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投保注意:全车盗抢险与车上人员责任险
作者:石家庄律师赵丽娜录入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12/5 10:34:0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以来的商业车险明显区别于传统车险产品的一点是增加了全车盗抢险与车上人员责任险两个主险(或者叫基本险);也就是说在传统车险产品中全车盗抢险与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能单独投保,必须在投保了其对应的主险后方能投保;与之不同的是,现行车险商业险产品中,上述两个险别均可以单独投保,不再有其他附加条件。下面,我们分别对这两个险别做一下具体介绍。

     全车盗抢险

  保险责任:全车盗抢险承担保险车辆因为被盗窃、抢劫、抢夺遭到的全车损失或者零部件、附属设备的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车辆被盗抢时的实际价值。

  投保注意:

  全车盗抢险成为主险后,为单纯面临盗抢风险的车主(例如经常长期性出差造成的车辆长期停放不用等)节省了一笔保费开支;即其可以为车辆单独投保全车盗抢险,节约了车辆损失险的保费开支。

  投保全车盗抢险时一定注意不要“超额投保”,即全车盗抢险的保额不要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因为根据全车盗抢险条款约定,超额投保并不能获得超额的赔偿。举例而言,实际价值为10万的车辆即使按照12万的保额投保,发生盗抢事故后,最多只能得到10万的赔付。多交保费并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所以投保全车盗抢险时,一定根据自己车辆的实际使用年限确定车辆的实际价值,选择正确的车辆保险金额,避免不必要的保费开支。

  为车辆投保了全车盗抢险并不意味着发生盗抢事故后就可以得到足额的赔偿,良好的用车习惯亦可以减少在车辆遭受不测事故后受到的经济损失,例如,停车后不要将行车证留在车上(避免随车一起被盗),保存好原车钥匙(原车钥匙丢失的,会被扣一定数额的赔款)等。

  车上人员责任险

  保险责任:

  车上人员责任险承担的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伤亡受到的损失。

  投保注意:

  大部分车主在投保该险别时,考虑到驾驶员位置使用频率最高,故倾向于将驾驶员座位的保额单独提高,而将其他座位的保额降低,甚至只是单独投保驾驶员座位。从实际案例来看,在车辆碰撞事故中,无论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副驾驶座位的危险系数要高于驾驶员座位,所以建议车主在购买此险别时,不要降低副驾驶座位的保额。

  另外,提醒车主的是对于后排座位的投保;由于该险别的费率较低,花不多的钱即可得到较大的风险保障,所以尽量不要选择座位投保,而是将后面所有座位均投保相同的保险金额,避免在理赔时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保险温馨提示:从纯风险角度来讲,全车盗抢险与车上人员责任险所对应的风险并不比车损险与三者险所对应的风险程度低,甚至更为集中,所以,全车盗抢险与车上人员责任险均应成为保险方案中的必保险别。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3G设备争夺战将在中国上演
下一篇:重庆一医生首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后曾试...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国际贸易理论
· 化学工业及相关类H.S代码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