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涉黄拷问完全机器弊端 搜索产业面临法律风险
央视曝光后,在谷歌输入“儿子”等关键词搜索一度曾被屏蔽。
在全球范围内都提倡“不作恶”原则的谷歌,正在遭遇中国政府关于“作恶”的指责。上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指责谷歌在互联网上传播色情及低俗信息,随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闻1+1》三大栏目相继对此事进行曝光。截至昨日,谷歌搜索中提供的联想词推荐功能已不再出现,而谷歌事件折射出搜索行业面临的风险,也足以对从业者提出警示。
搜索引擎的联想词惹祸
在周四晚间的《焦点访谈》节目中,央视曝光了谷歌中国传播色情信息的细节,比如在谷歌中国网站输入“性”和 “儿子”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时,搜索引擎还会自动列出涉及色情及乱伦的多个词汇供搜索选择。
事实上,谷歌提供的搜索联想词,其来源是由机器分析所有使用者的搜索习惯,然后把判断最具人气的搜索联想词进行排序推荐,但现在看来,这种完全信任机器的做法并不完美。
观点
机器推荐联想词存在疏漏
●北京正望咨询公司总裁 吕伯望
谷歌的联想词推荐功能,最初是基于中文搜索特点产生,因为中文含义变化多样,可能同一个词延伸出不同意思,因此谷歌用机器判断大家的搜索习惯,做出了很聪明的联想词推荐功能。正是依靠机器判断,推荐的结果难以预料,这是谷歌不谨慎的地方。
●资深互联网律师 于国富
搜索引擎不可能完全屏蔽色情信息,一般来说,判断搜索引擎是否违规传播淫秽信息,应判断其搜素结果中淫秽信息泛滥程度。谷歌涉嫌违规在于联想词功能,无论推荐是谷歌主动做出的,或是由机器自动做出的判断,推荐行为本身总是代表着服务提供者对使用者的某种引导,因此服务商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互联网观察家、新浪博客 陈佼
这次谷歌出事是因为全世界都禁忌的色情问题。可以肯定的是,谷歌在改进方面进行了努力,但显然力度还不够,并且缺乏与相关部门的通畅沟通。谷歌崇尚技术,希望一切都由机器来决定,但这种性格上的偏执可能成为它的最大障碍。
“不作恶”原则应符合中国国情
谷歌在全世界一直尊崇“不作恶”原则,它希望在几乎任何问题上瞬息给人们提供相关的信息,希望避免任何人为的感情因素来保证搜索结果的公正性,因此极力避免人工干预搜索结果。可是,在面临传播色情淫秽信息的指责面前,在不同的市场和法律环境当中,在公共利益面前,“不作恶”原则需要新的版本。
观点
互联网分级制度亟待建立
●北京正望咨询公司总裁 吕伯望
相比国际互联网,中国的搜索行业从业者更需谨慎。中国网民年轻化比例较高,家长们对“网站涉黄”话题十分敏感,希望网站自身要净化。更关键的是,对于色情暴力内容而言,国内还没有针对不同年龄层的内容分级制度,不管是书籍、报刊还是互联网,家长缺少对内容是否涉黄的分级判断和相应的管理办法,于是判断和过滤的责任都被交给内容服务商来执行,压力就更大,不靠人工管理不太可能。
●互联网观察家 石安
此次出现的问题是对谷歌“不作恶”原则的拷问。对谷歌来说,立即“整改”并做表态是第一要事,当然谷歌有必要提出一个让官方、用户等各方都能够接受的中国版本“不作恶”原则,以应对外界对公司根本理念的质疑和未来影响。
搜索产业面临法律风险
谷歌事件的发生,也将搜索行业整体可能面临的风险摆在所有从业者面前,在此之前,搜索引擎往往只被看成寻找信息的工具,它所面临的风险往往集中在所搜索内容的版权上,而在律师们看来,除了版权,搜索引擎可能触犯的政策和法律风险还有很多。
观点
搜索引擎常见三大法律风险
●资深互联网律师 于国富
搜索引擎常见的法律风险有三类,一是版权风险,比如一些搜索引擎提供的MP3搜索及下载服务。此前就频频遭遇版权诉讼。第二类是搜索结果中可能存在一些色情内容、反动内容或者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的内容。第三类则是可能侵犯公共利益,毕竟搜索引擎是公共平台,不能随意提供未经许可的广告信息。互联网不能提供违法的医疗广告,同时也不能助长提供色情信息。法律对互联网服务者不能传播淫秽色情内容有明确规定,且未说明这种传播指的是自己制作还是提供搜索链接。谷歌的事件给互联网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记者观察
搜索需“补课”社会责任
大约一年前,谷歌中国委托其公关公司对记者们做过一次问卷调查,“你心目中的谷歌是什么?”有的说“谷歌是掌握前沿技术的互联网公司”,有的说“谷歌是方便快捷的搜索工具”,还有人说“谷歌是一种媒体”。
现在看来,至少这第三重属性已经越来越明显,随着更多人将搜索引擎当作上网入口,搜索框的重要性正在试图比肩传统资讯门户,从这个意义上讲,此次被指责的所谓“谷歌中国网站”当然不仅仅指那个简单的首页,它包含的是搜索框背后千变万化、包罗万象的资讯世界。
而从传媒企业责任的角度看,谷歌需要注意的地方更多,比如用户,中国的网民不乏18岁以下的青少年,其父母希望作为媒体的网站可以自身净化;比如内容分类,我国现在还没有针对不同年龄层的内容分级制度,谷歌必须自己判断这些内容是否适合青少年,是否违反当地法律。实际上,作为媒体的谷歌早在2004年4月就接到了关于在其网站上搜索犹太人时产生的抱怨,当用户打进相关字眼,一个激进网站便出现在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
当搜索引擎的变化越来越具有媒体属性,是否对搜索结果加以编辑以及依照当地法律怎样进行编辑就成为谷歌不得不着重考虑的问题,这当然会对其最原始的“不作恶”原则提出挑战。
目前,包括谷歌和百度在内的搜索公司都在努力开发各类智能化的搜索引擎,作为最新兴的媒体,这是为了帮助用户更精准和丰富地获得信息;而从企业公民道德上看,搜索引擎作为重要的公共平台,也很难对通过其传播的信息完全的置身事外。
以传媒产业从业者的身份来要求自己,有很多注意事项需要从头进行梳理,搜索公司都在补课。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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