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  
房产买卖合同主要内容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10/29 16:40:00

房产买卖合同主要内容

 

  (一)房屋

  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所讲的“标的”,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所售房屋必须是属于卖方所有,倘若是与他人共有房产,必须征得他人的同意才能转移产权、出售房屋。在售房条款里应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座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等等。另外,对于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治理都必须明确清楚。此条款可采用以下格式:“乙方购买甲方座落于___市___街___巷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二)价款

  价款是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它既是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的价值表现。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货币名称、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例如预购房屋按暂定价先付房款40%,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成一半时再付30%;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如是现房交易,可直接采用“乙方所购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元”的合同式即可。对于

  广告售房也要进行逐一核算,切不可轻信广告价格。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主要是指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续,房屋价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办法等等。例如,房价是现钞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在出卖人所在地支付,还是在买受人所在地支付,都应规定清楚明白,切忌模棱两可。此条款一般采取的格式是:“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如是汇款,其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元,其余

  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四)产权登记

  这是买卖双方在售房过程中的过渡桥梁,也是购房最重要、必不可少的一环。假如不办理产权登记,房产转移在法律上也就没有效力,日后如发生产权纠纷,将对买受人产生不利,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产权登记时双方的职责分工、产权登记的时间以及有关费用等。此条款在购房合同中的格式参见本书附录之《商品房购销合同》标准本文第19条。

  (五)税费负担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应负担的税费。产权过户登记费、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由买方承担。采取的格式为:“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六)房屋基地使用权

  我国的《宪法》和《土地治理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房屋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当事人无权通过房产买卖获得房屋基地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对其基地只有使用权。同时,房屋所有人还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此条款可在产权登记时进行附加说明即可。

  (七)违约责任

  即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订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后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叫做违约或违反合同。在购房合同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的主要表现有:逾期交割房屋;交割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卖方出卖的房产,在产权上存在暇疵等等。买方违约的主要表现有:不按期支付价款;无正当理由不受领卖方交付的房屋等。买方或卖方因违约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强制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此条款采取的形式为:“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给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

  (八)其他款项

  主要还应包括合同主体,公证以及一些附加说明等。合同的主体就是指能够参加合同定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购房合同中应对合同主体加以说明,其格式为:“甲方是__、__、__共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乙方是___(某人或某单位),代表人是___。”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合同中以“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公证处公证”的形式加以说明。最后合同中还应说明:“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治理局、公证处各一份。甲方__、乙方__、代表(甲方)____(签名)__、代表(乙方)__、签名__、地址__、电话

  ___”以及年月日等。

 

  手续欺骗的主要花样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甲地手续用于乙地房屋的销售。有的开发商一次性取得较大规模土地,分期开发,一期在甲地上办理了立项、规划设计、工程开工,以及商品房预售等手续;二期在乙地开发,有关手续尚未办理,为筹措资金,开发商利用甲地的手续预售乙地的房屋。

  2.用李四的手续卖张三的房。张三与李四合作建房,以张三自用、李四进行商品房开发的名义立项。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张三改变了自用目的,也想对外销售自己分得的房屋,但手续不完备,于是借用李四的手续出售自己的房子。

  3.避重就轻。逃避购房者对要害手续的审查,拿不出销售许可证等要害手续,再将其他对销售不利的文件隐藏起来,仅出示那些与是否答应销售房屋无关的手续。如不出示立项批准文件,仅出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不出示有关文件的全部,只出示有关文件的一部分;不出示出让后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仅出示划拨的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以此达到在购房者面前蒙混过关的目的。

  4.利用复印手段篡改有关文件要害内容。在复印过程中,把建设单位、建设位置、开发规模、用途等随意改动,以此蒙骗购房者。

  5.伪造有关文件。彻头彻尾的骗子或个别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者,为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伪造部分或全部用地、建设批准文件。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手续欺骗的花样也会不断翻新,但不管花样如何巧妙,细心的购房者总会在审查文件中发现破绽。

  为防止手续欺骗,购房者应注重以下几点:

  1.要求售房者提供所有可以提供的批准文件,每份文件要从头到尾,完完整整,包括文字、表格、图纸。各个文件相互对照,凡含糊不清的地方、有差异的地方要由售房者说清。

2.尽可找机会到能开发商办公地点查验营业执照、立项文件等重要手续的原件。

  3.假如立项、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权、开工等文件中,建设单位、使用者不相符或上述文件与售房单位不符,应要求售房单位明确出示有关部门涉及此方面内容的文件或有关协议。

  4.了解有关行政治理部门的权限、主管内容、具体名称(公章上的名称)、行文格式、行文语气,以查验售房单位提交的手续是否真实。

  5.必要时到有关部门咨询该项目各项手续办理情况及审批的具体内容,以求得到最准确的验证。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的五大表现
下一篇:借款合同订立的程序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 商铺没有房产证 租户无法办执照法...
· 律师答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
· 关于审理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中发现涉...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主管部门是哪里
· 当商品房达到何种形象进度时,才可...
· 村委会是否有权决定发包村办矿山企...
· 石家庄市拆迁区位补偿标准价格最新
· 石家庄律师在线解答土地房产矿产资...
· 商品房买卖之法律自助手册
· 出租房发生火灾烧毁他人财物 房客...
· 房地产税收筹划讲座企业税务风险和...
· 山西原平:会议纪要与国家法规的博...
· [林权托管]林权证登记托管委托...
· 房屋外墙或者屋顶渗漏水的维修费用...
· 原创: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最新:买卖房屋需要交哪些税?
· 石家庄律师在线办公之:买房子除了...
·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全过程
· 承包期内承包人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是...
· 最终办不下来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
·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