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  
村委会同意不等于确权 互换14年承包地被判返还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12/16 15:31:00

村委会同意不等于确权 互换14年承包地被判返还
作者: 李霆   

     中国法院网讯   农户建房用地审批表虽有村委会签署“同意修建”的意见,但其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在表上签署意见,不能证明相关部门将交换后的土地确权给被告。12月4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判决原告朱恒贵与被告刘仁章间口头订立的承包地互换的合同无效,双方互换的承包地交还对方。

    1995年农历2月20日,原告朱恒贵与被告刘仁章间口头订立的承包地互换协议,原告将其承包地耕种的其村民组朱家湾的一块地与被告承包耕种其村民组叫马家地的一块土地互换。

    2009年8月20日,原告到法院起诉,诉称,原、被告私下协商互换承包地耕种两三年,到期后被告拒绝返还。由于互换土地不属于同一村民组,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互换土地的合同无效并将调换的土地返还原告。

    庭审中,原告向法庭提交了镇雄县人民政府1999年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2007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用以证明原告换给被告的土地名称叫朱家湾,现在承包经营权仍属原告。被告向法庭提交《农户建房用地报批表》,用以证明村委会已批准被告在交换的土地上建房。镇雄县乌峰镇高山村名委员会在村委会意见栏签署了“同意修建”的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提交的《农户建房用地报批表》虽有镇雄县乌峰镇高山村民委员会在村委会意见栏签署了“同意修建”的意见,但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没有在表上签署意见,不能证明相关政府部门将互换后的土地确权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原、被告不是同一村民组的村民,双方就承包的本村民土地订立口头合同互换耕种,违反强制规定,原、被告间互换承包地的口头合同无效,原、被告应将互换的承包地交还给对方。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酒后驾驶三死两伤 少女身亡教练学校谁担责
下一篇:昔日恋人共同贷款购车 分手以后追讨车款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 商铺没有房产证 租户无法办执照法...
· 律师答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
· 关于审理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中发现涉...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主管部门是哪里
· 当商品房达到何种形象进度时,才可...
· 村委会是否有权决定发包村办矿山企...
· 石家庄市拆迁区位补偿标准价格最新
· 石家庄律师在线解答土地房产矿产资...
· 商品房买卖之法律自助手册
· 出租房发生火灾烧毁他人财物 房客...
· 房地产税收筹划讲座企业税务风险和...
· 山西原平:会议纪要与国家法规的博...
· [林权托管]林权证登记托管委托...
· 房屋外墙或者屋顶渗漏水的维修费用...
· 原创: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最新:买卖房屋需要交哪些税?
· 石家庄律师在线办公之:买房子除了...
·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全过程
· 承包期内承包人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是...
· 最终办不下来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
·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