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反”寒风起风电产业应迎风而舞
- 来源: 商报网-国际商报 文章作者: 乔丽静
18日,美国商务部最终决定向中国制造的发电厂规模风电塔征收44.99%~70.63%的反倾销关税,并额外征收21.86%~34.81%的反补贴关税。
光伏“双反”痛还未退去,风电塔“双反”又卷土重来。美国商务部的”双反“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双方风电产业的合作上,抑或从全球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讲,都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从理论上来讲,今年3月由奥巴马签字通过的关税修订法案自相矛盾:一方面,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用“非市场经济”方法计算倾销幅度;另一方面,又想对我国实施只有针对市场经济国家才可以征收的反补贴税。在此案中,美国选取乌克兰作为替代国计算出口产品正常价值,人为“计算”出高额反补贴税。中国风电产品沦为“躺着中枪”的牺牲品。
其次,就两国的风电产业合作而言,美国商务部此举费力不讨好。美国许多进口商认为中国产品不是基于补贴才进入美国市场的。美国的大型风电运营商对中国的风电装备产品持欢迎态度,认为中国的风电装备不仅技术先进可靠,而且合理的价格有助于降低风电投资成本,有助于推动绿色能源在美国的应用和普及。况且,中国风电企业处于产业链中端,上下游还有大量的相关企业和用户,“双反”终裁同样会影响到美国的这些用户。
再次,从全球新能源产业发展角度来说,对清洁能源产业支持是国际普遍的做法,中国对清洁能源产业的支持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但美国方面以此为由发起调查,实在有些站不住脚。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山姆大叔自己补贴,不许我们补贴?
孟子云,“行有不得,反求诸己”。美方不承认自身产业竞争力不够,却给中国的风电产业扣上“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帽子,达到对自身产业实施保护的目的,这不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吗?
事实上,中国风电产品出口增长的根本原因在其市场竞争优势,并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近年来,中国风电产业快速发展,中国风电装备企业较高的管理水平、先进的生产技术促使风电产品平稳出口。
尽管中国向美国出口的风电塔数量并不多,此次“双反”对中国风电塔制造企业的影响比较有限,但是,中国风电企业更担心因风电塔“双反”调查而引起的“连锁反应”。一旦“双反”成立,美国会将“双反”调查延伸到风电塔之外的产品,欧洲甚至将可能步美国后尘。中国的光伏产业就经历了这样一场厄运,中国风电产业若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有可能步光伏产业的后尘。
笔者认为,中国的风电企业可以通过积极应对、曲线救国、提高核心竞争力来突破美国的“双反”重围。
第一,涉案的风电企业应该抱团取暖,积极应对。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2013年1月31日左右作出终裁前,中国企业有足够的时间反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应组织中国风电装备制造和出口行业积极应对“双反”调查,呼吁美国有关政府部门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和市场化的原则处理有关调查事宜,避免作出不利于中美两国能源合作的举动。
第二,曲线救国。中国风电企业还可以将产能转移到海外其他国家,如墨西哥等地,这样既能避开贸易壁垒,又靠近美国市场,节省物流费用。如果在美国能得到政策支持,甚至可以将工厂搬到美国。
第三,提高核心竞争力。中国产品之所以屡遭“双反”却无还手之力,其根本就在于不掌握核心技术,中国的风电机组同样缺少不了美国的核心技术。格力的广告语是“掌握核心科技”。中国企业应该苦练内功,拥有自己的核心科技,这样才不会受制于人。
尽管“双反”寒风扑面而来,但只有迎风而舞方能彰显中国风电企业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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