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创新趋势
作者:石家庄赵丽娜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6/1 15:43:00

根据被称为银行业“基本法”的《巴塞尔协议》的第244条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因此,与一般的贷款不同,贸易融资是自偿性很强的业务,有清晰的贸易背景和还款来源,并具备短期性、重复性、周转快、流动性强等鲜明的业务特点。贸易融资向来被银行业认为是高收益、低风险的一项业务,原因就是它对资本的占用少,并且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地渗入到企业的贸易环节中,为银行带来许多沉淀于其他业务中间的丰厚利润。

     在国际市场上,贸易融资业务已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合作关系的变化,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形成和电子商务及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市场和技术的力量在共同重塑着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方向。

 

一、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现状

     国内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以传统的贸易融资业务为主打产品,主要包括进口开证、进出口信用证押汇、打包贷款、提货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等业务。近年来,一些在国际市场上比较成熟的产品如福费廷、应收账款融资、进出口保理等开始出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的产品目录上。但分析这些业务的开展情况,我们会发现以下值得关注的地方:

 

(一)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仍然采用传统的授信方法

     尽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具有鲜明的自偿性特点,并在额度确定、融资期限等方面与一般贷款具有显著区别,国内绝大部分中资银行仍然主要应用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理念和运作模式,即主要按照授信主体是否符合贷款准入标准来评估业务风险。融资对象的财务及资信状况仍然是决定国际贸易融资能否发放的主要因素。例如,对于出口信用证押汇这个最常见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不少银行对未提供全套可转让海运提单(物权单据)的中小企业出口押汇申请仍不予考虑。打包贷款在操作程序上视同流动资金贷款处理。出口应收款融资是一种国内新兴的融资产品,但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量化的工具.绝大部分银行设置了较高的融资准入门槛,在对贸易真实性及贸易连续性进行调查之后,还要求融资者提供足额、有效的抵押或担保作为还款的第二保证。部分银行还要求融资者额外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投保证明。因此,中资银行在产品理念上和授信方法上都把国际贸易融资等同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运作。

     国内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上的保守做法主要根源在于国内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方法实现对国际贸易供应链中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充分控制,银行对融资业务的风险识别能力较弱。在无法充分把握第一还款来源的前提下,往往把第二还款来源的充足程度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此外,长期形成的存贷主流业务观念亦驱使中资银行的业务人员习惯性地运用传统的贷款思维去经营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从而忽略了对贸易融资业务特点的分析及对贸易周期动态数据的跟踪。

 

(二)业务创新速度较慢,未能顺应企业结算方式转变而产生的新的融资需求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中国推出已有几十年历史,但相对于其他日日翻新的银行业务如零售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等等,中资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领域的创新速度很慢。新产品少有推出,业务操作模式基本维持原样,融资产品仍然集中于以银行信用作为担保的信用证业务,在以汇款方式结算的领域产品创新幅度不大。由于传统产品的时效性差,企业的操作成本及融资成本均很高。

     据资料统计,目前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70%采用的是赊销方式,15%采用的是信用证方式,7%采用的是跟单托收的方式,其余的结算方式占8%(Dener,2005)。因此,汇款方式已成为最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但对于汇款结算,目前国内银行基本上只担当了付款操作者(Payment Processor)的角色,在贸易融资方面的服务非常有限。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进出口贸易达到了1.4万亿美元,而中资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余额只有170亿美元,仅占12%。由此可以想见,有相当数量进出口企业的贸易融资需求是市场上现有融资产品及服务所不能覆盖的。

 

(三)支撑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技术落后,业务发展后劲弱

     国内商业银行仍然采用比较传统的业务系统和运作流程来支持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运作。银企之间缺乏贸易信息共享,亦未能建立一个能够对国际贸易供应链中货物及资金的流动实现实时数据传递和动态分析的信息技术平台。不充分的信息交流使融资业务的触发点始终滞后于实体货物的流动,导致融资期限与贸易周期无法匹配。同时,由于缺乏对贸易周期(Trade Cycle)的整体认识,银行仅针对整条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单个环节提供融资业务,而不能提出有效满足客户需求的整合方案。同时,国内的商业银行在电子商务技术的引进和运用方面一直比较滞后,核心业务处理系统无法应对日新月异的市场需求变化。

 

二、国际贸易融资的创新趋势

     然而,放眼国际市场,我们可以观察到,顺应国际贸易合作方式和结算方式的演变,并受到电子商务技术迅速成熟及广泛应用的影响,国际上的领先银行正在大踏步地改变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运作模式。

     在2006年6月出版的《贸易融资》(Trade Finance)杂志上,花旗银行、汇丰银行、荷兰银行等长期致力于贸易融资服务及产品创新的大银行因其在融资领域的杰出表现分别被授予最佳贸易银行、亚洲最佳贸易银行、最佳网上贸易融资服务者等称号。比较这些先进银行采用的产品模型和技术,我们不难发现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正在这些优秀银行的引导下,向一个崭新的领域前进。

 

(一)观念更新

     银行的利润来源是客户愿意购买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因此,来自客户的需求变化往往是推动银行创新的一大动力。所以,我们在谈银行观念更新之前,应该先来观察一下我们的客户正在如何演变。

     当前的绝大部分国际贸易已经不再是简单直白的双边贸易。超过40%的公司同时与八个甚至更多的地区及国家同时交易,很多大公司同时拥有几百个甚至几千个供应商。与此同步的是国际贸易双方合作方式的深刻变化。在国际市场上,买方的议价能力日益增强,尤其在低附加值、无差异化商品的贸易中,买方往往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更利于买方转移合作风险、减少流动资金占用的赊销方式比例稳固上升。一些较大的买家利用其强势地位压榨供应商的利润,将费用及资金占用成本推向供应商。但为了避免供应链因资金流动性不足而断裂并进而影响到国际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买家需要银行为自己的供应商提供足够的运作资金以保证存货能够顺畅地流动。

     而在部分国际贸易领域,供应链的形成和深化使买卖双方结成了日益紧密的合作关系。在许多运用了JIT管理技术的行业,供应商甚至直接到下游客户的生产场所工作,并参与制定生产时间表及产品设计等关键生产步骤。在这种新型的、唇齿相依的合作关系中,传统意义上的卖方和买方不复存在,从而导致贸易融资需求的颠覆性改变。买卖双方形成的紧密合作关系决定了结算方式的必然改变:费用高、时效性差、以管理不付款(Non-Payment)风险为主要目的的融资工具如信用证等份额逐年下降,而赊销的付款方式日益增长。

     顺应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形成和成熟,银行业的先行者们开始推出供应链融资的产品战略。银行不再游离在国际贸易供应链之外,而参与了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他们的融资战略不再局限于对存货等实体物质进行融资,而是致力于协助客户降低整个供应链的成本,帮助供应链各成员实现供应链价值的最大化。在分析整个贸易周期中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他们运用全局化的观念,实时追踪供应链中货物及资金的走向,通过灵活的贸易融资解决方案,为客户降低跨境交易的风险,实现服务和产品的价值增值。

 

(二)技术创新

     为客户提供详尽、及时的收付款信息、帮助客户减少后台操作的压力是银行贸易融资服务最重要的增值部分。许多银行通过大力开发网上银行,增加渠道服务项目及开发银企直联等方法与客户之间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帮助客户降低操作成本。荷兰银行2006年被评为最佳网上贸易服务提供者。能获此殊荣得益于它们的MaxTrad技术。MaxTrad通过提供24小时的在线服务,为买卖双方自动处理贸易交易及管理应收、应付账款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技术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Cotti,2005):

1、提供了“订单管理员”(POM.Purchase Order Manager)功能。使用者可以根据其贸易量灵活设定信息管理功能和自动化程度。同时,POM为买方改进了事件通知功能,卖方亦可实现供应链与网上银行之间的连接,并可通过ERP系统与POM的整合加速执行进程。

2、在系统中融入供应链融资模型.为客户提供了缩短变现周期(cash Conversion Cycle)、获取实时信息及降低纸质文件传递的网络工具。使用者亦可以根据需要,在网上实时将其应收账款货币化(Monetarize)。

3、运用影像技术实现纸制文件与数字化环境的便利切换.因此,卖方的纸质单据如合同、发票、提单等的内容可以方便地被抓取并制成数字影像,倒入MaxTrad,从而买方可以在线读取单据内容。

4、提供一个在线的知识库(称为“虚拟代理人Virtual Agent”),可以为顾客提供迅捷有效的在线支持。用户可以采取对话、关键字或FAQ等形式向虚拟代理人咨询,亦可用邮件方式,并在当地营业时间内获得即时讯息支持。

 

(三)传统融资产品服务模式创新

     提高传统贸易融资产品的附加值,通过服务模式的创新来密切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也是许多银行努力的方向。英国的劳合银行为它的客户提供了一个在线交易服务(Lloyds Online Transaction Services(LOTS))系统,将信用证服务、进出口单据处理、保函等业务整合在一个平台上,顾客可以实时跟踪贸易单据的处理状态,管理外汇头寸,并交流各项业务的进展状况。

     传统融资产品易被客户视为同质化的商品(Commodity)。如何创造新意,劳合银行在服务细节上做足了功夫。LOTS系统中为客户提供了以下便利:客户可以对重复交易使用模板编写L/C申请书;为客户的贸易交易设置自动检验功能,确保所有必需要素已填写完备;银行每处理一个申请之后系统会自动发送邮件通知给客户;为客户提供贸易信息日历.提醒客户关注贸易中重要的信息。同时,通过SWIFT接收的与贸易服务产品相关的电文,包括对不符点单据的沟通信息都可以让客户在线查询。劳合银行还在LOTS中加入了一个业务需求系统。一般的查询问题客户可以在LOTS上直接输入即可找到答案,而不用再打电话到银行后台去咨询。运用这些服务方式的创新,劳合银行的业务操作效率迅速获得提高,业务的精确度也进一步提升。信用证整个开立流程从原来手工操作时的几天缩短为现在的几个小时(Trade Finance,2006)。这种创新方式虽然没有对产品的结构及内容进行实质性的改变,但产品服务方式的改变同样为提升产品价值及提高客户满意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

 

(四)战略兼并和战略集中——业务发展的战略创新

    近年在贸易融资领域出现的一件不寻常的事情就是摩根大通银行收购了一家物流公司Vastera,并在亚洲组建了一支新的物流团队专门为供应链及代理商销售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专事行业分析的Aberdeen公司将此举誉为“实体供应链和金融供应链的联姻”。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现金管理服务商,摩根大通银行的资金清算部门在全球的美元清算业务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现金管理与贸易融资业务是两项相辅相成的银行业务。新成立的这家JPMorgan Chase Vastera公司提出的价值宣言就是为进出口商提供一站式服务,妥善解决跨境货物运输中日益增加的各种挑战和风险,包括由于不充分的进出口信息和文件传递延迟引起的运输耽搁,违反国际贸易法规遭受的政府罚款,以及由于供应链中的缺陷导致的现金流问题等等。在为全球供应链中主要的支付交易包括收付货款、支付运费、支付保险费、支付关税等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摩根大通银行可以自动获得各类金融贸易数据。而利用运输单据制作和管理的自动化,Vastera固有的流程和技术有力地支持了“实体货物”的跨境流动(Hart,2005)。摩根大通银行全球贸易服务部产品管理副总裁麦克奎因对购并Vastera创造的战略合力非常乐观。他说:“通过提高货物运输信息的可视度,我们将为整条供应链提供更高水平的金融工具和更多的融资机会(Hart,2005)。”这个跨行业的购并打破了厂商、物流公司、银行通过互不关联的系统及流程分别独自参与供应链中货物或资金流动的局面。通过整合不同的平台实现互补、创造合力,摩根大通银行有望在国际供应链融资领域获得重大突破。这次购并对于银行业在国际贸易融资领域的创新启示是不容忽视的。

     与战略购并相对应,亦有不少银行选择将贸易融资的后台操作外包,以集中更多的资源强化贸易融资业务中的核心部分。如英国巴克莱银行与荷兰银行签订了特殊协议,将其贸易服务操作业务外包给荷兰银行处理,自己则保留了与客户联络、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数据分析等功能(Jonathan,2005)。与摩根大通银行相同,巴克莱银行也看到了在贸易融资方面的巨大业务机会,但是它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法,通过后台操作外包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操作差错,增加操作风险的可控性,从而可以集中更多的精力开展贸易融资技术平台的构造,提高在服务及客户关系管理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三、对国内银行发展贸易融资业务的提示

     国际上先进银行在贸易融资领域的创新方向、产品理念和战略尝试对我们国内银行发展这些业务具有深刻的启示作用。结合我们国内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应成为我们特别关注的业务创新要点

(一)改变业务发展观念

     国际上先进银行在开展贸易融资业务时有一个重要理念,即:贸易融资业务是一种交易性银行业务(Transaction Banking),银行应该从整个贸易周期——即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开始到买方最后销售货物为止(从起点到终点)——来关注客户的需求,而不是从分立的角度仅为一两个贸易环节提供资金支持或者贸易单证服务。这对国内银行的启示就是,银行应该从整条供应链的角度重点关注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合作关系的连续性。如果继续运用传统的授信方法来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国内银行会继续弱化在产品及服务方面的竞争力,并游离在价值增值机会的边缘之外。

对于这种供应链融资中的“端到端(end to end)”观念,我们不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昭示其原理(见图1) 

一个专营农产品出口的农场向银行申请出口贸易融资。这时银行应考虑的不仅仅是这一个农场可以每年产生多少效益,它还要考虑投入原料的供应情况,如种子、除虫剂、化肥、除草剂等的进口等。因此,溯及供应链上游,银行应考虑为农场进口这些原料提供融资服务(开立信用证、进口汇出汇款的融资等),以确保农作物生产顺利进行。

     如果农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那么银行还要考虑为运输公司提供车辆融资租赁,这样运输公司可以添置含有保鲜设备的运输工具,及时将农场的产成品运往机场。

     如果农场的货物仓储设备不尽人意,银行可以考虑将货物出口与仓库改造的融资一体化,提供组合融资产品,并以未来的农产品出口现金流作为还款的来源。

     如果农场的国外进口商是一些大型的连锁超市,他们需要用赊销的方式结算与农场的货款,那么银行可以提供出口应收款贴现业务,根据进口商的信用建立额度,为经进口商确认过的农场的出口发票提供融资。在这种风险控制方法中,出口商的履约风险已接近于零,银行需要承担的是进口国国家风险和进口商的信用风险。银行可以通过寻找风险合作共担伙伴、在国际市场上投保或者转售未收回的贸易融资业务等方式来降低或转嫁这一部分风险。

     在连锁超市向终端顾客销售的环节,更多的是国内贸易的概念。银行可以通过为超市提供应付账款融资或者向私人客户发放信用卡的方式支持供应链最后一个环节的延展。

     因此,在“端到端”供应链融资概念中,银行的贸易融资行为跟随着资金和货物在供应链环节中的流转,从起点开始(出口前的融资),逐步向终点延伸(应付账款融资)。客户的需求不同、触发融资需求的时点不同、融资的目的不同,银行提供的融资组合方案也不尽相同。其实,全球供应链的运作是复杂的。在战略外包和全球化生产日益普遍时,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败都可能引起整条供应链的崩溃。这也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明了运用“供应链全局观念”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加大技术革新

     当然,要成为国际贸易融资领域的强者,技术上的支持必须充分、有力。一种可行的方案就是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尝试为供应商、贸易商、销售代理商、物流公司、船运公司等供应链上相关的参与者搭建一个共同的信息技术平台。银行在通过这个平台为单证无纸化传输及贸易信息传递提供便利的同时,可以用最直接、实时的方式获得供应链信息流的数据,并可以应客户的要求触发实时的贸易融资服务。因此,提高供应链运作的效率,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使金融与实物的供应链同步化。电子单据及网络技术的发展将进一步加速这种技术平台的构建。目前SWIFT组织和近20家银行已开始共同进行一些类似的努力。他们正在通过发展贸易服务功能(Trade Services Utility)技术尝试在买家、卖家、银行之间进行有效的贸易数据传递。基本理念就是要提高贸易数据的可视度、可信度,从而为银行将后台操作融合到TSU核心功能中,全面提升现有的贸易服务能力提供支持(Trade Finance,2006)。鉴于SWIFT组织强大的网络优势,我们可以预见未来三五年内这个技术革新对国际贸易融资领域将带来的巨大影响。

     然而,在这种共同平台能够完善建立,各参与者能够真正实现无缝的信息共享及实时的单证传递之前,银行如何向成功的国际贸易融资服务者努力呢?由于全球网络的限制,很少有一个银行能够独自作为供应链银行为供应链中各参与者的融资需求服务。在这一点上,银行应该向他们的客户学习。如果公司可以通过战略合作、战略联盟等方式提高运作效率和产品质量,银行为什么不可以呢?银行可以通过代理行关系与供应链另一端的国外银行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在信息共享、模式互补的基础上实现双赢。这种战略合作已在信用证及托收业务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现在的关键是要把这种战略合作关系再进一步扩大到以汇款方式结算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去,并在各自的那一端把融资业务延伸到供应链的起点或终点,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获利机会。另一方面,银行可以与优秀的物流公司、运输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以掌控供应链中实体货物运输的实时信息,在改进货物监控手段的基础上开发新型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这些都将成为国内银行克服当前技术局限的一大突破口。

(三)挖掘传统产品的发展潜力

     尽管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具有同质化的趋势,并不代表这些业务没有创新机会。中国中小企业的进口业务有很大一部分仍然依赖信用证这种模式。随着中国进出口贸易的蓬勃发展,信用证业务的绝对额仍然每年在向上攀升,因此,传统的信用证、托收等业务仍然具有市场潜力。但是,市场及产品的成熟容易导致银行服务的同质化,从而陷入价格战的恶性循环。因此,突破口在于对传统产品的业务创新,它可以包括:

○新的运作方式的策划

○新的组织结构

○新的关系形式

○新的具有突破性的商业战略

○新的思维方式(丹尼斯舍伍德,2002)

借鉴创新管理方法,银行可以尝试通过运营流程改造、产品组合营销、客户分析工具改进等方式提高传统产品的价值内涵。例如:

1、完善网上银行功能

     包括增加网银渠道受理客户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申请;在网上银行中增加与银行外汇业务处理系统的数据接口,让客户可以实时查询进出口款项的去向,追踪单证处理情况;在系统中增加邮件通知、短信通知等增值服务,让客户及时了解账户中的余额变动及重要讯息。

2、改进业务处理流程

     包括运用工作流、影像等技术.通过单证集中处理实现标准化操作;从而提高单证业务处理的效率,降低操作风险和操作成本。

3、进行产品组合营销

     例如将贸易融资业务、贸易单证服务和各类资金业务(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外汇掉期、人民币及外汇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业务有机组合在一起。根据客户的需求特点提供适宜的组合产品方案。交叉销售是提高银行获利能力的重要手段。(见表2)

表2:国际贸易周期对应的银行业务机会示例
 

国际贸易周期 出口商 进口商
购料备产阶段 生产至装
运之前
装运之后 货物到港之前 货物到港至销
售货款回笼
国际贸易融资机会 购货合同
(PO)融资
打包贷款 出口信用证押汇 预付货款融资 进口信用证押
汇及承兑
供应商融资 存货融资 出口应收款融资 进口信用证 提货担保
出口保理 保兑/默认保兑 信保融资 付款保函 信托收据

 
履约保函 福费廷 备用信用证 进口代收融资

 

 
出口托收融资 进口保理 应付账款融资
组合营销机会 信用证通知 本外币理财服务 远期结售汇
/远期外汇买卖
支付进口关税
现金管理产品 出口审单
/交单代制单据
各类金融
衍生产品
银行承兑
汇票贴现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备料) 代理保险
/代付保费
跨境资金清算
(汇出款)
现金管理产品
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 代付运杂费 外汇兑换
 
各类金融衍生产品 跨境资金清算
(汇入款)
进口代收
 

 
外汇兑换
 

 


4、提高对客户需求的认知能力

     银行应该做好客户细分工作,开发行之有效的客户需求分析模型及工具了解客户的需求。通过客户细分提高贸易管理绩效,这也是推动银行改变贸易融资行为的主要动力。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机遇与挑战共存
下一篇:“外商融资”的陷阱特征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后曾试...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国际贸易理论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