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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和支票相关事项
作者:石家庄赵丽娜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6/20 11:14:00

1.什么是支票

  支票是指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A cheque is a bill of exchange drawn bank payable on damand)。具体来说,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A chequ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the customer(the Drawer)to a bank(the Drawee)signed by that customer authorizing the bank to pay on demand a specified sum of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named person or to bearer (the Payee).

  2.支票的必要项目

    (1)写明其为“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
    (3)付款银行名称;
    (4)出票人签字;
    (5)出票日期和地点(未载明出票地点者,出票人名字旁的地点视为出票地);
    (6)付款地点(未载明付款地点者,付款银行所在地视为付款地点);
    (7)写明“即期”字样,如未写明即期者,仍视为见票即付;
    (8)一定金额;
    (9)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3.支票的种类

  (1)记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order)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Pay A Only)或“指定人”(Pay A Order),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

  (2)不记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bearer)又称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Pay bearer)。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

  (3)划线支票(Crossed Cheque)是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划线支票非由银行不得领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人帐。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或被人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

  (4)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que)是指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银行对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戳记,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支票一经保付,付款责任即由银行承担。出票人、背书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银行对支票保付后,即将票款从出票人的帐户转人一个专户,以备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时,不会退票。

  (5)银行支票(Certified Cheque)是由银行签发,并由银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银行即期汇票。银行代顾客办理票汇汇款时,可以开立银行支票。

  (6)旅行支票(Traveller’Cheque)是银行或旅行社为旅游者发行的一种固定金额的支付工具,是旅游者从出票机构用现金购买的一种支付手段。和其他支票相比,旅行支票有以下特点:①金额比较小。②没有指定的付款人和付款地点。可在出票银行、旅行社的国外分支机构或代办点取款。③比较安全。旅行者在购买旅行支票和取款时,须履行初签、复签手续,两者相符才能取款。④汇款人同时也是收款人。其他支票只有先在银行存款才能开出支票,而旅行支票是用现金购买的,类似银行汇票,只不过旅行支票的汇款人同时也是收款人。⑤不规定流通期限。由于发行旅行支票要收取手续费,占用资金不用付息,有利可图,所以,各银行和旅行社竞相发行旅行支票。

  4.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同属狭义的票据范畴,其构成要素大致相同,都具有出票、背书、承兑、付款这些流通证券的基本条件,都是可以转让的流通工具。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2)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3)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4)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5)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6)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7)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8)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5、出票人签发支票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签发支票时,应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将支票上的各要素填写齐全,并在支票上加盖其预留信用社签章。

  2.出票人预留信用社的签章是信用社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信用社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信用社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3.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信用社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信用社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信用社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4.支票的日期、金额、收款人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支票上记载的其它事项更改的,必须由原记载人签章。但支票上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5.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6、转帐的支票可以根据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1. 支票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
  2.出票人在支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支票不得转让。
  3.背书转让必须连续,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7、支票的持票人可按下列要求提示付款:

  1.支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信用社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2.收款人持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到出票人开户银行支取现金。

  3.出票人签发用于转帐的支票,可由持票人委托开户信用社收款并作委 托收 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处签章,记载"委 托收 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背书人"栏记载开户信用社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帐单送交开户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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