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将伤者捅死 药家鑫在西安受审 |
被害人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赔偿53万余元 | 人民法院报西安3月23日电 (记者 何 靖 孙剑博)药家鑫涉嫌在驾车肇事后将伤者捅死一案,经媒体报道后备受社会关注。今天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30多家媒体记者在庭审现场旁听。
被告人药家鑫现年22岁,原是西安音乐学院在校学生。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2010年10月20日,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被害人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害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
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因开车肇事撞人,又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对药家鑫构成故意杀人罪无异议,但要求以自首情节请求法庭从轻判决。检察机关则认为药家鑫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被害人家属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药家鑫赔偿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53.6万余元。
当地群众、人大代表以及西北政法大学、西安音乐学院等4所大学400余名大学生旁听了审理。
庭审持续4个小时,法官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者说■
“真替药家鑫感到惋惜”
本报记者 何 靖
法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唇枪舌剑,激烈交锋,旁听席上的大学生们一个个神情凝重。这是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庭审令记者印象深刻的一幕。
近几年来,大学生群体刑事案件有逐渐增加的势头,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刻不容缓。当地教育部门组织400余名在校大学生旁听这次庭审,希望他们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接受一次法律教育。
庭审结束后,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大学生。这些参加旁听的大学生似乎还沉浸在庭审氛围中,表情严肃,心情复杂。
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大学生们用得最多的词汇是“震撼”。他们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作为同龄人,我真替药家鑫感到惋惜。他太年轻,容易冲动,而且没有社会经验,所以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一位姓刘的学生说,药家鑫案的发生不能说是偶然的,说明我们的教育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我替药家鑫感到悲哀,也对中国教育的失败感到悲哀!”她严肃地说。
西安音乐学院的一位同学说:“药家鑫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曾经就在身边的同学今天竟然站在被告人席上,对我的震动很大。”他说,通过旁听,他学到了很多过去没有学到的东西,有些东西甚至都没有想过。“作为一名大学生,学好自己的专业固然重要,但学会做人更重要。”
■庭审直击■
药家鑫当庭下跪谢罪
本报记者 何 靖
3月23日上午9时30分,能够容纳500多人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
审判台中央是药家鑫一案的审判长、西安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张艳萍,就在不久前,她刚审理过一起较有影响的大学生犯罪案件。审判台的左侧,是公诉人和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家属及其代理人,右侧是被告人聘请的辩护律师。
“把被告人药家鑫带进法庭!”审判长一声令下,被告人药家鑫被两名法警押解进入法庭,他始终低着头,眼里含着泪水。当审判长让他坐下时,药家鑫突然朝被害人家属所在的方位跪下,法警立即将他拉起。
案件的审理很顺利。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控诉和出示的证据,药家鑫均表示认同。辩护律师指出,药家鑫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被害人的代理人对认定药家鑫有自首行为表示不满,认为药家鑫是在得知公安机关掌握重要线索后,为减轻自己的罪责,才在其父母的陪同下投案。同时,药家鑫的犯罪行为毁掉了两个家庭,给被害人的父母、丈夫和孩子带来了难以弥补的物质和精神损失,请求法院在严惩被告人的同时,判令被告人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
被害人张妙的父亲和丈夫在台上始终神情木然。当法官问被害人家属有何意见和要求时,被害人的丈夫情绪有些激动,声音哽咽。他说,被告人的行为毁了他的家庭。“我最无法面对的就是不到3岁的孩子,他现在对自己的妈妈已经没有印象,指着妈妈的照片叫阿姨。”他说着失声哭了起来,台下旁听席上也欷歔不已。
在作最后陈述时,药家鑫流下眼泪:“我对不起被害人,对不起被害人的家人,也对不起我的父母。”他说了几句就说不下去了。他表示将向法庭提交一份悔罪书。
审判长宣布休庭,药家鑫在法警的押解下离开法庭。
■采访手记■
敬畏生命
本报记者 何 靖
当药家鑫被带上被告人席的一刹那,记者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震撼。
一个看似斯文乖巧的知识青年,竟然向受伤倒地的妇女痛下杀手;一个前途光明的大学生,变成一个涉嫌故意杀人的被告人——如此巨大的反差让人扼腕叹息。
是什么让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做出如此残忍的举动?我们应该做出怎样的反思?这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一直思考的问题。
毫无疑问,药家鑫走到今天的这个地步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但是我们反过头来考察一下他的成长轨迹,不难发现他的家庭、学校和整个社会环境都对他有一定的影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药家鑫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家长对其知识的学习抓得很紧,但对其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却几乎是一片空白。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一些自私功利思想逐渐渗进校园,为了一己之利可以不择手段,这样的环境对药家鑫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捅死她就可以避免以后的麻烦。”药家鑫近乎幼稚的作案动机再次警醒我们,对生命的亵渎和轻视已经植入一些年轻人的潜意识。在这种潜意识的支配下,还有什么荒唐的事情做不出来呢?
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但也要尊重别人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但也要尊重别人的生命。只有这样,社会才能真正和谐,我们才能远离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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