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大宗商品贸易中融资银行风险
作者:石家庄赵丽娜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4/18 13:45:00

 2009年,某行宁波分行以受益人利用同一货物重复交单、受益人与申请人之间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为由,向法院提出信用证下已承兑汇票的止付申请。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某行宁波分行中止向议付行支付其开立的信用证项下款项。议付行,某外资银行上海分行,不服该裁定,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称:1.该行是本案信用证的议付行并且已经善意对涉案信用证作出了议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案信用证不应被止付。

  2.开证行已经对本案信用证作出了承兑,本案信用证也不应被止付。

  3.本案并不存在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形。

  4.原审法院未经合法调查程序即裁定中止支付信用证款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5.该行的议付是善意的,并不存在恶意或欺诈的情形。该行已依据UCP600谨慎地审核了每一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没有义务对不同信用证项下提示均是独立的单据予以对照审核。请求撤销原审裁定,恢复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支付。

  浙江省高院认为,该行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对短期内大量重复使用的仓单未予识别,仍对相关信用证予以议付,其主张对涉案信用证作出议付的行为系善意与事实不符。裁定如下:驳回该行的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案件意义: 

  该案原审和复议法院进行裁定的基本判断是,基础交易下受益人和申请人进行了信用证欺诈,议付行的"议付"不是善意的。信用证和法律在发生欺诈的情况下,都不保护非善意的当事人。这提醒办理信用证融资业务的银行,在融资过程中,除了严格审核单据确保交单相符以外,还必须保证自身的融资行为符合善意行事原则。

  何谓"善意",对于银行一般的结算和融资人员来说,可能是过于专业的法律概念。但是,国际商会很早之前就指出了几种银行"非善意"的情况:一是参与欺诈;二是在交单前已经欺诈知情;三是未能以合理的认真态度予以处理。本案中,议付行是否存在前两种情况法院没有做出认定,但法院认为,议付行没有"对短期内大量重复使用的仓单未予识别,仍对相关信用证予以议付"的情况给出合理解释。

  但事实上,在大宗商品贸易中,仓单是高度标准化的权利凭证,内容完全相同、号码相似的仓单是大量存在的。在不同信用证下,即使是银行同一个审单人员几乎都在会发现仓单号码重复的问题(仓单号码本身一般都不属于审单的范围),更不要说在银行多名审单人员交叉处理业务的情况下了。

  但是,法院还是认为议付行"未尽审慎审查义务",进而得出其行为是非善意的结论,最终导致了议付行败诉。所有办理类似融资业务的银行,都应认真吸取教训,以更加"合理的认真态度"处理业务。(易仓网)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中国外贸标准化不足每年损失超万亿
下一篇:外贸业务:税与费的区别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后曾试...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国际贸易理论
· 化学工业及相关类H.S代码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