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货物运输出口代理业务主要环节
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出口代理业务与传统的班轮运输的货物出口大体相同,所不同的是增加了集装箱这一环节,出现了发放和接受空箱和重箱、集装箱的装箱作业等环节,改变了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制定和采用了适应集装箱作业和交接的单证。集装箱货物运输出口代理业务的主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揽货与委托 集装箱货物运输属于班轮运输,对于货运代理人来说,班轮运输是从揽货开始的。揽货又称揽载(Canvassion),是指货运代理人为使自己所经营的代理业务从货主那里争取更多的货源,以期获得最好的经营效益的行为。
班轮运输是船公司在特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船期表进行有规则的、反复的航行和运输。船公司为了使船舶的载重量或箱位得到充分利用,力争做到“满舱满载”,除了自己揽货外,还委托其代理人揽货,甚至主动与货运代理公司建立关系,签订协议,留给其一定数量的箱位,争取更多的货源。货运代理人有时为了获得较低的运价或稳定的箱位主动与船公司协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在货物托运前一定时间内填制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Caniainer Booking Noie)或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Eiiirusting Order for Export Good)委托货运代理人订舱。这就是委托方提出的“要约”,被委托方一经书面确认,意味着“承诺”,双方之间的契约行为成立。因此委托书应有委托单位签字盖章,使之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1.托运集装箱货必须具备的条件 (1)信用证应有可装运集装箱的条款; (2)货物具备适宜集装箱运输,并有出口许可证; (3)货物每件毛重及长度不超过集装箱的最大承载量和箱内的长度; (4)货物的密度必须是集装箱能承受的; (5)特种货物必须具备特种集装箱,承运人提供有困难时,发货人必须能够自备; (6)整箱货托运必须在同一目的港。 2.适于集装箱运输货物的分类 将货物装载于集装箱中进行运输,在技术上是否可能和经济上是否合理,按其适应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1)最适宜货物(Prime Suitable Coniainerizable Cargo) 属于这一类的货物一般都是价值较高,海运运价也比较高的货物,且易于破损和被盗的货物,例如:酒类、医药用品、收音机、纺织品、服装、打字机、照相机、电视机、光学仪器、各种小型电器及小五金等都属于这类货物。
(2)适宜货物(Suitable Containerizable Cargo) 属于这一类的货物,其本身价值并不很高,海运运价也比最适宜货物低一些。这类货物破损和被盗的可能性较小,例如:电线、电缆、铅丝、纸浆、袋装面粉、咖啡、生皮、炭精以及各种轻工产品等易成为赔偿对象的货物。
(3)临界货物(Marginal Containerizale Cargo) 这类货物虽然在技术上将它们装人集装箱是可能的,但是因为它们本身的价值和海运运价都较低,受损和被盗的可能性也很小,将它们装人集装箱进行运输,经济效益并不显著,而且它们的形状、重量和包装也难以实现集装箱化。属于这类货物如钢锭、生铁、原木等。
(4)不适宜货物(Unsuitable Containerizale Cargo) 属于这类货物有的是因货物的物理性质而不能装人集装箱内;有的是在大量运输时,使用专用船(如使用散货专用船运输的大批量散货;使用滚装船运输大批量的卡车,以及矿山、工程车辆等)运输反而能提高运输效率的货物。如废钢铁、长40英尺以上的桥梁、铁塔、大型发电机等钢铁结构物等,都属于这一类货物。
货运代理人根据货物的数量、性质和适箱情况,航线、船期、运价、箱位和集装箱类型等,以及运输条件和信用证要求决定是否可以接受订舱委托,若不能接受或某些要求无法满足,应及时作出反应,以免耽误船期,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根据与船公司的协议或经与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联系,取得订舱口头确认,可以满足货主的委托要求,即可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二)订舱配载
货运代理人填制集装箱货物委托单(场站收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其所营运的船舶在截单期前办理托运订舱(Space Bookg),以得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确认。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审核托运单,确认无误可以接受订舱后,在装货单(场站收据副本)上签章,以表明承运货物的“承诺”,填写船名、航次、提单号,然后留下船代留底和运费通知(一)、(二)共三联;若七联单仅留船代留底联,将其余各联退还给货运代理人作为对该批货物订舱的确认,以备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而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则在承诺承运货物后,根据集装箱货物委托单的船代留底联缮制集装箱货物清单,分送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港务公司(或集装箱装卸作业区),据以准备空箱的发放和重箱的交接、保管以及装船。
利用集装箱运输货物,需要正确掌握该种货物的知识,这不仅要选择适合于集装箱的货物,而且也要选择适合于货物的集装箱。 因此,为了利用集装箱能使货物更有效地装载,安全地完成运输任务,必须研究以下几点: ①该种货物最好使用哪一种集装箱; ②每个集装箱能装多少货物; ③这批货物需要多少个集装箱。 为了满足这些要求,就需要具有充分的有关集装箱结构和货物性质以及装载技术方面的知识。所以,货运代理人订舱以后,提取空箱以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集装箱的选用和集装箱的配载:
1、集装箱的选用 A、集装箱的种类 在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过程中,因所装货物的性质和运输条件不同而出现了不同种类的集装箱,它们适宜装载不同的货物。 (1)杂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杂货集装箱也称干货集装箱,这是一种除冷冻货、活动物、植物外,最通用的=种集装箱,适用于各种于杂货,包括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轻工产品、食品、机械、仪器、家用电器、医药及各种贵重物品等,适用装载的货种非常多,不适宜装载这种杂货箱的货物有如下几种:
①冷冻货或严格要求保持一定温度的货物; ②不能用人力或叉车装箱的重货; ③不能从箱门进行装卸作业的长大件货物; ④产生的集中负荷超过箱底承受强度的货物; ⑤散货或液体货; ⑥在杂货集装箱中不能充分系紧的货物; ⑦需要特别通风的货物; ⑧活动物等。 (2)保温集装箱(Insulated Container) 保温集装箱是一种所有箱壁都用导热率低的材料隔热,用来运输需要冷藏和保温货物的集装箱,通常有以下几种: ①冷藏集装箱(Refrigerated Container) 这是用来运输冷冻货物,主要是冷冻食品,如冷冻鱼、肉、虾等;低温水果、蔬菜、干酪等货物;胶片、某些药品等需要保持一定温度的货物,能保持所定温度的保温集装箱。 使用这种集装箱在装箱前须检验冷冻装置,船上要有电源插头,能使冷冻集装箱的制冷设备正常运转。 ②隔热集装箱(Insulatal Produce Container) 这是一种为防止箱内温度上升,使货物保持鲜度,主要用于载运水果、蔬菜等类货物的集装箱。通常用于冰制冷,保持时间约为72小时。 ③通风集装箱(Ventilated Container) 这是一种为装运不需要冷冻,且具有呼吸作用的水果、蔬菜等类货物,以及兽皮等在运输中会渗出液汁的货物,会引起潮湿的货物等,而在端壁上开有通风口的集装箱。这种集装箱通常以设有通风孔的冷藏集装箱代用。
(3)特种集装箱(Special Container) 为适应特种货物运输的需要,而在集装箱的结构和设备方面进行了特殊设计和装备的集装箱。因所适用的货物种类不同,而有许多种类,其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开(敞)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 这是一种没有箱顶或顶部敞开的集装箱,装卸货物时须使用起重机将重货从顶部装入箱内或卸出。将货物装人后,再用防水蓬布遮盖顶部,以防货物受损。这种集装箱适于装载玻璃板、钢铁制品、胶合板、机械设备等超高货物,利用侧壁可以固定的重货,以及难以从箱门进行装卸而必须由箱顶进行装卸作业的货物。
②框(板)架集装箱(Flat Rack Coniainer) 这是一种没有箱顶和箱壁、箱端壁也可卸下,只留箱底和四角柱来承受货载的集装箱。如果将四角柱拆下,也可作平台集装箱使用。这种集装箱主要用于不适用于装人杂货集装箱或开顶集装箱内的长大件、超重件、轻泡货、重型机械、钢材、钢管、裸装设备等,会产生集中负荷的重货、超尺度货物、不怕风雨袭击的货物,需要从箱顶或箱侧面装载的货物,以及需要在箱内固定的货物。
③散装集装箱(Solid Bulk Container) 这是用以装载大豆、大米、麦芽、面粉、饲料以及水泥、树脂、硼砂、化工原料等散装粉粒状货物的集装箱。使用这种集装箱可以节约数量可观的包装费用,并提高装卸效率。 对一些需要植物检疫的货物,比如对于进口粮食,有的需要在港外锚地进行熏蒸消毒。可以在散货集装箱上设置投入熏蒸药物的开口,以熏蒸气体排出口,并且可要求这种集装箱在熏蒸时能保持完全气密。
④罐状集装箱(Tank Container;Liquid Bulk Container) 这是一种适用于装载酒类、油类、化学品、危险品等液体货物的集装箱。这类集装箱具有适用于装载这类货物的特殊结构和设备。装货时,货物由罐顶部的装货孔进入、卸货时,货物由底部排出孔靠重力作用自行流出,或由顶部装货孔吸出。
除了上述一些特种用途的集装箱外,还有一些适用于货类更专门的特种集装箱,如:专供运载汽车的汽车集装箱,专供运输活牲畜的动物集装箱等等。 B、集装箱的选用 在集装箱货物运输中,为了船、货、箱的安全,必须根据货物的性质、种类、容积、重量和形状来选择适当的集装箱;否则,不仅对某些货物不能承运,而且也会因选用不当而导致货损。集装箱货物对集装箱的选用可作以下考虑:
(1)清洁货物和污秽货物:可选用杂货集装箱、通风集装箱、开顶集装箱、冷藏集装箱; (2)贵重货物和易碎货物:可选用杂货集装箱; (3)冷藏货物和易腐货物:可选用冷藏集装箱、通风集装箱、隔热集装箱; (4)散货:可选用散货集装箱、罐状集装箱; (5)动物和植物:选择牲畜(动物)集装箱,通风集装箱; (6)笨重货物:选择开顶集装箱、框架集装箱、平台集装箱; (7)危险货物:可选择杂货集装箱、框架集装箱、冷藏集装箱。 2、集装箱的配载 (1)装载量的掌握 ①最大载重(Maximum Pay Load):可装在集装箱内的货物最大重量,也就是集装箱的总重量(Rating)减去集装箱的自重(Tare Weight)的重量,把这个重量称为最大载重。 该值根据不同的集装箱制造厂和不同类型的集装箱将有所差别。集装箱的总重量绝对不能超过标注在集装箱上的最大总重量(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中20ft箱为20320kg,40ft箱为30480kg)。如超过这一数值,考虑到集装箱本身强度以及装卸和运输的安全,各种运输部门、集装箱码头都可拒绝装卸。此外,集装箱总重量虽在最大总重量范围内,但超过公路运输上限的限制重量,有的也不能进行公路运输。
②最大装载容积(Maximum Capacity) 关于集装箱的容积和内部尺寸,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R一1984中虽然规定了最小内部尺寸,但如果采用容积来计算集装箱的最大装载量时,最好以集装箱的内部尺寸和实际货物尺寸对比来计算。
(2)货物密度(Cargo Density) 所谓货物密度是货物单位体积的货物重量,以平均每立方英尺或每立方米货物体积的货重作为货物的密度单位,是普通杂货船上常用的货物积载因数(Stowage Factor)的倒数。 对于集装箱来说,把集装箱的最大载货重量除以集装箱的容积,所得之商叫作箱的单位容重。要使集装箱的容积和重量都能满载,就要求货物密度等于箱的单位容重。实际上集装箱装货后,箱内的容积或多或少会产生空隙,因此集装箱内实际利用的有效容积应为集装箱容积乘上箱容利用率。通常在初步计算时,箱容利用率取为80%。
应用货物密度和箱的单位容重来计算集装箱需要量的方法如下: ①如果货物密度大于箱的单位容重,这种货一般称为重货,则用货物重量除以集装箱的最大载货重量,即得所需要的集装箱箱数。 ②如果货物密度小于箱的单位容重,这种货一般称为轻货,则用货物体积除以集装箱的有效容积,即得所需要的集装箱数。 ③如货物密度等于集袋箱的单位容重,则无论按重量计算或容积计算都可求得集装箱的需要量。 (3)容积和重量的充分利用 装载拼箱货物的集装箱,应该轻、重搭配,尽量使集装箱的装载量和容积都能满载;但是必须注意混装在一起的货物,要求不会引起货损。当然能合理地进行搭配装载,提高集装箱的装载率,减少集装箱的使用量,无论对承运人还是货主都是十分有利的。
(4)一般配载应注意事项 ①轻货应放在重货上面;②干货、湿货不能放在同一箱内,如难以避免时,湿货绝对不能放在于货上面;③对怕受潮货物,不能与容易“出汗”的货物同装一箱;④怕吸收异味的货物,绝对不能与放出强烈气味的货物同装一箱;⑤容易生灰尘的货物,不能与某些易被灰尘污损的货物同装一箱;⑥瓶装或罐装液体货无法避免与其他于货拼装一箱时,在任何情况下,前者必须装在底下,并须加以隔垫,而且还应有足够的垫板放在液体货下。
为了节约运输费用和货物的安全运送,减少集装箱运输货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装箱内的积载。如果一票货物装完了若干个集装箱以后,只剩下一小部分时,由于不能把不同卸货港的货物混装在一个集装箱内;或者集装箱虽然适合于大部分不同货种的运输,但并不是所有这些货物都能互相适应装同一箱内。由于集装箱的空间是有限的,在配装同一箱的不同货种时,应当仔细判断,不同货种相互适应才可同箱积载,若不能同箱积载,即便剩下的货物件数不多,也只好另装一个集装箱,因此,在提取空箱之前应全面考虑,编制好集装箱预配清单,按预
配清单的需要提取空箱。 (三)提取空箱 通常,集装箱是由船公司大偿借给货主或集装箱货运站使用的。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订舱、承运货物后,即签发集装箱空箱提交单,连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一并交给托运人或其货运代理人,据以到集装箱堆场或内陆集装箱站提取空箱。而在承运人的集装箱货运站装箱时,则由货运站提取空箱。不论由哪一方提取空箱,都必须事先缮制出场设备交接单。提取空箱时,必须向箱站提交空箱提交单,并在箱站的检查桥或门卫双方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并各执一份。
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在交接时或交接前应对集装箱进行检查。较大的货运代理公司,在港口场站设有专人负责集装箱空箱提出和重箱的人箱,提箱前对空箱进行检查并提交安排装运,便于提箱,场站若无专人时,提箱时可派人或由司机进行检查,检查时注意以下问题:
1.外部检查 首先要检查集装箱外表面有何损伤,如发现表面有弯曲、凹痕、摺痕、擦伤等痕迹时,则应在这些损伤处的附近严加注意,要尽量发现其破口在何处,并在该损伤处的内侧也要特别仔细地检查。
在外板连接处,若铆钉松动和断裂,容易发生漏水现象;箱顶部分要检查有无气孔等损伤,由于箱顶上有积水,如一有破损就会造成货物儒损事故,而且检查时往往容易把箱顶的检查漏掉,因此要严加注意。
对于已进行过修理的部分,检查时应特别注意检查其现状如何,有无漏水现象。 2.内部的检查 人进入箱内,把箱门关起来,检查箱子有元漏光处,这样就能很容易地发现箱顶和箱壁四周有无气孔,箱门能否严密关闭。 检查时要注意箱壁内衬板上有元水湿痕迹,如发现有水迹时,则在水迹四周要严加检查,必须追究产生水迹的原因。 对于箱壁或箱底板上突出的钉或铆钉头,内衬板的压条曲损,应尽量设法除去或修补,如无法去除或修补,应用衬垫物遮挡起来,以免损坏货物。 如箱底捻缝不良,则集装箱在底盘车上雨中运行时,从路面上溅起来的泥水会从底板的空隙中渗进箱内,污染货物,检查时应予以注意。 3.箱门的检查 要检查箱门能否顺利关闭,关闭后是否密缝,门周围的密封垫是否紧密,能否保证水密,还要检查箱门把手动作是否灵便,箱门能否完全锁上。 4.附件的检查 要检查固定货物时用的系环、孔眼等附件安装状态是否良好,板架集装箱上的立柱是否备齐,立柱插座有元变形。开顶集装箱上的顶扩伸弓梁是否齐全,有否弯曲变形,还应把板架集装箱和开顶集装箱上使用的布篷打开,检查其有元破损,安装用的索具是否完整无缺。
另外,还要检查通风集装箱上的通风口能否顺利关闭,其储液槽和放水龙头是否畅通,通风管、通风口有否堵塞等。 5.清洁状态的检查 检查集装箱内有无垃圾、恶臭、生锈,有无被污脏,是否潮湿,如这些方面不符合要求就应向集装箱提供人提出调换集装箱,或进行清扫、除臭作业。如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则箱内要铺设衬垫或塑料薄膜等以防货物污损。
特别要注意的是集装箱用水冲洗以后,从表面上看好像已经干燥,但箱底板和内衬板里面却含有大量水分,这是造成货物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箱内发现有麦秆、草屑、昆虫等属于动植物检疫对象的残留物时,即使箱内装的与动植物检疫完全无关的货物,也必须把这些残留物彻底清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装运粮油食品、冷冻品等易腐食品的集装箱,须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货运代理人在使用装运食品的集装箱或冷冻箱时,必须首先申请商检机构在港口场站根据《集装箱检验办法》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验箱合格证书,方可提箱。这不论从时间还是从费用上考虑都要比提箱后检验更为合理,尤其是由发货人装箱时,先提箱还会受检验条件的限制。
(四)报验、报关 1.报验 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并根据商品特性,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填好申报单,分别向商检、卫检、动植检等口岸监管检验部门申报检验。经监管检验部门审核或查验,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免检放行或经查验、处理后出具有关证书放行。如果托运危险品,还需凭危险品清单、危险品性能说明书、危险品包装证书、危险品装箱说明书、危险品准装申报单等文件向港务监督办理申报手续。
2.报关 发货人或货运代理人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于规定期限内持报关单、场站收据五至七联(七联单是二至四联),商业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明书等相关单证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根据贸易性质、商品特性和海关有关规定,必要时还需提供出口许可证、核销手册等文件。经海关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直接放行或查验后出具证书放行,并在场站收据第五联(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
(五)货物装箱 货物装箱应根据货运代理的集装箱出口业务员编制的集装箱预配清单,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发货人的仓库进行。 1.集装箱货物装箱的方式 (1)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FCL)装箱 由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在海关派员监装下自行负责装箱,施加船公司或货运代理集装箱货运站铅封和海关关封。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缮制装箱单和场站收据,在装箱单上标明装卸货港口、提单号、集装箱号、铅封号、重量、件数、尺码等。
若在内陆(发货人仓库)装箱运输至集装箱码头的整箱货,应有内地海关关封,并应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2)拼箱货(Less than a Container Load:LCL)装箱 拼箱货装箱是由货运代理人将接收有多个发货人运往不同收货人,而不足一整箱的零星货物集中起来交给集装箱货运站,货运站根据集装箱预配清单核对货主填写的场站收据,并负责接货,请海关派人监装,拼装整箱装箱、施封,并制作装箱单。其具体程序是:
货主或其代理人将不足整箱的货物连同事先缮制的场站收据,送交集装箱货运站,集装箱货运站核对由货主或其代理人缮制的场站收据和送交的货物,接受货物后,在场站收据上签收。如果接收货物时,发现货物外表状况有异状,则应在场站收据上按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批注。集装箱货运站将拼箱货物装箱前,须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并在海关派人的监督下将货物装箱,同时还应从里到外的按货物装箱的顺序编制装箱单。
2.集装箱装箱注意事项 装箱人在装箱前应按规定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拒绝装箱,并立即通知集装箱所有人。集装箱所有人有责任继续提供适合货物装运的集装箱。具体装箱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集装箱货运站装箱时,不能随到随装,必须根据集装箱预配清单和事先编制的装箱计划进行装箱。 (2)备妥必要的合格的隔垫物料及捆扎加固材料。 (3)注意货盘的叉槽放置方向不能弄错。 (4)装箱时必须考虑方便拆箱卸货。 (5)货物重心分布必须平衡,积载后的重心应尽量接近箱子的中心,以免装卸过程中发生倾斜和翻倒。 (6)硬包装的货物,装箱时应当用垫料,以免冲压其他货物或碰坏箱子内壁。 (7)袋装货最好不要与箱装货同装一箱,不能避免时须要用垫板。 (8)带有凸出、隆起或四边不规则包装的货,如没用适当垫料,不能与其他货装在一起。 (9)湿货包括桶装或罐装液体货,应当用垫料,并装在底层。 (10)不同种类的包装,必须保持分票积载,例如,木夹板包装货与袋装货或纤维板箱装货物之间,如果没有保护性的隔垫,就不能装在一起。 (11)海关监管或可能被查验的货物必须分出并装在箱门口。 (12)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货物直接固定在集装箱内部任何一个平面上,因为把集装箱钻孔会破坏箱的水密性。 (13)不要用不同包装的货物填塞集装箱的空位,除非这两种包装的货物,是完全适合拼装的。 (14)包装损坏的货物,即使损坏的表面是微小的,也不能装人箱内。必须将坏包在装箱前修好后才能装人箱内。 (15)货物装完后,必须检查,要求做到没有一件货物处于松动状态,以防集装箱发生纵向或横向倾斜时,造成货损。 集装箱装箱完毕后,应使用合适的方法进行固定、绑扎,并关闭箱门;如对货物加固材料系木材,且目的地是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则应在箱体外表明显地方贴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木材经免疫处理证明。
3.特殊货物装箱 (1)重大件(Over Weight Cargo;Over Height Cargo;Over Width and Over Length Cargo) 所谓重大件一般是指超重货、超高货、超宽和超长货。 ①超重货:超重也不能超过集装箱的最大总重,由于集装箱运输和装卸中所使用的机械都是按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标准最大总重来设计制造的。20ft集装箱为20长吨(即20320t),40ft集装箱为30长吨(即30480t),这一限度绝对不准超过。
配重件时,应当注意使集装箱保持平衡,同时考虑箱容的充分利用。尽可能搭配适当的轻货。装载时必须考虑集装箱底层的最大负荷量,可通过垫板来配置最大负荷量。要对照集装箱规范,绝对不能超过集装箱底层每平方英寸(或每平方米)的最大负荷量。
虽然集装箱一般设计最大载重,但还必须考虑内陆运输及通过公路桥梁的载重限度。例如,澳大利亚各州的公路,其超重量就有若干不同,有的州规定公路上通行的集装箱,其最大总重为20长吨,超过了这一重量的集装箱,必须要用13吨的的串联轴来运输。因此,实际上超过20长吨的40 fi型集装箱,如果不采用特殊的底盘车,该州就不能进行公路运输。美国有的州也有这种公路限制。 ②超高货:通常杂货集装箱的箱门有效高度为2100mm左右(约6ft 11 in),如果货物超过了这一高度,就称为超高货。超高货必须用开顶集装箱或框架集装箱装载。 装载超高货时,对于在陆上运输通过桥洞,车站和码头的装卸作业以及船舶装载,将带来许多问题,必须引起特别关注。 ③超宽货:舱内集装箱与集装箱之间的横向间隙通常是120~200mm,其问距的大小要根据不同的船舶而定。如果所装的超宽货物不超过上述范围,一般可以与普通集装箱一样装在舱内,为了防止货物横向移动,靠在相邻的集装箱上,而使侧壁触破等事故,要进行充分的固定。超过尺度而不能装载时,可直接装在舱口盖上,或者用几个框架集装箱,拆去侧立柱,在船的横向并列起来,确保层面面积。其装载方法与散件货相同。因此,能否装载是受集装箱和舱口的尺寸、舱盖的强度决定的。
④超长货:超长货不能装在舱内,因为每一箱格都有横向构件,所以如必须装运时,只好装在甲板上,但甲板上有拉紧集装箱的交叉拉杆,因此限制了装载位置。超长货装在框架集装箱上时,其超长量限制在1ft左右。
集装箱船舶需装载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非标准集装箱,应在订舱前由托运人或承运人向港口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方可装运。 (2)危险货物的装载 使用集装箱装载危险货物应按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所列的性能作为配载的依据,各种性能不同的危险货物,不能同配一箱,箱内不能放一般普通货物,具体应做到以下凡点: ①集装箱有正确的标记、标志,并有《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证明书》; ②集装箱清洁、干燥,适合装货; ③货物符合《国际危规》的包装要求,有正确的标记、标志,并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检验认可; ④每票货物应有危险货物申报单; ⑤与危险货物性质不相容的货物禁止同装一箱; ⑥与普通货物混装时,危险货物不得装在普通货物的下面,并应装于箱门附近; ⑦包件装箱正确,衬垫、加固合理; ⑧装载后,应按《国际危规》要求在集装箱外部每侧张贴危险货物类别标志。 (3)冷冻、冷藏集装箱的装载 冷冻、冷藏货大致分为冷冻货和低温冷藏货两种。冷冻货是指货物在冻结状态下进行运输的货物,运输温度的范围一般在-10摄氏度~-20摄氏度之间。低温货是指货物在还未冻结或货物表面有一层簿薄的冻结层的状态下进行运输的货物,一般允许的温度调整范围在+16摄氏度~-1摄氏度左右。货物要求低温运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能保持货物的鲜度。有时为了要维持货物呼吸和防止箱内产生水滴而需要在箱内进行通风。
使用冷冻、冷藏集装箱装载冷藏货应做到: ①集装箱具有集装箱所有人出具的集装箱合格证书或文件; ②集装箱冷藏设备起动、运输、停止装置处于正常状态; ③集装箱通风孔处于所要求的状态,泄水管保持畅通; ④集装箱装箱前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并能达到规定的温度,货物要达到规定的装箱温度; ⑤货物装箱时,不能堵塞冷气通道,天棚部分应留有空隙; ⑥装载期间,冷藏装置停止运转, ⑦冷冻货物最好不要混载,必须混载时,只有运输温度相同的货物才能装在一起,并要避免有恶臭、污染的货物混载; ⑧装载完毕,尽快使制冷设备工作,以尽快达到运输要求的温度。 (六)交接和签收 港口根据出口集装箱船舶班期,按集装箱货物的装船先后顺序向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海上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装船通知》后,应于船舶开装前5天开始,将出口集装箱和货物按船舶受载先后顺序运进码头堆场或指定货运站,并于装船前24小时截止进港。
装箱人应在装船前48小时向海上承运人提供《集装箱装箱单》及有关出口单证。 1.交接手续 出口重箱进入港口,托运人、内陆承运人凭《场站收据》、《集装箱装箱单》和《设备交接单》到指定港口交付重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交接。 港口凭《场站收据》、《集装箱装箱单》和《设备交接单》收取重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交接。 集装箱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当检查箱号、箱体和封志。交接双方检查箱号、箱体和封志后,应作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2.交接标准和记录 (1)重箱交接标准之箱体完好,箱号清晰,封志完整无误,特种集装箱的机械、电器装置运转正常并符合文件记载要求。 (2)港口拒绝收箱的情况”:出口重箱凡有残损或船名、航次、提单号、目的港、箱号、封志号与《场站收据》、《集装箱装箱单》和《设备交接单》所列明内容不符者,港日拒绝收箱。因拒绝收箱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交接记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应在《设备交接单》上注明: ①箱号及装载规范不明、不全,封志破损脱落、丢失、无法辨认或与记载文件不符; ②擦伤、破洞、焊缝爆裂; ③凹损超内端3公分,凸损超角件外端面; ④箱体外贴有前次危险品标志未经处理; ⑤集装箱附属部件损坏或灭失; ⑥特种集装箱机械、电器装置异常、 ⑦集装箱安全铭牌丢失。 3.交接责任 我国《海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由承运人负责装箱的货物,从承运人收到货物后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之前的期间内,箱内货物损坏或短缺由承运人负责。”“由托运人负责装箱的货物,从装箱托运后至交付收货人之前的期间内,如箱体和封志完好,货物损坏或短缺,由托运人负责;如箱体损坏或封志破损,箱内货物损坏或短缺,由承运人负责。”
(1)整箱货的交接和签收 不论是由货主自行装箱的整箱货物,还是由货运代理人安排装箱的整箱货物,或者是由承运人以外的集装箱货运站(CFS)装运的整箱货物,经海关监装并施加海关关封后的重箱,随同按装箱顺序缮制的装箱单、设备交接单(进场),以及场站收据,通过内陆的公路、铁路或水运送交港口的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堆场的检查桥或门卫同送箱人(专职业务员或卡车司机)对进场的重箱检验后,双方签署设备交接单,集装箱堆场业务人员则在校对集装箱清单(或订舱清单)、场站收据和装箱单后,接收货物并在场站收据上签字,然后将经过签署的场站收据的装货、收货单两联留下,场站收据正本退还送箱人。集装箱人港站堆场等待装船。
承运人从在港站接收装箱时起就应对其负责。 (2)拼箱货的交接和签收 不属于承运人的集装箱货运站(CFS)的拼箱货,其交接和签收的程序与整箱货相同。 在承运人的集装箱货运站或港站集装箱堆场装运的拼箱货,承运人自从有关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手中收到拼箱货时起,就应对货物负责,承担费用,将拼箱货装箱,并将集装箱装上船。
(七)换取提单 港站集装箱堆场签发场站收据以后,将装货单联留下作结算费用和今后查询,而将大副收据联交理货人员送船上大副留存。货运代理人收到签署后的场站收据正本,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处,交付预付运费,要求换取提单。船公司还要确认在场站收据上是否有批注,然后在已编制好的提单上签字。
集装箱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内容上与传统海运提单略有不同,应分别注明收货地点、交货地点、集装箱号和铅封号。因为集装箱运输有其特殊性,那就是货物的交接一般不在船边,故场站收据换来的提单大多是备运(待装)提单。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备运(待装)提单银行可以接受,若要将备运(待装)提单转化为已装船提单,必须在提单上打上船名及“已装船”批注,并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章和加注日期。因此,目前常见的用于集装箱运输的提单,除正面明确表示“Received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外,还在正面下端设有“Laden on Board the Vessel”装船备忘录栏,以便根据信用证要求,在必要时将备运提单转化为已装船提单。 (八)集装箱装船 集装箱进入港区集装箱堆场后,港务公司根据待装集装箱的流向和装船顺序编制集装箱装船计划,在船舶到港前将待装船的集装箱移至集装箱前方堆场,按顺序堆码于指定的箱位。 集装箱船舶配载应由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负责编制预配图,港口据此编制船舶配载图,并经海上承运人确认。 船舶到港后,港口按集装箱装船计划和船舶配载图,组织按顺序装船,装船完毕后,由外轮理货公司编制船舶积载图。 船舶代理人应于船舶开航前2小时向船方提供提单副本、舱单、集装箱装箱单、集装箱清单、集装箱积载图、特殊货物集装箱清单、危险货物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船单证,并于开航后(近洋航线船舶开航后24小时内,远洋航线船舶开航后48小时内)采用传真、电传、邮寄等方式向卸货港或中转港发出必要的有关资料。
海上承运人与港口的交接由外轮理货公司代表与港口业务员在集装箱装船时于船边交接。在装船过程中发生的残损应认定为工残,由外轮理货公司理货人员填制《设备交接单》,经港口签认。
由上述可见,普通集装箱装船与货运代理人没有业务上的必然联系和交接责任。但是对于危险品集装箱、冷藏集装箱、重大件集装箱,以及动植物检疫货物或活动物集装箱的装船,货运代理人还要派人亲临装船现场,以便联系处理临时性问题。
集装箱装船后,货运代理人应发货人的委托及时向买方或其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进口货物报关和接货手续。如CFR或FOB合同条款,便于买方及时办理投保手续。
至于船舶离港后,集装箱货物运输的货运代理人抓紧退证,办理退关、费用结算,做好航次小结;出口商结汇、收汇核销、退税等业务均与传统的散杂货的货运代理业务大体相似,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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