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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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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集体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8/15 16:13:00 |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集体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分 类】 保险保障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2001年03月22日 【实施时间】 2001年03月22日 【发布部门】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做好2001年集体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1〕74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2001年度集体企业工效挂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效挂钩方案的核定 (一)经济效益基数的确定。新挂钩企业以企业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或以企业前三年平均数为基数;2001年以前已挂钩企业以上年计提工资的经济效益数为基础,并考虑以下因素调整后确定: 1.列入国家计划的新建扩建项目移交生产后增人和接收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应参照同行业或该企业上年人均效益水平合理核增挂钩的经济效益基数。 2.成建制划入或划出人员,按上年财务决算数调整经济效益基数。 3. 从企业中整体剥离出去组成独立核算单位的多种经营企业要从挂钩范中分离出去,按减少的人数及上年人均水平核减经济效益基数。 (二)工资总额基数的确定。新挂钩企业一般以上年工资总额统计年报数为基础,2001年以前已挂钩的企业,以上年工资清算提取的工资总额为基础,并考虑以下因素调整后确定: 1.核增企业因接收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增加的工资、成建制划入增人增加的工资、列入国家计划的新建扩建项目移交生产后增人增加的工资。 2.核减成建制划出减人减少的工资和从企业中整体剥离出去组成独立核算单位减人减少的工资。 3.企业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不计入挂钩工资总额基数,经审核后,在挂钩工资总额基数外单列。 (三)挂钩浮动比例的确定。挂钩浮动比例根据企业人均税利率、人工成本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水平确定,原则上控制在10.7之内。对工资水平高、增长快的特殊行业(企业)要适当调低挂钩浮动比例。 二、工资总额的提取和使用 1.对因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当年应提取的工资总额低于按省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资总额的,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当年应提取的工资总额。据此核定下年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基数按上年实际完成数核定。 2.除劳动保障、地税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以外,企业不得再以其他形式在成本中列支任何工资项目。挂钩企业的所有增资,均应由效益工资列支。 三、继续改进完善工效挂钩办法 1.根据当前加强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挂钩的经济效益指标,要以上缴税金等价值指标为主,对实行复合指标挂钩的企业,要降低业务量(实物量)挂钩指标所占比重。 2.亏损企业可实行工资总额与减亏指标挂钩办法。少数当年减亏幅度较大的企业,可适当增加工资总额,但企业不得因增加工资使亏损超过上年实际数。 四、试行新的工资决定机制 1.已完成公司制改造股权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挂钩企业,可试行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下由企业自主确定工资总额的办法。具体工资管理方案,由企业报同级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批准后实施。 2.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的企业,应积极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企业的工资总量或工资水平,按照两低于原则由企业劳资双方通过集体谈判协商确定。 3.已进行资产重组、产权结构调整(如脱钩、划转、重组)的挂钩企业,如果原来的挂钩范围发生变化,要重新制定统一的工效挂钩方案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地税部门审批。 五、组织工作和清算方法 1.省直企业2000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2001年度方案审核工作,从4月1日开始,4月底前结束,以系统为单位集中审批,请各行业办公室做好所属企业组织工作。 2.从今年起省直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和方案审核工作采用计算机技术,由企业将相关数据录入计算机,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并输出结果。不再接收手工编制的《挂钩企业工资总额清算表》和《挂钩企业方案报审表》。 3.企业在进行工资清算时需要上报的材料包括:已录入数据的计算机软盘、由计算机输出的《挂钩企业工资总额清算表》和《挂钩企业方案报审表》、劳动统计年报表和财务决算表中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基本情况表。 4.为了做好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工资总额清算工作,我们编制了《工资管理软件》,4月份进行操作培训,请各企业做好准备。凡未配备计算机的企业,在4月底前要将相关设备配齐。 5.在进行工资总额清算的同时,要对《工资总额使用手册》进行专项检查、审批2000年度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和征缴职工水利建设基金,请各企业一并做好准备工作。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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