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社团顾问 税收筹划 | 房地产企业 | 金融机构 | 产业政策 | 服务业 | 外资企业 | 企业顾问流程 | 政府和社会团体  
企业顾问流程  
财务上60种合理避税的方法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4/9/1 17:38:44

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 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 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 并按时付完货款, 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


(十一)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记帐选择有利于己的方法记帐和申报纳税。


(十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缴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也不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是直接记营业外收入。


(十三)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帐。


(十四)视同销售不记收入。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十五)母公司,下挂 *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部分的业务全部在母公司核算,其它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缴一定的管理费。


(十六)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认定后,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采取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点,几家开具发票,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些就是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一种原因。


(十七)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又开具普通发票,不记收入。


二、进项税额方面


(十八)商业企业按工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和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不按付款凭证而按原材料入库单。


(十九)购进货物时,工业没有验收人库,或者利用发料单代替入库单,申报抵扣。商业没有付完款,自审抵扣,或者先虚开一张大额现金收据,先增加“现金”后,以坐支现金的方式让对方开一张现金收据回来办理抵扣,这些业务没有大量的外调取证很难查清楚。


(二十)用背书的汇票作预付帐款,利用现代技术涂改多次复印充当付款凭证,用来骗取抵扣。


(二十一)应税劳务没有付款申报抵扣(委托加工、水、电、运费)。


(二十二)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或者用作本单位的福利等非应税项目,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二十三)取得进项专用发票,开票方、收款方不一致,票货、票款异地申报抵扣。


(二十四)商业企业磨帐不报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抵扣税款。


(二十五)用预付款凭证(大额支票)多次复印,多次充作付款凭证,进行申报抵扣。


(二十六)运输发票开具不全,票货不符,或者取得假发票进行抵扣。


(二十七)为达抵扣目的,没有运输业务,去运管办、货运中心、地税局等单位代开发票进行申报抵扣。


(二十八)铁路客运发票(行李票)当作运输发票进行申报抵扣.


(二十九)最为典型的是个别企业将拉运垃圾的发票当作运输货物发票申报抵扣。


(三十)进项发票丢失,仍然抵扣进项税额。


三、应缴税金方面


(三十一)代扣代缴税金长期挂帐不缴。


(三十二)稽核评税、税务稽查查补的增值税、所得税补缴后,不作帐务调整,该作进项转出的不转出,该调增所得额的不调整帐务,造成明征暗退。有的把补缴的增值税再记入进项税额。


(三十三)福利企业外购原材料转让或者直接销售,自己没有生产能力,委托加工就地销售、也按自产产品申报骗取退税。


(三十四)福利企业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取得,自认为反正是退税,造成税负偏高,退税也多。


(三十五)福利企业购进货物使用白条,骗取高税负退税。


四、企业所得税方面


(三十六)中央与地方企业所得税划分模糊,纳税人为方便,只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特别是2002年实行各 50%企业所得税以来,由于国地税信息不共享,致使在2002年新办证的纳税人没有全部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


(三十七)企业收取的承包费不记人所得额,长期投资、联营分回的盈亏不在帐上反映,始终在往来帐上反复。


(三十八)购买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时转记投资收益。


(三十九)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上缴管理费。


(四十)发生大宗装修、装潢费用以及待摊费用不报税务机关批准就摊销。


(四十一)多计提应付工资,年终将结余部分上缴主管部门。


(四十二)不上缴统筹金的单位,计提统筹金长期挂帐不缴。


(四十三)购买土地,准备扩建,将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四十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四十五)白条支付水电费。


(四十六)购买假发票人帐。


(四十七)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


(四十八)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


(四十九)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五十)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五十一)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五十二)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


(五十三)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五十四)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五十五)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五十六)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五十七)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


(五十八),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


(五十九)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六十)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帐,造成明征暗退。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全解
下一篇:新商标法及配套法律法规修改要点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 法律顾问网  聘请法律顾问,聘...
· 商务谈判中的律师个人魅力及谈判技...
· 专家指导:招商洽谈八大注意事项
· 律师告诉您官司打不赢的十大原因
· 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规避
· 如何制作高质量的律师代理词
· 财务上60种合理避税的方法
· 如何做好企业的法律顾问
· 国企总法律顾问的价值定位
· 现代企业经营中法律顾问的主要任务
· 美国金牌律师的沟通技巧
· 律师能为企业做的25件事
· 关于律师参与酒店委托管理协议谈判...
· 律师合同审查实务
· 律师如何规划自己
· 106条打造你成为交际大师
· 企业风险管理浅析
· 股东会决议注销决定
· 谈判是律师必备的基本技能
· 县级供电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 律师在索赔谈判中的工作重点和技巧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