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保证人的如何承担责任?
作者:石家庄律师赵丽娜编辑录入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10/13 12:45:00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主要是指企业法人的分厂或者营业部等机构,职能部门是指企业的内部科室。由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者内部机构,既没有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所以,它们只能按照企业法人的指示开展各项业务,而不能擅自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的债务作保证。一些企业的分厂、营业部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对于分支机构充当保证人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根据其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能作保证人吗?职能部门作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吗?  担保法规定,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这是因为企业的职能部门本身属于企业法人的内部机构,既没有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所以,它们只能按照企业法人的指示开展业务活动,而不能擅自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的债务作保证。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作了保证人的责任承担,分别按照以下两种原则处理:
        1.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保证合同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债权人不知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责任。
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分别为同一债务提供保证的应当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保证人为同一债务作保证的行为称为共同保证。共同保证对于债权人来说比单个保证更为可*。共同保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那么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种情况是,保证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份额,那么,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各保证人对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都负有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保证人要求履行全部清偿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时,保证人内部有约定保证份额的,按其内部约定的份额分担,没有约定的,应当依据公平的原则平均分担。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出国旅行证件不符遭遣返游客状告旅行社胜诉获赔
下一篇:法定代表人等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后曾试...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国际贸易理论
· 化学工业及相关类H.S代码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