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专利策略之痛
来自:深圳知识产权律师网 小企业是商海中最小的船只,它抗风浪的能力不大,但建造容易,转向灵活,捕鱼的能力也不小,只是经常会找不到方向,找不能鱼群。
如何让小企业快速成长起来,成为中型企业、大型企业,是每一个经营小企业的经营者渴望解决的的问题。
企业快速成长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我们在此只谈专利策略。
专利策略是一种以特有的技术让企业在一个非常窄小的领域里保持最优势地位的策略,这是一种最富特色的,投入最经济,优势保持最容易的成长策略,也是小企业成长为中型企业或大型企业的捷径。
怎样制定自己的专利策略呢?这如同治病,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要区别对待。在不同的经营领域里。需要不同的专利技术,首先分析出自己要实现在某一领域做成最先进的,必须拥有什么样的专利技术。这项专利技术是你的小企业能够实现的,它的持有人必须不是一家相关行业的大公司,这项专利技术的实施同时还没有形成规模,但这项专利技术的实用价值又因为你对相关行业的熟悉而非常清楚。这是一个小企业得以成功发展的关键所在。
但只找到一个恰当的专利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设法收集国内国外的所有相关专利,并进行对比研究,将这些药方综合,找出最适合的一方,如果有能力的话,可以将它们综合成一副新药——将它们转让成你自己的专利;不过你工作的重点是找到一项能为你赢利的专利。所有这些,你可以通过研究专利公报,重点是其中的权利请求书来实现,由于目前我国的专利发展还处于成长期,有大量的专利只是为了获得专利权而申请,这给许多专利的保护留下了漏洞,这种漏洞的利用是合法的,也是一种提升自身专利技术水平的快速通道,你的深入研究和利用,是你辛苦劳动的奖励,也是你为了中国专利技术的发展作出的贡献,同时也挽救我国自有知识产权的流失。这些都是小企业广集药方的机遇。
找到合适的药方,你要做的当然是对症下药,尽快实施这一专利并让它形成规模,产生巨大的效益。
但在这时小企业专利策略的痛苦出现了。如果小企业在选中专利后与专利权人接洽,它们又无能为力,专利权转让的成本是很大的,小企业根本承受不起,它们往往是用了所有能筹到的钱才建成一个实施专利的系统,如果再行投入将陷入绝境。
如果小企业先去实施专利,投入生产经营,在获取微薄利润的基础上,艰难行进,冒险创业的话,又可能面临专利侵权的控告,这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这种规定方式,表面上看起来是对专利权人的最大限度的保护,但却在实质上打击了该专利被积极实施的机会,这种规定让更多的小企业想去实施专利而又畏于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而裹足不前。让更多的专利成了纸上谈兵,失去创效的可能性和进一步发展的机会,进而落后、消亡。
我国专利的整体水平并不很高,有的专利技术的含金量很低,如果让一个小企业自由生产,可能创得一点效益,但如果满足专利权人不恰当的要求和进行专利使用许可繁琐的过程,便会使实施其专利的小企业不堪重负,进而放弃对该专利的使用;
另一方面,由于法律对实施专利创造经济效益的考虑太少,只是简单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恕不知,如果专利得不到实施,专利权人的利益保护完全是一张空头支票,对专利权人无益,对社会无益,对专利技术的创新发展也无益。一个企业家如果拿出全部家当投资实施一项专利技术,他无论如何得先行取得专利授权,而一个专利权人一见他的专利有人要用,就会表现出宁肯不卖也不贱卖的高姿态来,一当这位企业家无法接受出价,进而先行实施,依我国法律的规定,他可能会面临迅速破产的风险,或者在与专利权人长期对抗的消耗下,在整个行业中优势殆尽;或者接受专利权人对企业的完全控制。这些就是我国专利法体系对专利保护的结果。在这种法律环境中,守法不得,违法也不行,只能选择不动,什么也不做。这就是我国小企业专利策略的痛处。
专利可比作企业发展的良药,药好而无人用是可悲的,它既是良药的悲哀也是患者的悲哀。而我国的专利法律对专利的保护规定使得先治病,后付药钱的患者成了药品发明人任意宰割的对象,这样的规定让患者拒绝吃药,药品的发明者也吃不饱,甚至于不得不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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