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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2/2 21:20:00

  • 依据新颁布的《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况 有: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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