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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提醒:跳槽时加密的客户名单不能带走
作者:石家庄律师赵丽娜整理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8/3 14:00:00

     通过网络\电话咨询关于劳动者跳槽时带走客户名单是否违法的不是太多,但是因此被起诉到法院的劳动者不少.那么,跳槽时候带走客户名单到底违法不违反呢?现做简单分析如下,以让有类似困惑的单位和劳动者有所了解并提前防患于未然.

      首先看什么是商业秘密?
  
   法律上所谓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信息。

       一般的商业信息不是商业秘密
  
   第一,一般的商业信息如果不具有新颖性。制作思路和方式简单,与同行客户名单或信息有大量重叠是完全正常的。
  
   其次,一般的客户名单不实用没有价值。
  
   第三,一般的的客户信息不具有秘密性。作为商业秘密,其前提必须是不为公众所知。如果任何同行业公司企业可以通过公开、正常的渠道取得,用人单位也从未对客户名单(名称及价格)采取过任何保密措施。
  
   如果符合上述三个特征,那么这样的客户信息事实上只是一般的商业信息,不应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而加以法律保护。
  
   律师提醒:加密的客户名单不能带走
  
   随着职场竞争的加剧,员工利用在原单位所积累的关系和经验,跳槽后挖原单位的“墙脚”显得越来越普遍。一般说来,这仅仅是个人道德和商业道德问题,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如果《保密协议》中已经明确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那么这一规定对员工就有约束力。即使不构成商业秘密,作为员工也有义务不予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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