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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本政策法律法规问答
作者: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1/1 16:42:00

工资基本政策法律法规问答
问:工资包括哪些部分?

答: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问:工资应如何支付?

答: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问: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问: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等待鉴定结果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支付?

答: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如医疗期满(含延长医疗期)且劳动合同期满,可按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等待鉴定结果期间,用人单位可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问:企业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哪些税费等?

答: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税费有:⑴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⑵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⑶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住房公积金;⑷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企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⑸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税费。

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问: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停工、停产、歇业期间,劳动者工资应如何支付?

答: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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