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装修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室内装修的功能
(1)室内空间的美化功能。主要包括:①造型艺术处理;②照明艺术处理;③材料的色彩,材料的质感。
(2)室内空间的利用和再塑。①空间的竖向分隔;②空间的水平分隔;③空间的有效使用;④室内外空间的相互渗透。
(3)结构及设备的隐蔽功能。①土建饰面层的保护;②水暖电管线及设备的隐蔽和保护;③防渗防潮的措施。
(4)住宅物理性能的提高。①提高保温、隔热、隔声、防尘性能;②提高防火、防跌、防滑、防晒性能;③延长住宅的使用寿命。
3.1.2 设计步骤与思路
(1)确定标准
配合开发单位通过市场调查研究,结合装修的流行趋势,明确销售对象,确定装修标准。其装修水平至少应达到购房者所期望的档次和标准。
装修一次到位应在土建施工开工前,确定装修设计方案,由开发单位优选队伍,统一组织,采用工业化的集成方式加以实施。装修一次到位应建立在通用化的设计基础之上,其前提是规范化的有序管理。
装修的多样化,可表现在不同套型平面采用不同“菜单”的差异上,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装修方案,强调在同一档次上的统一性和均好性,同时通过设计引导消费者向装饰个性化方向发展。
(2)提前衔接
建造全装修住宅,首先要实施土建设计和装修设计一体化。土建设计方案确定后,装修设计单位就应提前介入,针对住宅套内的平面布置、设备及管线的位置,提出相应的装修方案图,两个方案相互补充完善并进行调整。重点解决土建、设备与装修的衔接问题,解决界面的联系,真正达到装修的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为装修的工业化生产打下基础,改变土建、装修相互脱节的局面,使室内空间更趋合理。
①土建设计宜选用净模制,用模数空间包容部品群;②土建设计宜选用定型门窗洞口系列。尽量避免使用刀把门,为后装房门、做门套提供便利条件;③水、暖、气等设施管道系统应集中定型定位布置,竖向管道宜综合设计应固定在轻钢龙骨支架上,形成定型的预制管束,逐层吊装对接后包敷。水平管道可利用地石垫层、吊顶布置,或采用布管矮墙连接管束中的竖管和洁具;④强、弱电线路,最好采用独立的布线系统,以便维护、更新线路和增加、改变用电点位置,从而避免影响其他部品和装修面层的完好。
(3)部品集成
设计人员应了解材料部品的规格、式样和品质,以及生产厂家的加工能力和安装方式等,通过组合先在图纸上加以集成。尤其是厨房、卫生间的设备配置,必须通过排列才能确定空间的各种尺寸。对于非标准装修的部位,要进行尺寸实测。工厂加工,现场组装,要求装修设计为现场的快速组装创造接合条件,尽可能减少手工加工的环节。
(4)提供图纸
设计图纸完成后,应向装修施工单位进行交底,说明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技术要求。
设计单位应向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以下图纸资料:
①装修施工详图(包括水暖电附属专业图);
②设备部品清单;
③概算。
开发单位应向购房者提供以下竣工图:
①套型(套内)平面图及使用面积;
②选材和设备配置使用说明书;
③设备接口位置和接口图、套内面积。
装修设计图纸作为必备资料交给购房者,购房者对照图纸进行验收。
(5)指导施工
首先指导施工单位做出样板间,以引导装修工程按一个标准全面展开。样板间应以交付给购房者时的实景为主,以带个性化装饰为辅,真实地反映装修一次到位的商品房的内在质量。
设计人员要配合开发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材料和部品进行把关,现场解决在安装集成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装修按图纸施工。
3.1.3 装修的环保原则
室内装修必须十分重视环保及防污问题。要在选材、施工用料方面坚持如下原则:
(1)节约资源
①提倡使用可重复使用、可循环使用、可再生使用的材料。
②选用良好的密封材料,改进装修节点,提高外墙外门窗的气密性。
③选用先进的节能采暖制冷技术与设备。
④选用高效节能的光源及照明新技术。
⑤节约用水,要强制性淘汰耗水型器具,推广节水器具,选用节水水嘴和节水便器。
(2)减少室内空气污染
①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
②选择无毒、无害、无污染环境、有益于人体健康的材料和部品。宜采用取得国家环境标志的材料和部品。
③使用能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先进技术及设备。
④防止成品家具对室内造成的污染。
3.2 住宅功能空间设备配置推荐标准
3.2.1 商品住宅装修必须达到购房者入住即可使用的标准,从装修入手,整合提高住宅的品质,达到相应等级的舒适程度。
3.2.2 住宅功能空间的推荐标准:
(1)住宅功能空间推荐标准
标准
室内空间等级 |
设备名称 |
电视插口 |
电话 |
空调专用线 |
电热水器专用线 |
电源插座 |
信息插口 |
主卧室 |
普通住宅 |
1 |
1 |
√ |
|
3组 |
1 |
中高级住宅 |
1 |
1 |
√ |
|
4组 |
|
高级住宅 |
1 |
1 |
√ |
|
5组 |
|
双人卧室 |
普通住宅 |
|
|
√ |
|
2组 |
|
中高级住宅 |
1 |
1 |
√ |
|
3组 |
|
高级住宅 |
1 |
1 |
√ |
|
4组 |
|
单人卧室 |
普通住宅 |
|
|
√ |
|
2组 |
1 |
中高级住宅 |
|
1 |
√ |
|
3组 |
1 |
高级住宅 |
1 |
1 |
√ |
|
3组 |
1 |
起居室 |
普通住宅 |
1 |
1 |
√ |
|
4组 |
|
中高级住宅 |
1 |
1 |
√ |
|
5组 |
|
高级住宅 |
1 |
1 |
√ |
|
6组 |
1 |
厨房 |
普通住宅 |
|
|
|
|
3组 |
|
中高级住宅 |
|
|
|
|
4组 |
|
高级住宅 |
1 |
1 |
|
√ |
5组 |
|
卫生间 |
普通住宅 |
|
|
|
|
3组(含洗衣机插座) |
|
中高级住宅 |
|
|
|
√ |
4组 |
|
高级住宅 |
|
1 |
|
√ |
5组 |
|
餐 厅 |
中高级住宅 |
|
|
|
|
1组 |
|
高级住宅 |
1 |
1 |
√ |
|
2组 |
|
书 房 |
中高级住宅 |
|
1 |
√ |
|
3组 |
1 |
高级住宅 |
|
1 |
√ |
|
4组 |
1 |
其余设备 |
给水设备 |
用水量200升 300升人·日 热水管道系统 |
采暖通风 |
散热器(空调机)北方地区采暖如用电 |
电器设备 |
电表5(20)A 10(40)A(特殊设备选型用电量,设计定)负荷6000W以上 |
注:这里将住宅分为:普通住宅、中高级住宅、高级住宅。普通住宅相当于商品住宅性能评定中的A级商品住宅;中高级住宅相当于商品住宅性能评定中的AA级商品住宅;高级住宅相当于商品住宅性能评定中的AAA级商品住宅。
(2)厨房、卫生间部分
标准
功能空间 |
设施配置标准 |
厨房 |
普通住宅 |
灶台、调理台、洗池台、吊柜、冰箱位、排油烟机(操作面延长线≮2400mm)(防水防尘)吸顶灯,配置厨房电器插座3组 |
中高级住宅 |
灶台、调理台、洗池台、搁置台、吊柜、冰箱位、排油烟机(操作面延长线≮2700mm)、消毒柜、微波炉位、厨房电器插座4组,吸顶灯(防水、防尘型) |
高级住宅 |
灶台(带烤箱)、调理台、洗池台、洗碗机、搁置台、吊柜、冰箱位、排油烟机(操作面延长线≮3000mm)微波炉位、电话、电视插口、厨房电器插座5组、吸顶灯(防水、防尘型) |
卫生间 |
普通住宅 |
淋浴、洗面盆、坐便器、镜(箱)、洗衣机位、自然换气(风道) 吸风机、电剃须等电器插座3组,吸顶灯(防水型)镜灯 |
中高级住宅 |
浴盆(1.5m)和淋浴器、(蒸汽房)洗面化妆台、化妆镜、洗衣机位、座便器(2个)、排风扇(风道吹风机、电剃须等电器插座4组,电话(挂墙式分机)接口 |
高级住宅 |
浴盆(水按摩)和淋浴器、(蒸汽房)洗面化妆台、化妆镜、洗衣机位、座便器(2个)净身盆、换气扇、红外线灯、吹风机、电剃须等电器插座5组,电话接口、顶灯、镜灯 |
注:不含整体浴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