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二手房买卖  
买卖二手房谨防上当 自己把关审查真实性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9/19 12:38:00

买卖二手房谨防上当 自己把关审查真实性


案例
   事主刘先生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求购房信息,几天后一个中介公司打来电话给他介绍了一套两居室,并提供了卖房者郭某的电话。到实地看房后,刘先生对这套房子十分满意。不久,刘先生和房主郭某一起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郭某出示了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原件,工作人员受理了申请。当天,刘先生把几十万元房款一次性交付给了郭某。
    几天后,刘先生在房管局领取了过户后核发的房产证,可就在这时,房子真正的主人出现了。两人手中都持有一套房屋产权手续,两张同样是建委核发的房产证却写着不同的名字。
    刘先生得知,真正的房主郭先生只是委托一家中介帮忙出租房屋,那个卖房人所有的证件材料都是假的。
    发现房产被非法变卖后,郭先生将房管局的上级单位市建委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核发给刘先生的房产证。法院将房子判给原房主郭先生,撤销了刘先生的房产证。刘先生随后也将市建委告上法院,要求其为未尽审查义务赔偿他的经济损失。然而法院一审判决其败诉。虽然骗子已经被警方抓到了,但刘先生怎么也不明白,租房者用伪造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时却一路绿灯,而他在受骗的情况下从建委取得的房产证却变成了一张废纸。
专家律师解答
   
    国家赔偿有法律障碍
    律师表示,刘先生可在法院对骗子的审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国家司法机关追究骗子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案件中涉及的中介公司也参与了行骗或为行骗提供了便利或帮助,刘先生还可以起诉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中介公司中参与行骗的人员的刑事责任。
    但目前国家赔偿法对产权过户的玩忽职守行政行为未明确规定在赔偿范围中,通过行政赔偿诉讼方式救济有一定的法律障碍。
    房管局不审查真实性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管局仅是形式审查办理过户登记发放产权证的机关,在交易过程中并不负责审查真实性。因为房地产交易的大量性,国家机关审查真实性的话,即使可以审查文件本身的真实也无法审查来源的合法性,结果是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也未必能完全避免欺诈发生。
    因此对于交易风险一方面靠购房人自己的实地核实、审慎判断,一方面以国家司法机关对交易过程中的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所产生社
    会威慑力来保证交易安全。正如普通的商品交易一样,不能把交易风险的审查责任转嫁给国家,只能由国家通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追究违法责任的形式事后补救。
    防范受骗律师支招
    1、如果选择中介机构购买二手房,应选择规模较大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中介公司,小的中介公司由于急功近利会不规范操作,发生问题的几率比较大,另外对于买房人完全委托中介机构交易二手房的,购房人一般直接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因此,购房人可在与中介公司的合同中约定中介公司对房屋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果出现房屋的真实性问题导致购房人经济损失,由中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作了这样的约定后,中介公司的实力就很重要,涉及到是否有能力承担这样的赔偿责任。
    2、自行交易的房屋,要实地考察一下房屋的现状,到房屋所在的居委会、派出所等机构了解房屋的情况,与所要购买房屋附近居住的人聊一聊,也是获得房屋有关信息的好途径。
    3、买方应当注意卖方是否有权出售房屋,对此,应当事先委托律师调查房屋权属状况;卖方应当注意买方是否有足够的付款能力。
    4、理智、冷静,不要轻信他人,尤其是不要相信一些超出正常范围的承诺。通常骗子之所以得逞就是利用人的贪心。本报记者孙莹
    利用二手房交易诈骗的事时有发生,律师提醒市民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受骗。来源:京报网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存漏洞 资金不要过中介手
下一篇:什么叫小产权房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户口需支付违约...
· 购房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 二手房交易中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 期房再转让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 买二手房最好请律师介入
· 二手房买卖陷阱及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 买二手商铺四条原则不放松律师教你...
· 购买二手房,不可不知的陷阱
· 二手房过户中的各类问题和风险
· 买卖二手房谨防上当 自己把关审查...
· 订认购书后无法就购房合同条款协商...
· 卖房人收了定金又反悔拒不过户买...
· 二手房买卖下定金四步骤确保定金合...
· 二手房买卖三招应对意向金风险
· 二手房交易中经常遇到的一些案件...
· 二手房买卖中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 二手房交易中常见反悔纠纷处理
· 二手房买卖户口迁移问题不容忽视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大全与处理
· 承租户为什么失去了优先购买权?
· 二手房买卖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存漏洞 资金不...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