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4日,45岁的王振法见到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时说:“我们能走到今天,就是坚信法律,一直没有放弃。”
在过去的4年里,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一直在做一件事情——代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80多户村民,为当地遭到特大养殖污染,执著而理性地维权,打了1300多件民告官案件。最后的结果是:告赢了温州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厅和国家环保总局;村民们获得的赔偿,从原先的每亩900元,增加了10倍;新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污水的排放得到控制。
村民们的维权还在继续,这起由工业污染养殖引起的系列民告官案,被专家学者评价为我国民主与法治进程中,村民依法理性维权的典型样本。
数千亩水产养殖被工业污染
2001年,当王振法和其他130多户村民来到温州市龙湾区永兴围垦区,望着那大片荒芜的海滩涂时,都激动不已。他们都是失地农民,分别来自永兴街道、永中街道、灵昆镇等所属各村的村民。
经当地政府同意,他们以每亩3600元的价格承包了这片约5500亩的滩涂。承包期10年。政府的规划是把这里变成海水池塘养殖示范基地。
村民们挖闸、蓄水、围塘,还建了看管房,每亩投入了约1万元成本。王振法也在他承包的20亩滩涂里养殖了鱼、虾、文蛤、花蛤、青蟹等。
“收成相当好!一亩滩涂年纯收入3000多元,养殖户靠这滩涂,子孙吃饭都不愁了。”王振法陶醉在回忆里。
后来,王振法发现周围出现了工厂,先是几十家,后发展到上千家。一些奇怪的现象发生了。
池塘里的水不时散发一种怪味。王振法每次给池塘换水时就发现一批鱼虾尸体,死掉的青蟹大面积趴在滩涂上,越往后,死得越多。
“大家一开始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王振法说,“2003年下半年起,情况变得越来越严重,养殖户都大幅度减产,损失惨重。”
养殖示范基地处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旁和龙湾区内。大家把怀疑的目光投入这里面的企业,这些都是从事皮革、拉管、电镀、印染、化工等高污染企业。会不会是企业排污所致?但大家找不到证据。
到了2004年3月,终于爆发了大面积的污染事故,许多池塘养殖基本颗粒无收。
经有关部门水质检测,永兴围垦养殖示范区的池塘、水源及附近工业废水有害成分严重超标。
据当地海水养殖协会估计,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7亿元。
“这些污染企业产生的大量污水没经过处理就排进河中,在入外海之前,都流经了养殖场的进水口,几次污染都是这样引发的。”王振法气愤地说。
养殖户们选择最直接的维权方式——上访。他们来到龙湾区政府、温州市政府反映。之后,政府给每户养殖户支付了每亩900元的补偿。
“当时污染的责任并没有查清,政府可能是出于稳定人心考虑,但这点钱却激怒了大家。”王振法说。
养殖户们拉着条幅上访、静坐,选择了与大多数老百姓同样的方式,但丝毫解决不了问题。区政府一名官员的一句气话却给了这些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灵感:“去告我们吧!”
“告?到法院去告!大家一致的意见是用法律武器维权。”
追查污染责任方
对这些祖辈都没有打过官司的村民来说,告谁?告什么?如何告?都是陌生的。村民们推选出了几名代表,在全省找律师。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裕来接受了这100多户养殖户的申请。让袁裕来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官司竟然打了1300多起,一直打到了省城、北京。
“我们也希望通过诉讼,把情况查清楚,法院怎么判,就怎么处理。”龙湾区政府一名官员说。
话虽这么说,但是区政府并不配合。养殖户们了解到,按照规划,温州市应该建造3座污水处理厂。但实际上,温州只建成了一座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也就是说,这些污染企业的废水没有经过污水处理就排到了水产养殖园区里。“我们认为区政府对此负有责任。”王振法说。
养殖户们在查阅企业有无环评时,环保局不让查,工商局也不让查。那么就告工商局在核准企业登记时,没有审核环评批文。
法院第一次开庭时,袁裕来压抑住内心的激动:“我觉得养殖户是温州的英雄,一个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就好比家中没有马桶,随地大小便,这如何向子孙后代交代。这并不是一个案件,而是一个事业,是温州人民需要共同做好的事业。”
这番沉重的话一出,合议庭的一位女法官眼睛就湿润了。被告的律师当场也表示:“希望温州有蓝天白云。”
养殖户打赢了第一场民告官案件,顺利取得30多家企业的环评批文。接下来的诉讼受理就顺利多了。龙湾区法院认定有8家企业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龙湾区政府见状发了通知,要求转包单位收回经营权,养殖户则可以按每亩5500元的标准一次性领取补偿款。
养殖户认为这是强制性价格并不合法,最终把温州市政府告上法庭。
养殖户告赢了温州市政府,法院判决撤销了温州市政府不予受理的复议决定,责令温州市政府限期对养殖户的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不惧打击执著维权
官司打到这里,养殖户对事情的脉络也渐渐清晰起来。滨海新区在污水处理厂未建的情况下就使用,虽然浙江省环保局对滨海新区有环评,但滨海新区没有落实,环保设施也没有验收。
养殖户向浙江省环保局投诉无果,就向国家环保总局行政复议,国家环保总局不受理。
养殖户们决定起诉国家环保总局,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立案受理了。这也是国家环保总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当被告。
国家环保总局当被告的消息传来,当地政府恐慌了。他们采取各种手段,逼迫养殖户放弃。“是党员、干部的,还有家属亲戚有单位的,都被做了‘工作’,有的被停职、停岗,直至‘做通’工作为止。”
还有的参与养殖投资的企业股东、老板也在“压力”下不得不退出。
到北京参加庭审的养殖户东躲西藏,躲避着当地来阻拦的人。他们栖息在不要身份证登记的地下室旅店,五六人一间大通铺。他们有时在天津、石家庄、北京迂回栖息。
2006年4月29日至30日,有数百人来到养殖园区,捣毁看管房和养殖设施,毁闸放水,导致养殖的水产品死亡。
所有的养殖户都以惊人的克制,冷静地注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有的蹲在地上哭泣。
这反常的现象令在场的一名政府官员也感到吃惊:“两天里没有一名养殖户被抓,我还以为肯定会发生冲突。”
王振法当时也在现场。“从一开始,我们养殖户就商量过,不做任何过激行为,理智地维权,我们相信损坏东西总要赔的。”
恐惧和悲伤,时刻笼罩在每一个养殖户的心头。
“大家互相鼓励,共渡难关。我们之所以能坚持下来,是因为相信法律和司法机关,我们是正义的。”王振法说。
2006年6月16日,养殖户们终于等来了喜讯:北京市一中院判决国家环保总局撤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判令在60日内重新作出复议。养殖户们顿时信心倍增。
当月底,养殖户针对养殖园被毁向温州市公安局投诉,温州市公安局没有答复。浙江省公安厅在行政复议时称拆除相关建筑物系政府行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养殖户这次把浙江省公安厅告上了法院。2007年1月4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判决,撤销浙江省公安厅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一个月后,浙江省公安厅作出复议决定,责令温州市公安局对养殖户投诉的事项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接连告赢了国家环保总局和浙江省公安厅,让养殖户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更加坚定了他们的选择。
2007年4月,养殖户们再告国家环保总局,因为之前该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认为让浙江省环保局处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法律依据,这显然让养殖户无法接受。但官司败诉了。养殖户不服上诉,至今仍在诉讼中。
尽管如此,养殖户的行动还是收到了效果。当地政府主动要求与他们协商。2008年春节前后,双方达成协议,滩涂被收回,对养殖户的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02万元。
2008年6月,养殖户拿到5600多万元的补偿费。
依法理性维权的典型样本
“这仅是滩涂被收回的补偿费,养殖滩涂被毁损的损失并没有得到赔偿。政府避而不谈。”王振法说。
在浙江省公安厅要求温州市公安局处理养殖户投诉的毁损事件后,龙湾公安分局认定不构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但对于拆除养殖实施主体及相关事实没有作出认定。
养殖户随后向龙湾区政府申请复议,被驳回后向温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11月28日,温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龙湾区政府的复议决定。
养殖户不服向省高院上诉,此案目前还在审理中。
这起官司一审虽然输了,但养殖户拿到了关键的证据:根据庭审时龙湾区政府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龙湾公安分局所制作的询问笔录中有26人证明,拆除养殖设施行为由龙湾区政府组织实施。
于是,养殖户向温州市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确认龙湾区政府等拆除养殖设施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3000万元。
但是温州市政府不予受理。2008年12月22日,养殖户再次以温州市政府为被告向温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温州市政府不予受理决定,并判令其限期受理复议申请。6天后,法院受理此案。
“这两个案件让法院都骑虎难下,像这么大的毁损事件,属于刑事案件,但却是政府行为,如何处理?”袁裕来律师说。
另一方面,对养殖户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也有增无减。
在袁裕来看来,官司打到这个份儿上,养殖户的行动所产生的意义已远远超过了其维权的本身。“公益性味道越来越浓,老百姓更多地是在抗争一个结果,就是让重污染的工业园区给环保让路。”
针对国家环保总局认为,环保部门仅负有对单个企业的环保措施没有落实进行处罚的责任,没有对开发区进行处罚的权力,养殖户向龙湾区法院提起了近1300件行政诉讼。这是针对近1300家企业的环评批文提起诉讼,被告是龙湾区和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保局。
养殖户认为,既然环保部门认为环境保护只能通过对单个企业环保措施来落实,那么在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没有建成的情况下,环保部门就允许企业投入生产的环评批文是违法的。养殖户要求两个环保局各自撤销自己辖区内企业的环评批文。
“这只是数千家企业里挑选出来的有规模的企业。其实我们对每个企业的环评都质疑,我们想通过诉讼来制止这些企业继续污染,还温州百姓一个蓝天白云的环境。”王振法说。
当这千余件诉讼案的材料用汽车运到法院时,法院震动了。政府也震动了。
2008年,龙湾区和开发区所在地的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使用。
一直关注此案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一位教授说,温州的养殖户通过4年的维权,把政府应承担的责任都摊开讲明了。政府不能靠捂甚至暴力执法来回避问题,应该敢于面对,勇于承担责任。
“这就是千余行政诉讼案的现实意义,在整个事件中,处于弱势、被动一方的养殖户,他们所能凭借的就是对法律的信任,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坚持不懈。此案必将成为我国民主与法治进程上的一大亮点,成为村民依法理性维权的典型样本。”这位教授说。(新华网浙江频道-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