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律顾问合同书
委 托 方: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
联 系电 话: 。
顾 问 方: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
联 系电 话: 。
第一章 合同宗旨
第 一条:为切实落实好国家基础教育改革所涵盖的诸项工作,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全面维护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法律顾问;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预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合同,以滋合同双方共同诺守。
第二章 顾问人员
第 二 条:乙方按照甲方请托顾问业务范围和指名要求委派顾问一名依合同协定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所委派人员达到国家资质条件要求(委派函附后)。
第三章 法律顾问常规业务和特殊业务
第 三 条:法律顾问常规业务包括:
(一)乙方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二)乙方为甲方草拟、审查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书;
(三)乙方出席甲方定期举行的法制报告会、家长会、重大事项专题会作法制报告、提供法律意见,力求准备充分、举例典型、阐释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四)乙方结合顾问业务中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及依法治教必备的相关政策、法律的宣传,力争实效有声有形;
(五)乙方负责甲方学生的保险纠纷、学生间入身伤害赔偿或教师间矛盾、学校与社会其他方面纠纷非诉讼阶段的协调处理;
(六)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建立具体顾问业务档案。
第 四 条:法律顾问特殊业务:法律顾问特殊业务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调解、仲裁、诉讼及相关联必备事宜。具体包括:
(一)乙方在上述业务中担任甲方代理人,依甲方具体授权履行代理人职责,全面维护甲方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乙方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调查事实真相、分析论证提供妥善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建议。
(三)乙方及时出席党政部门为解决甲方所涉特殊重大问题所召开的专题会议,切实履行顾问职责;
(四)乙方在为甲方办理顾问业务中,应严格遵守执行纪律,遵守甲方纪律管理,维护甲方在处理特殊重大问题中的大局稳定和社会良好效应做出最大的努力。
第四章 相关约定
第 五 条:甲方、乙方在顾问业务中所了解到他方的合法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 六条:乙方在办理顾问业务中,应严格执业纪律,恪守甲方纪律规定,做到顾问及时,执业谨慎,立足实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顾问业务中应遵守司法程序和时效期限规定,做到议事及时,决策果断,依法处理顾问协办的业务。
第 七条:甲方、乙方对顾问业务的运作,应做到联系紧密,沟通及时,共同商榷,集思广益,但必须给相对方在法定时限内或合理时间内予以必要的准备时间,以滋高效完成顾问业务具体事宜预期效果。
第五章 顾问费用
第 八 条:甲方、乙方商定,顾问费用: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顾问费年 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约定顾问期限内办理顾问常规业务不增加费用。
(二)乙方为甲方办理特殊重大的诉讼、调解、仲裁及相关必备事宜,双方依相关收费规定协商另行收费,由此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大额业务通讯费、鉴定费或担保金由甲方据实予以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 九条:甲方、乙方必须如实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权利、义务,依合同法总则之规定行为,由于一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物质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章 其 他
第 十 条:甲方、乙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任一方都有权选择合法的调解、诉讼或仲裁的救济途径。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合同期满后,双方欲再续合同的,应另行订立合同书。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各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法 律 顾 问 委 派 函
*律*顾字( )第 号
:
依与贵单位业己订立的《法律顾问合同书》之约定,经研究,特指派我单位 律师为贵单位法律顾问。
特 此 函 告
律师事务所(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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