卖主持人是否符合要求,审核竞买人的身份是否属实,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和参与竞买的资格;监督看样、开拍、竞买、拍定、当场交付拍卖标的等活动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宣读公证词。公证员完成上述对拍卖的审查、监督活动后,认为拍卖活动真实、合法,符合预定的拍卖程序要求的,应当在拍卖活动现场宣读公证词,对整个拍卖活动给予公证。公证证明从宣读之日起生效。在拍卖结束后,公证处应当在7日内,根据该公证词另行制成公证书发给当事人。
(二)文书的主要内容及制作要求
拍卖公证书的主要内容有:简要的拍卖情况,竞买人的情况,拍卖结果的合法性等。
制作拍卖公证书要求写明拍卖依据,竞买人的竞买过程等是否合法。
(三)格式
格式一 拍卖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拍卖单位全称.)于××××年×月×日,在××(地点)对××××(拍卖物名称)举行了公开拍卖。竞买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或:竞买人××××(单位全称)﹞以人民币(或外汇人民币)×××元中买。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拍卖单位和竞买人均具有合法的拍卖、竞买资格,拍卖物符合国家规定,拍卖程序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拍卖规则)的规定,拍卖结果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格式适用于自行拍卖公证。
格式二 拍卖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拍卖单位全称)受出买人的委托,于××××年×月×日在××(地点)对××××(拍卖物名称)举行了公开拍卖,应买人×××(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或应买人××××(单位全称)〕以人民币(或外汇人民币)×××元中买。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拍卖活动有出卖人合法委托,拍卖单位和应买人均具有合法的拍卖、应买资格,拍卖物符合国家规定,拍卖程序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拍卖规则)的规定,拍卖结果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格式适用于委托拍卖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