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回来,身体非常疲劳跟朋友的小聚,似乎并不能减轻它.而有个朋友刚好不顺心,我却不能陪她,不免有些。。。淡淡的歉疚。 那种案件圆满办理完结的兴奋感淡去后,其实有很多需要总结的点滴,就象屋外细细的雨丝,在细节的地方方能显示出律师技能的差异和人品魅力的不同吧。 ——
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兴奋地讲起来他们的所见所想,“法官说你那律师怎么那样呢?那意思太给法院下不来台了啊。可我有认识的民庭其他法官都偷偷赞您发现了证据的细节之处,说您的坚持是对的!” ___
在该坚持的地方坚持!无论面对任何压力___即使是主审法官暂时的负面评价,可能以后判案子时候"给律师小鞋穿"。因为一个律师坚持的如果是法律上、证据上的真理,是应该坚持的东西,那么即使当时在法庭之上驳了他们的面子——因为他的先入为主的看法和律师代理意见不一样~——此时,如果你一味地迎合法官,可能当时法官会觉得你识相——有感于一个从法官岗位上“退役”改行做律师的人写得《做一个识相的律师》所以用了这样一个词,那种对律师的居高临下的志得意满简直跃然纸上!其实,从长远看,他内心里是不会尊重一个没有责任心的律师的。而我,在这个案子中,大胆地坚持了自己正确的观点,提出与对方律师和法官对法律认识和证据上不同的观点。最终赢得了包括委托人在内所有参与庭审人的心! 成功在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而这种坚持的前提是方向和原则正确的坚持。 而在我看来有时坚持一个并非正确的观点,也强过没有自己观点的左右摇摆!在穷尽了所有的证据法规之后,跟法官观点上的差异也是可以保留的,更何况是法官没有发现的证据疑点?猿猴是因为独立行走才演变成人类的。坚持,其实可以让律师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提高自我的技能。因为律师的错误,可以修正,如果律师错了,法官可以不采纳他的观点。而法官如果错了,律师一味曲意逢迎,那么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谁维护,说得更严重和深远点:中国的法治社会怎么建设?没有用法律坚持给当事人说话的律师存在,法治社会建设脚步不会迈快的。 一个社会效果和司法效率相结合审理结果,是律师和法官共同努力的结果:方向不一样,导向不一样,但有一样是一致的: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 小文结束前,跟所有的朋友说:坚持改坚持的,放弃没必要坚持的。生活不是法庭,不必处处充满火药味。 很晚了,就此停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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