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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律师答疑:如何要回拖欠的工资?
作者:石家庄律师赵丽娜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12/13 15:47:00

     首先,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对此,《劳动法》第77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其次,对拖欠工资单位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现行的时效是劳动法规定 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要申请仲裁。当初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尽快来解决劳动争议。结果在实践中,发现时效太短不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把时效延长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损害时起一年内可以提起仲裁申请,并且规定了时效的中断和中止制度。特别是对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时效作了特别规定,在存在劳动关系期间,追讨拖欠的工资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劳动者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在1年内提出申请仲裁。

  第三,也可以持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在诉讼中可以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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