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规章 | 地方法规规章 | 司法解释 | 国际条约惯例 | 司法判例 | 最新法规  
地方法规规章  
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办法》的通知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8/15 16:10:00

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办法》的通知
【分  类】 保险保障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2001年03月12日
【实施时间】 2001年03月12日
【发布部门】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办法》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1〕55 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的推荐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推荐目录报《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评审委员会工作组。
  联系人: 于丽萍
  联系电话: 0311-7835693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办法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1号)精神,以及劳动保障部去年9月份在海拉尔市召开的会议要求,为尽快开展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现制定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1.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成立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评审委员会,马元厅长担任评委会主任,田芬副厅长担任评委会副主任,下设工作组。组长:刘双元,副组长:彭卫宁、庞广震,负责药品遴选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评委从各市推荐的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专家库中按专业随机抽取,并分类组成评审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药品目录备选品种的审定。
  二、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调整乙类药品目录。
  2.调整乙类药品目录不申报、不收费、不加别名(或商品名),西药采用通名,中成药采用国家药典或部颁标准规定的正式药品名。
  3.己列入国家药典或符合部颁标准的药品,进口药品要有正式批文。
  4.临床必需、 疗效确切,毒付作用小,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保证供应。
  5.我省生产的药品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6.根据本地疾病谱和用药习惯及目前使用的《河北省公费劳保医疗(医疗保险)用药报销范围》,对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乙类药品,增加和减全部乙类药品总数的15%以内。
  7.不宜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
  (1)营养、滋补、保健性药品、各类药品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和各类酒制剂;
  (2)部分可入药品的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
  (4)国家药品监管局已撤(吊)销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5)国内已有生产相同或替代药品且质量相近但价格差异较大的进口药品;
  (6)在遴选药品过程中有违法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药品。
  三、遴选办法
  1.各统筹地区组织本地区市、县级医疗单位医药专家进行评选,提出推荐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名单(西药限137种、中成药限95种以内);乙类药品限制使用范围品种目录。省属医疗单位(省人民医院、省医科大学第二、、四附属医院)推荐调整的目录直接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评审委员会工作组推荐的调整目录品种主要从已进入我省公费医疗药品目录,但未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区用药习惯、防治地方性疾病需要,而又未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中推荐。
  2.对于各统筹地区及省属医疗单位推荐上报的调整乙类药品目录,汇总对比较原《河北省公费医疗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的药品目录的名单,重叠部分提交各专业用药专家组讨论。
  3.从专家库中按专业分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专业用药评审组,过充分讨论酝酿,然后进行投票表决。
  4.将专家评审投票产生的乙类调整目录提交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由省劳和社会保障厅正式颁布《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四、遴选要求
  1.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组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并颁布实施。
  2.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徇私弊。
  3.保守秘密,不泄漏遴选中的有关信息(包括参审专家名单)。为避免外界扰,专业用药专家组、备选药品目录等,只在小范围内掌握。评审专家名单,评审委员会工作组审议确定后通知各地(市、县)及省直医疗机构。
  4.不接受各医药厂家和经销商的申报和费用。
  5. 4月10日前各统筹地区、省直医疗机构推荐上报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选药品名单。
  附件:
  1.乙类药品调整目录汇总表(略)
  2.乙类药品限制使用范围品种汇总表(略)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的通知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河北省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书写规范细...
· 2010上海商务发展政策汇编
· 中英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河北省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书写规范细...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
· 河北省卫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规...
· 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河北省关于案件级别管辖的最新规定
· 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试行)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
· 石家庄市医疗卫生行政问责制暂行办...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行政...
· 河北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
· 河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引|广...
·  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失业...
· 河北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09...
· 河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