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谈范跑炮,热谈.如果我要是不往这热堆里挤一下,似乎都不那么合时宜了网络里还进行了调查,是跑炮支持率高还是跳跳支持率高,结果出来跑跑比跳跳支持者还多!据传耐克看重了跑跑的广告效应都要找跑跑做广告了!! 学校解聘了跑跑后,跑跑要起诉,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人人替他鸣不平.在我个人看来,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也就一热炒!恶俗. 中国人同情弱者,当他作为老师地震来了撒丫子跑了放下孩子们,大多数人认为作为老师的他单从你的年龄和职业上考虑显然不大合适,而中国的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党纪都对老师此类行为没有任何的约束条款.是否应该受道德拷问似乎也成了一个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事情,立法上的缺失使得道德对错的争论无休无止,大家说说,甚至乐乐骂骂也就罢了__据说地震灾区不少地已经开始重新支桌子搓麻将了_"__这边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看着义演捐款呢,其实人该怎么活还怎么活,往者已往了.?!所以就能闲没事拿恶俗炒作了,甚至不以为耻.因为被跳跳痛骂,因为被解聘所以跑跑一下又成弱者了,所以被同情? 其实,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可还肯公平地客观的评价一下?跑跑所在的校长当初根本无意解聘他,是他在全国人民面前裸奔以后,迫于舆论压力吧才解聘的他.而,跑跑不是那么迫不及待地跑出来在全国人民内面前裸奔,可有谁知道范跑跑是何许人也?谭千秋烈士现在也没他有名气了吧???!!! 如果教师法修改为遇到紧急情况,教师有义务为保护学生采取避险,不能保护学生逃离危险逃逸者,应当视情节轻重受到处分开除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地震时,这样的跑跑老师会少很多吧?即使真跑了,不会对全国人民说一句"我这是人性的真实反映!"我真实,所以不怕裸奔? 跑跑裸奔,激发了不少网民裸奔的兴致. 不是标榜自己.换位思考,彼时彼刻我未必能高尚到如谭千秋如很多舍己救人的烈士般,但是我会自责不会裸奔.如果法律给我契约,平时养我,战时需要我献身,那我会献身,且毫不犹豫.这是一种诚信一种契约精神.跟跑跑有关的报道基本只看题目,没做深入研究,但是真正法律层面的思考就是:作为律师我可以为跑跑们代理,但是呼吁立法对教师的该类义务加以明确. 流行跑和跳.所以拉杂写一篇,流行来得快去得也会快.只有经典才能永恒.芙蓉姐姐的点击量再高,也是一个丑角.闹完笑完,不会对心灵有任何滋养.甚至在我看来跑跑都不能跟芙蓉姐姐比,芙蓉姐姐只是外貌和审美上的异常而已.我曾经读过一本美国小说<蝇王>人在画上泥彩之后会变得比野兽还要凶恶,会把同类凶狠地踩在脚下,且没有羞耻心.网络,如同画在人脸上的面具和泥彩,可以把人阴暗或善良都无限的扩大和膨胀.如果谭千秋烈士成为了远去的记忆淡去的故事了,而跑跑成为了主题和话题中心,我在内心里其实有那么一点点悲哀,我可能并不是如<蝇王>里那个唯一发现人们戴着面具就丢失自己的人,我只是觉得人,伟大就在于它脱离了其它动物的低级趣味,除了生存还有更高尚更高级的精神层面的需要吧.
昨天,跟朋友聊到很晚.能够长久记忆的东西都是能启迪心灵的东西.不是那些流行的盛行一时的东西.经典所以永恒,在于它的不可复制性和启迪人内省的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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