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海关放行涉及的单证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2/10/19 12:17:53

一、签印放行:对于一般进出口货物,在收发活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货物的进出口货运单据  如进口提单或运单、出口装货单、或特制的放行条上签盖“海关放行章”,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凭此到海关监管仓库提取货物,出口货物的发货任凭此装船启运出境。

  二、签发《进出口货物证明书》:《进出口货物证明书》是证明某项货物经海关监管合法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文件。海关一般在办完放行手续后签发。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证明书》主要是为了方便进出口货物的所有人办理有关业务。因此,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海关才签发《进出口货物证明书》: 

  1、报关院或货物所有人提出要求的。 

  2、某项进口或出口的货物是经海关监管验收的、合法的进出、口货物,且需要证明的。 

  为加强管理,防止不法的斤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伪造假《进出口货物证明书》进行走私、诈骗等违法活动,海关核发印有防伪标志的《进出口货物证明书》。 

  根据有关规定,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证明书》,每份收取工本及手续费人民币10元整。 

  三、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对需出口退税的货物,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在向海关申报出口时,增附一份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并加贴防伪标签后,退还报关单位,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对申报出口的高税率产品,海关将报关单制作关封退报关单位  或由报关单位转交出口发货人、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 

  四、签发进口付汇、出口收汇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对属于进口付汇、出口收汇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海关在办结放行手续后,出具一份盖有海关验讫章的电脑打印报关单,并在报关单的右上角加贴防伪标签,交进口或出口单位专门用于办理进口付汇或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哈医大杀医案被告获判无期徒刑 赔偿68万余元
下一篇:什么叫混合关税?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后曾试...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国际贸易理论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