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无锡法院审判了一起所谓的“国外投资公司驻国内代表处”诈骗国内企业案件,在企业融资界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在诸多因素影响下,成长中的民营企业一直在努力解决资金瓶颈这道难题,无奈这道方程式里存在太多的X变量。就在民企渴盼资金的滋养时,某些所谓的境外投资公司看到“商机”,他们盘踞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高档写字楼里伺机而动,有的还在主流媒体发布广告,打着在境内寻找投资项目、提供巨额资金的旗号招摇撞骗。
“偷天”骗局浮出水面
面对这些名头一个比一个响亮的“国际大财团”抛来的绣球,很多内地的民营企业家们心动了,他们与诱人的广告对号入座,似乎觉得自己正是对方要寻觅的意中人。然而,这些生意场上叱咤风云的企业家们,一旦接过“绣球”,便掉进投资公司精心设下的“融资陷阱”——对方往往以“资本运作国际惯例”为由,要求企业预付评估费、手续费、考察费和服务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当企业交纳了巨额费用,对方的资金却迟迟停留在口头和传真上。结局通常是投资公司以“项目不合格” 为由无情地将企业打发,从此销声匿迹。
在江苏无锡法院判决的融资诈骗案中,两名受害人称,他们分别经营塑胶工贸和冶金机械多年,感觉制造业这一传统产业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决定转向新能源领域的风力发电机项目。然而项目第一期就需近3亿元,企业实力根本不够。
经朋友牵线搭桥,受害人和杨某负责的“美国安融投资集团上海办事处”联系上。初步接洽受害人很满意,“这个办事处一看就像规范的外企,位于上海繁华地段高档写字楼,员工也有好几个外国人,还展示了美国安融集团的国外银行资信证明,表示能为我们融资3亿元。”
经过洽谈,两名受害人作为乙方与美国安融集团签订《投资意向书》。《意向书》中有一条不起眼的约定:做可行性报告、考察及尽职调查报告的费用都由乙方承担。当时两人融资心切,都没有在意。后来杨某陪同美国安融集团的“总部高层”来企业考察,并由其联络中介机构制作了《可行性报告》等。为此两名受害人先后向杨某支付了110万元的费用。不料杨某反馈消息“报告显示,投资计划不可行,项目被终止。”
受害人明白上当受骗,赶紧向警方报案。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杨某一手导演的“偷天陷阱”浮出水面。
无独有偶,内地一家房地产公司发布招商信息后,很快就有来自北京、上海等地的投资公司表示愿意投资。联络后房地产公司派人走进北京CBD一座高档写字楼的办公室——美国某某投资集团北京代表处。在一些年轻女孩的引导下,不时有一些人进出,据说是来自全国各地洽谈业务的。
悬挂着中美两国国旗的会议室里,对方向他们提供了一本装帧精美的宣传画册。画册显示美国某某投资集团实力超群,是一家“提供长期的商业融资,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最多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规模一次性可借1000—2000万美元不等,年利息第一年10%,以后每年8%左右。
之后,对方称企业须先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商业计划书》,这些文件需要聘请投资公司认可的境外中介机构撰写,费用“大约只有10多万美元”。
地产公司相关人员随即质疑为什么要聘请境外机构撰写?企业自己找国内中介机构是否可行?得到的回答是:一,中外会计准则不完全一致;二,外方对中国境内的中介机构资质和信用不认可,尤其是企业自己找的中介机构……
接触中他们还了解到,这家号称有上百亿资金的国际财团,电子邮箱地址没有自己的系统,只是网易的免费邮箱。百度上关于公司的信息只是零星几个链接,而且还有两个反映这家公司诈骗的帖子。他们于是又试着打电话联系“公司成功案例”中的一家企业,对方立马予以否认,“以前联系过,但被我们识破。这种骗子公司根本没有资金,千万不要信它。”于是这家房地产公司赶紧找个理由推脱。此后一段时间,对方仍紧追此事,并多次表示“我们已和中介机构协调,费用可打折”。
骗术其实不难识破
北京市商务局贸易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在美国,注册公司比较容易。目前活跃在国内的不少外资投资集团,很多是中国人注册成立的。他们通过在华设立代表处,利用国内企业不熟悉国外情况,又急于融资,从而实施欺诈活动。”
业内人士指出,此类骗术并不高明,很容易识破。不法分子之所以屡屡得逞,主要是他们抓住企业尤其是偏远地区的企业急于引资却又不熟悉资本运作的弱点。许多白手起家的民营企业家,他们大都从实体干起,平时忙于生产经营,金融方面的知识比较匮乏,欠缺资本运作经验,对借贷境外资本更是知之甚少,这就让少数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此类骗术的基本特征大致有以下几点:
1、这些所谓的投资公司一般选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租赁金融区的高档写字楼办公,从外表上看和正规的外企没什么两样。至于公司宣传资料、网址等,也是一应俱全。
2、这些公司都是拉大旗扯虎皮,无一不宣称自己是美国、欧洲等境外某某财团的驻华代表处,或者干脆就自称是某某国际投资公司,名头吓得那些从没接触过国际资本的民营企业家战战兢兢,商务代表也装着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
3、骗术步骤:第一步,先由商务代表寻找行骗对象,往往凭企业一纸项目介绍,即承诺可由境外财团融资几千万到上亿元人民币。第二步,如果企业表示出兴趣,投资公司便要求企业向他们出具一份“考察邀请函”,商务代表便到现场考察、洽谈,至于飞机、餐饮等费用当然由企业承担。接着双方便欢欣鼓舞地签署“协议书”。第三步,协议签署后,对方便要求对项目进行前期评估,费用少则十几万、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元。评估机构肯定由投资公司精心安排,如本文开头所述案例:安融集团上海办事处设立的同时,被告人便注册成立两家公司,主要经营项目就是为项目投资制作可行性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等。受害人分三次支付的费用,收款方正是这两家公司。
4、结局大体有两种。一种是行骗成功后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把宝全押在“外商资金”身上的企业只好苦苦等待,幻想早日引资成功。等明白真相后,打落门牙和血吞。有的公司为避免企业“纠缠”,溜之大吉,神秘消失。当交了费用的企业找上门时,原办公地点早已改换门庭。
实际上,现代投融资模式都是由投资方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形成投资报告。运作规范的投资机构,为了降低投资风险,都会按照自己的标准聘请可靠的中介机构评估。评估费等前期费用也由投资方自行承担。遗憾的是有的企业被眼前的诱饵吸引,总幻想着用“小钱”来撬动大项目,失去了起码的商业警惕。面对“诱惑”的应对之策
据知情人士透露,像挂着境外资本驻华代表处牌子的公司,仅在北京CBD一带就有多家。
北京市工商局外商处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外商驻华代表处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具法律地位。在登记注册时,不像对待设立外资企业那样严格。所以,有些顶着赫赫名字的外商驻华代表处,其实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实力。”
专家认为,此类犯罪活动使企业发展雪上加霜,损伤了民企借助国际资本的积极性,社会危害极大。作为企业,诱惑面前一定要提高警惕,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被虚假表象所迷惑。一条最起码的底线千万不可触碰:外商资金未到位前,坚决不能支付各种费用。做到这一点,犯罪分子用巨额融资精心编织的欺诈陷阱就会失去作用。事实上,我国对借用外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审批程序,特别是对企业向境外融资,更是采取审慎态度,必须由省级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呈报审批。这种宣称可自行向国外融资的事情是根本不可能的。
面对外商承诺的大笔资金,企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要多向有关部门咨询,必要时不妨找资信调查公司核实投资商的背景和实力。有些上当受骗的企业起初也有怀疑,但因为不懂操作规则,以为万一要求对方出具注册证书、银行证明等,外商就会认为企业不信任自己生气走人。外资不是慈善家,之所以把橄榄枝伸向企业,是因为有利可图。按照国际商业惯例,投融资合作,双方一定会请专业律师备齐所有文件,如有任何疑问,都可要求对方说明。一方还可委托公正、客观的资信调查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因为企业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外商掉头走之,企业不应该沮丧,反而应该庆幸:基本可以判定这样的外商是骗子。
有这样一个真实案例。一名美籍华人成立的美国投资公司要投资上千万美元把一家省会城市的大宾馆买下来,条件也是要求事先评估,但宾馆所属企业对外商的资信背景一无所知。这家企业便请求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办公室,代为查询一家美国投资公司的背景。
因为美国法律对于资信调查有严格规定,必须由专门调查公司来做。领事馆委托当地一家调查公司,要求他们尽快提交正式调查报告。一周后报告出来:这家投资公司地址注册在自己家里,连办公地址都没有,账面上没有任何业务和资金往来,也没有雇员,明显存在诸多疑点。调查进一步发现,这名美籍华人多次利用同样手法,假借投资名义进行诈骗。
最后,企业借助资信调查公司让这家骗子投资公司暴露于青天白日下,也避免了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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