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大唐电信虚假陈述”系列案目前仅两股民获赔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7/30 18:47:00

62案已一审审结30余起
“大唐电信虚假陈述”系列案目前仅两股民获赔

作者: 常鸣 伍涛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备受关注的股民诉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系列案部分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仅两名股民的部分索赔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其余绝大多数股民的诉讼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9月2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新技术开发试验区注册成立。同年10月,大唐电信公司股票“大唐电信”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因涉嫌存在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大唐电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立案调查。

    证监会对大唐电信作出的[2008]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大唐电信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行为。为此,证监会对大唐电信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部分股民在大唐电信公司作出虚假陈述行为之后陆续对大唐电信股票进行交易并发生了亏损,因此以大唐电信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为由陆续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大唐电信公司赔偿股票投资损失以及利息损失。

    据了解,截至7月29日,法院共陆续受理62起股民诉大唐证券索赔案,已有30余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绝大多数股民索赔请求被全部驳回,仅有两人的部分索赔请求获支持,赔偿数额也确定在数百元左右,和股民动辄上万元的索赔请求相去甚远。

    根据《关于虚假陈述赔偿的规定》,该系列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对大唐电信公司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以及股民投资差额损失计算基准日的确定,即何时买入和卖出股票的股民应当获得赔偿。

    一中院判决认定,该系列案中股民只有在2005年4月6日以后至2005年11月8日之前买入“大唐电信”股票,并在2005年11月8日以后卖出或在2005年12月23日以后持有大唐电信股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大唐电信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可获得大唐电信公司的赔偿。对于股民在其他期间因交易“大唐电信”股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与大唐电信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首位中国人在日本被执行死刑 曾杀害三同胞
下一篇:河北男子车间刀杀2女 18岁女目击者吓得精神恍惚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后曾试...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国际贸易理论
· 化学工业及相关类H.S代码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