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唐亚南等23名被告人涉嫌集资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唐亚南、丁魁元分别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和死缓,被告人李全才、邓书杰、彭标、李凯等4人均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十五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两名被告人因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6月至2007年3月间,唐亚南、丁魁元等23名被告人以“万物春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先后在安徽、河南、山东、江西等7省116个县、区非法集资共计9.7亿余元,涉及集资群众4.9万余人次,案发后造成群众集资款3.3亿余元无法返还。
法院另查明,众多群众因参与唐亚南等人组织的非法集资活动,背负巨额债务而陷入生活困境。其中投资户周某因经济损失巨大,精神崩溃而发病,终因投资受损无钱医治以致死亡。颍上县投资户彭某,在返款无望后,因不堪重负上吊自杀。一些投资户为挽回损失,不断到亳州、合肥、北京等地集体上访,进而造成非常消极的社会影响。
案件回放
诈骗手段轰轰烈烈
受骗群众数以万计
2003年6月至7月间,唐亚南等人申请注册了亳州市谯城区万物春农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底,唐亚南等人图谋找项目向社会集资。多次对十河镇柴玉侠的梅花鹿养殖场考察后,唐亚南等人决定以联合养殖梅花鹿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同年12月,唐亚南将公司名称变更为谯城区万物春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14.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柴玉侠的38头梅花鹿,并委托柴玉侠代为养殖。随后,唐亚南等人以签订联合养殖梅花鹿合同为名,以返还高额利润及支付业务员提成为诱饵,开始进行非法集资。
为了管理和控制公司的非法集资行动,唐亚南还先后在公司内部设立了农业部、梅花鹿养殖场、财务室、集资业务部等部门,招聘并组织大批业务员进行虚假宣传,诱骗、鼓动群众参与非法集资。
唐亚南等人集资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由投资户和万物春公司一起联合养殖梅花鹿。每组梅花鹿价值1.2万,万物春出资3000元,投资户出资9000元。万物春公司负责购买、饲养、管理及产品加工和销售。投资户的投资利润分为20%(半年期)、45%(一年期逐月返款)、50%(一年期两次返款)等。
非法集资过程中,唐亚南等人采取了明确业务区域、提高业务提成、下达集资任务、发放各种奖励等方式,鼓动业务员积极骗取集资款。期间,在明知经营项目没有收益甚至亏损的情况下,唐亚南等人先后挥霍集资款4500余万元,建造养殖场、生态园、科技园等工程项目,购置酒厂、药厂等企业,作为道具供各地集资群众参观考察。
同时,唐亚南等人大肆渲染以欺诈手段骗取“诚信企业”、“先进单位”、“突出贡献单位”等各种荣誉,还通过隐瞒唐亚南简历、虚构业绩等方式,频繁通过各种媒介对唐亚南及万物春公司进行神化宣传。另外,唐亚南等人不惜挥霍巨额集资款,先后组织洽谈会、开业庆典等各种大型活动,吸引媒体及当地一些领导的关注,为他们迷惑群众和诈骗集资款造势。
在唐亚南等人上述方式的蒙骗和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各地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迅速增加,非法集资的数额急剧扩大,短短三年时间里,安徽、河南、山东、江西等7省116个县、区共计4.9万余人被骗,非法集资共计9.7亿余元,案发后3.3亿余元无法返还。(张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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