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切不可放弃市场化
《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络版专稿
邓聿文
新的医改方案日前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该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制度,使人人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这是一个宏大的目标。我认为,要实现该目标,必须同时发挥两种作用,即:医疗市场既要有政府主导,也要有充分的市场机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美好的目标就会落空。
对于政府主导,可能多数人没有异议,新的医改方案中也明确了这一点。问题在于要不要市场化。目前群众看不起病,舆论普遍将之归咎于医疗过度市场化。重提医疗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可能有些不合时宜,许多人会反对。
从付费的角度看,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的确存在过度“市场化”现象。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股份制医院,或者私营医院,几乎没有不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的。在这种“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下,个人收入与医院的创收机制挂钩,科室搞承包,医生按处方、检查费提成。医院将治病救人置于赢利创收之下,造成很多浪费甚至悲剧。
但窃不要以为这就是市场化,在我看来,与其说这就是市场化,不如说是 “垄断下的伪市场化”更合适,离真正的市场化还差得远。
所谓“垄断下的伪市场化”,指的是改革在维护体制垄断的情况下,单纯给予与扩大行业的经营自主权。过去的医改就是这样,在原有医疗部门垄断地位不变的情况下,给予它们以经营自主权。而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对它们的投入不足,想撂担子。因此,当医疗卫生服务满足不了民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时,政府既没有及时地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也没有增加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财政补贴,而是鼓励医院自己创收,并出台以药养医的政策。医院则为了激发医务人员的创收积极性,也是只问效果,不计方式,于是各种承包制、计件工资等在医院的内部管理中大行其道。
鉴于医疗服务市场是一个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市场,消费者也即患者没有能力对医生和医院提供的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作充分的评估,市场机制也没办法来评估医疗机构的业绩。所以,这样改革的结果,只能是借着“市场化的名义”败坏市场化的名声。
其实,中国医疗卫生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尚未大规模实质性启动。过去的医改充其量只是引入了一些竞争机制,并没有实行过真正的市场化。市场化的基本特征,如民营化、自愿合约、公平竞争加适度的监管,在医疗卫生行业几乎都找不到。虽然也有民营医院,可根本与公立医院不在同一层次,没法进行真正的平等竞争,医疗市场基本上还是由行政控制和行政垄断一统天下。
要在医疗卫生领域实行真正的市场化,就需要政府打破部门垄断,扩大行业准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包括外资参与医疗改革,扩大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让人们有多样化的选择。
具体来说,对于面向农村的县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市的社区卫生机构等所谓低端医疗市场,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降低行医门槛和服务价格。所谓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于此。除此之外的医疗市场,特别是面向中高收入阶层和富裕人群的高端市场,应放开医疗服务的价格和准入,允许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同时调整对医院的税收政策。这样细分医疗市场,能够使不同群体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最大程度地都得到满足。卫生部门则实行管办分离,专司监管和服务,保持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句话,不要怕提医疗的市场化,中外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证明,真正的市场化是有益于社会中的大多数人的。
(本文作者邓聿文为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多家报刊专栏作者和特约作者,关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问题。文中所述只代表他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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