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繁昌铁矿塌陷责任人领刑
作者:石家庄律师赵丽娜录入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11/6 14:55:00

繁昌铁矿塌陷重大责任事故案宣判

两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记者从安徽省繁昌县有关部门获悉,发生在今年6月25日的安徽繁昌铁矿塌陷重大责任事故一案,日前在繁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后宣判,两名事故责任人金前龙、余学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七年。
    今年6月25日12时30分左右,地处安徽繁昌县的马钢集团桃冲铁矿废弃的塌陷区内发生一起因盗采而造成的坍塌事故,12人被埋。经调查认定,此次矿难被埋的12名农民是由金前龙、余学坤组织上山的,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随后,繁昌县警方对此事故立案调查,并相继捕获犯罪嫌疑人金前龙、余学坤二人。

    繁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了犯罪事实,认为金前龙、余学坤两名事故责任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其采矿点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桃冲矿业公司塌陷禁采区,仍组织村民非法挖掘矿石,导致9名作业村民及3名捡矿村民被掩埋重大事故,被埋人员至今下落不明,且经有关部门确认已无生还可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属情节特别恶劣,两名事故责任人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为维护生产安全,打击犯罪,依法判处金前龙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判处余学坤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与前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强迫职工劳动窑厂老板领刑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迫职工劳动案,以强迫职工劳动罪判处被告人陈俊培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7年2月至6月10日,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农民陈俊培在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马头村新建窑厂对窑厂职工管理期间,伙同或者指示郭红生、魏晓理、范小勇(以上三人另案处理)对砖机工人施行非法看管,限制工人人身自由,强迫工人每天高强度劳动14个小时,扣押工人工资,并对逃跑的工人高某、干活慢的张某、许某等人进行殴打,对被害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法院审理认为,陈俊培作为管理窑厂的直接责任人员,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职工劳动,其行为已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据新华社合肥11月5日电 陈海发  冀天福  高  原  王崇鹏)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手术之后患者疼痛,举证不力医院赔偿
下一篇:擅自转载他人网络作品牟利构成犯罪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后曾试...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国际贸易理论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