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风险
如今社会,大到国家之间、政府之间,小到公司之间、个人之间,合同这一法律关系无疑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中的法律风险也是各个主体关心热议的问题。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到终止,每个环节都充斥着法律风险,稍不留神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下面就简要地谈谈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 注意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对方是否有签订合同资格,例如:是不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的身份和代理资格、代理权限;单位内部职能部门不具备缔约的资格;公司分支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是否经过授权;对方的资信情况;对特殊的经营行为是否已经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并取得了相关的许可证或资质等。
二、 要取得起草合同的主动权,至少争取共同起草。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三、合同形式是否合法。依据《合同法》第10、11条的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四、 注意认真审查合同的内容、形式是否完整、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合同名称与合同的实质内容是否相符、签署的时间、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是否正确、是否附有对方的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的年检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相互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等;合同的内容是否公平、合法,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着重大遗漏或显失公平,要认真对照《合同法》第52-54条的规定。特别要注意签字和盖章。
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包括:主体是否适格、目的是否正当、内容、形式、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
六、 要保证合同可操作性。缺乏操作性的合同容易产生纠纷,且不易解决。缺乏操作性表现在:各方权利规定的过于抽象,义务规定的不明确不具体;没有违约责任条款或规定的不清;损害赔偿规定的不明确或没有计算依据;合同中往往出现“巨大”、“重要”、“部分”、“大约”、“相当”等模糊词语。
七、 要注意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八、争议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最好约定以己方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管辖地。
九、保存好签约、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尤其在履行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变动,双方要签订书面的文件并加以保存。
合同中法律风险无法穷尽,只有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实现合同的目的,稳固合同各方的长久合作关系,达到各方利润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