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国际贸易  
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被注销 期货公司告证监会败诉
作者:石家庄公司金融律师部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12/22 10:30:00

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被注销 期货公司告证监会败诉
作者: 郭京霞 常鸣   

     中国法院网讯   江苏期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因自有资金不足,连续停业三个月以上,被中国证监会注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该公司不服,将证监会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证监会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告知书。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期望公司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期望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期货公司之一。2008年3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告知书》,以该公司自有资金不足、连续停业三个月以上为由,注销了该公司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原告期望公司在庭审过程中一再强调,确实曾因资金困难暂停经营, 但是资金是可以筹集和补充的。至于其后来一直没有继续经营,主要是因为被告下属江苏监管局于2005年6月29日出具了一份公函,该公函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等三家期货交易所明确提出无限期停止给原告开新仓,停止原告在三家交易所一切活动,冻结原告公司在三个交易所的经营资金帐户等要求。这份公函发出后,三家期货交易所依据公函停止了给原告开设新仓,冻结了原告在三家交易所帐户,造成了原告无法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原告认为,公司无法经营均是因为江苏监管局冻结原告帐户造成的,由于江苏监管局无限期冻结,导致原告即使筹集了资金也无法运行,因此原告公司停业理由是正当的。

    证监会表示,期望公司因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最低结算准备金的要求,2005年7月、8月分别被各期货交易所停止交易,无法持续经营,公司停业。2005年10月26日,该公司在《新华日报》上发布公告称“暂停期货经纪业务”,对客户进行保证金退付。直到2007年4月15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施行后,该公司仍持续停业,且连续停业3个月以上,证监会认为,期望公司停业的原因并非不可抗力等不能避免、不能抗拒、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无正当理由停业。遂根据期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行政监管告知书》注销原告许可证,程序是合法的,事实是清楚的,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被告还指出,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原告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经营,而且股东放弃经营努力不再投资。针对此情形,江苏监管局依据监管要求向三家交易所通报了原告有关资金状况。为了确保市场稳定,请求交易所限制开新仓。。江苏监管局依照职权通知交易所停止开新仓是其职责所在,是交易所按照会员管理规则及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一中院认为,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期货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未开始营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停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期货业务许可证注销手续。

    本案中,期望公司因不符合交易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金额为200万元,以期货经纪公司会员自有资金足额缴纳”的要求,于2005年7月、8月相继被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停开新仓。此后,期望公司一直没有向其在交易所的帐户中补充注入过任何资金,没有向交易所提出过复业申请。因此,期望公司关于其停业具有正当理由的主张不能成立。

    中国证监会在审查了江苏监管局上报的材料并履行了相关调查手续的基础上,针对期望公司出现不符合持续性经营条件的事实状态作出了监管措施,向期望公司发出被诉告知书,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据此法院一审驳回了期望公司的诉讼请求。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百度“屏蔽门”案一审宣判原告举证不足诉求被驳
下一篇:行诈骗蹲监牢 无证婚姻告吹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落马后曾试...
· 外贸法律英语讲义
· 中英文合同分享
· 河北涉外律师推荐:<如何理解和掌...
· BID FORM投标书
· 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法(离岸公...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地...
· 石家庄各公证处地址联系电话
· 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
· 54名问题奶粉受害者起诉圣元 索...
· 商务部外资司关于下发《外商投资准...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美国和加拿大诉欧盟荷尔蒙牛肉案...
· 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 世界上比较有名的仲裁机构(Arb...
· 涉外商务律师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专题...
· 外贸中的“TT”,关于电汇“TT...
· 装箱单标准格式(PACKING ...
·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应区分其法定代...
· 国际贸易理论
· 化学工业及相关类H.S代码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