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日前作出了对中国9种原材料出口案不利的裁决。世贸组织的裁决合理吗?美欧墨是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牛市、原材料供不应求的背景下起诉中国限制9种原材料出口的。倘若牛市终结,他们会否反过来要求中国限制这些产品出口?中国工业原材料市场会否因案件结果而发生大的波动?就这些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商务部研究院专家梅新育。
世贸组织裁决不合理
国际商报:您对此次裁决预期作何解读?
梅新育:毋庸讳言,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1月30日发布的裁决报告,总体而言,中国在原材料出口限制之争中失利了。中国会接受裁决,对相关出口管理规定作出一些调整,但中国保护环境和战略资源的目标不会变,会采取别的做法实现目标。但欧盟官方和媒体散布的一系列言论似乎表明申诉方取得了全面胜诉,并借此进一步向中方施加压力,要求中国按照他们的要求(当然打起了“世贸规则”的旗号)大面积改变乃至全盘调整贸易政策,却实在是误导世人。
世贸组织这项裁决并不合理。因为该组织及其规则既然认同环境保护等项理由,那么就应当准许成员方寻求最有效的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与该组织推崇的其他手段相比,实施出口管制是减少中国许多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生产的最有效途径,因为在出口环节实施管制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虽然直接对原材料生产征税也可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但对生产和内销环节征税需要相对复杂的监控体系,课税成本太高;而任何一个具备基本财政学知识的人都知道,进出口关税是征收成本最低的税种。
正因为如此,包括美欧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经历过关税占国家财政收入一半以上甚至百分之八九十的时代。世贸组织的此次裁决无异于强迫成员放弃出口税这种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管理手段,转而选择成本较高、效率较低的手段。一项规则如果与客观经济规律相悖,那么它注定是缺乏生命力的。
欧美态度亦可能逆转
国际商报:中国贸易政策的一点变动都会引起其他经济体的关注。就这几种原材料而言,比如焦炭和黄磷,这些年来出口关税变动比较频繁。它们还会发生怎样的变动?
梅新育:欧美墨起诉中国限制原料出口是在初级产品牛市、上述原料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发生的,假如初级产品牛市终结,为了保护其国内同一产业生产和销售市场,他们完全有可能反过来要求中国限制这些产品出口。同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经济基本面变化导致欧美对此项争端真实态度逆转的可能。实践已经多次证明,美欧贸易政策太多地受到利益集团左右而摇摆不定,严重缺乏一致性。在2006年10月24日欧盟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竞争与伙伴关系:欧盟—中国贸易与投资政策》报告中,欧盟给中国扣上了“扰乱全球自然资源贸易市场”的帽子,指责中国限制煤炭、焦炭等国内丰富资源出口,从而扰乱了世界原材料市场的供给和价格。但前几年,正是欧盟自己指责中国焦炭大量出口,威胁对中国出口的焦炭发起反倾销。经过谈判,中国削减了对欧焦炭出口配额。不料,几乎就在次年,全世界钢铁生产和焦炭需求猛增,欧洲钢铁厂商陷入“焦炭荒”,欧盟又指责中国蓄意压缩欧盟焦炭出口配额,最终将此诉诸世贸组织。
这轮初级产品牛市从2002年启动至今,已历时近10年,延续时间之长为世界经济史上所罕见,其终结的可能性正与日俱增。2011年5月以来,市场的波动也显露出了一些迹象,我们有必要对行情变动导致美欧态度逆转的可能性做好准备。
裁决对某些市场只具象征意义
国际商报:这项裁决生效后会冲击中国9种工业原材料市场吗?
梅新育:这项裁决在某些原料市场上恐怕只具有象征性意义。因为总体而言,中国是一个矿产资源贫乏的国家,从石油到煤炭,中国已在越来越多的大宗初级产品上从净出口国变成净进口国。几年前,中国还是煤炭净出口国,到前两年已经转为净进口国。2010年,中国煤炭出口不过1903万吨,进口却高达1.6478亿吨,净进口量高达1.4575亿吨,北美成为中国焦煤的大卖家。
再看2011年1月~11月,中国煤炭出口1385万吨,同比下降21.2%;进口1.6104亿吨,同比增长9.4%,净进口量14719万吨,进口量是出口量的11.6倍。其中,炼焦煤出口、进口量分别为354万吨、3965万吨,净进口3611万吨,进口量是出口量的11.2倍。2011年全年,中国出口焦炭、半焦炭330万吨,比2010年全年的335万吨减少1.4%。这一切表明,即使放松出口限制,中国未来也或许没有那么多原材料可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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