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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律师:公民间的借款协议怎么约定比较好
作者:石家庄律师赵丽娜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9/24 16:23:00

1、         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与借款人尽量避免口头协议,最好以书面形式达成借款协议,对借款期限、利率等作出约定,避免因口头协议发生争议导致其利益因无有力证据而无法得到保障。

2、         关于借款期限问题,即借款人的还款期限问题,在法律上涉及诉讼时效。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那么原则上出借人随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诉讼时效。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对借款期限有明确约定,借款人在期限届满前不能归还借款,那么,出借人一定要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否则,法律不再予以保护。

3、         关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协议中最好明确约定。否则,根据《合同法》211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同时,公民之间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即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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