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金银产品出口须知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11/2 21:40:42

 金、银属有色贵重金属,在国家经济建设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此,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 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政策,凡是报运出口的金银及其制品,出口单位凭中国人民银行制发的<<金银产品出口准许证>>办理出口手续。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将由 海关 、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各自职责处罚。

  金银产品进出口管理包括下列状态的金银及其制品:矿藏生产金银和冶炼副产金银;金银条、锭、块、粉; 金银铸币;金银制品和金基,银基合金制品;化工产品中含的金银;金银边角料及废渣,废液,废料中含的金银。 出口以珠宝为主要价值的带有金银镶嵌的珠宝饰品,不包括在此管理范围内。

  金银产品出口的基本手续有:金银及其制品报关出口时,必须事先到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机构办理<<金银制品出口准许证>>, 海关 凭以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为加工出口成品而从境外出口的金银原料, 应当在进口后持进口报关单据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登记手续。成品出口时,凭以签发<<准许证>>,报关出口。

  旅客携带进境的黄金及其制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经海关核准后予以免税放行。 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黄金及其制品,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文件,予以征税放行。

  由旅客随身携带进境的国内单位进口的金银及其制品,及接受捐赠的金银及其制品,须由国内单位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有效期内的批件,办理报关手续。

  来料加工所需进口的金银,必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授权的分行的批准文件,向海关申报进口。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赵丽娜律师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
下一篇:货代基本知识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后曾试...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国际贸易理论
· 化学工业及相关类H.S代码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