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二环朝阳门桥的西北角,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大楼,有些房间彻夜灯火通明。因为热衷于国际化的中海油,正在拟合欧美工作时间,筹划一桩151亿美元的大买卖。
日前,中海油发布《有关建议收购NEXEN进展之公告》宣布,加拿大当地时间9月20日,加拿大法院已批准了收购计划。尼克森也于20日宣布,他们的股东投票通过了收购协议,赞成比例高达99%。这桩中国企业史上最大的海外收购案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中海油高层曾明确表示对并购尼克森很有信心,甚至根本没有考虑分拆尼克森在美国的资产,以换得并购成功的方案。
本报记者采访到的中海油内部人士也对并购前景表示乐观,称加拿大法院批准通过为并购成功增加了砝码,美国的审查也将主要放在环保测评方面而非国家安全。
中英两国放行信号明显
由于尼克森的资产主要分布在加拿大、美国和英国,而收购方来自中国,因此,中海油和尼克森的交易还须经加、美、英、中四国政府审查通过后方能执行。
这明确体现在中海油7月份发布的收购最终协议中——这些条件包括法院批准、普通股股东本人或其代理人在特别股东大会上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的批准,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加拿大、美国、欧盟(如需)和中国相关部门签发的有关政府和监管批准。
7年前,中海油欲以185亿美元收购优尼科的计划以失败告终。优尼科案涉及的审批政府有中美双方,如今扩至四国,这为本次交易的政府审批前景蒙上了阴影。
中海油显然对通过本国的审批颇为自信。在最终协议里,中海油向尼克森承诺:“如果由于中国监管审批的原因导致本交易没有完成,中海油将支付尼克森4.25亿美元的终止费用。”
中国商务部也确实没有表现出“反对”迹象。相反,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本月25日表示,中国国有企业只是商业公司,而且遵循当地法规运作,希望加拿大监管机构在对相关的并购交易进行审查时要进行“公平和客观的”分析。
至于英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研究院能源安全研究所所长刘文革对本报记者分析说,英国政府很少干预国外公司的对英投资,而且审查不受政党左右。石油地质及石油经济学家罗宾·米尔斯也认为,英国不会阻碍这一收购。
刘文革说:“首先,尼克森在英国的资产只是一小部分;其次,中石化收购加拿大塔里斯曼能源公司英国子公司49%股份一事,让英国人意识到,北海投资的增加会帮助英国油气资源的开采。”
美加两国可能更考虑市场因素
如此一来,美加两国政府的态度是该并购能否通过审批的最关键因素。
加拿大政府已于此前证实,加拿大工业部、联邦竞争局和证券监管机构将针对本次交易开展联邦审查。据媒体报道,加拿大工业部将根据《加拿大投资法》中规定的六个要素对此案进行审批:
一、投资对加拿大经济活动水平和性质的影响,如对资源处理和对加拿大生产的零件、组件,以及服务利用的影响;二、对加拿大人参与加拿大业务的程度和重要性的影响;三、对加拿大生产力、工业效率、技术开发、产品创新和产品种类的影响;四、对加拿大行业竞争力的影响;五、与加拿大国内产业、经济和文化政策的兼容性;六、对加拿大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影响。
长期研究跨国并购的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李平对本报记者分析说,前五个要素都不应构成限制并购的理由。“因为这一并购只是股权置换,尼克森自身的运营、技术水平、产品开发、对加拿大经济的影响等都没有改变。而且中海油已经在最终协议中表示有意留用尼克森现有的管理团队及员工。”
在李平看来,只有最后一项有可能成为加政府限制此桩并购的理由。“美国此前之所以限制中海油并购优尼科,就是怕并购可能会影响美国市场的石油供给和价格。加拿大政府也很可能担忧石油都供给中国,从而影响到加国石油价格的稳定。”她说,“但我估计双方在签订并购协议之前已经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否则这个协议肯定签不成,这个并购也报批不成。”
而从美国议员对此案的激烈反应来看,真正需要小心的似乎是美国。
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成员、民主党人查尔斯·舒默近日致信美财长盖特纳,建议不要急于批准这笔交易,除非中国政府作出切实可行的承诺,确保美国公司可以获得互惠待遇。
民主党人、众议院自然资源委员会成员爱德华·马基则认为,美国应该有条件阻止中海油收购尼克森旗下的美国资产,除非合并后公司同意支付全部海上石油产地使用费,或者是剥离这些资产。
但中海油高层不久前在企业中报业绩发布会上明确表示:“我们对并购尼克森很有信心,目前根本没有考虑为并购案而分拆尼克森的美国资产。”
中海油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尼克森仅有小部分资产在美国,因此美国对此桩并购的审查将主要放在环保测评方面,而非像7年前在审查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案中那样将国家安全问题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