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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文书  
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8/15 12:02:00

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制作依据】
    本文书样式供在诉讼程序开始后,当事人要求案件不公开审理时使用。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公开为原则(第6条),以不公开为例外(第45条)。
    公开审判的要求是,审理和宣告判决均应公开进行。所谓公开,即对社会公开,包括:一是对群众公开,除了合议庭评议秘密进行外,允许群众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宣告判决;二是对新闻媒介公开,允许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将案件公诸于众。为了切实贯彻这一制度,必须依法做好一系列的工作,如公告公开案由、被告和原告、开庭时间和地点。目前由于法院的设备条件或思想上的顾虑等原因,往往该公开的不公开,或搞内部公开等限制,这就影响了这一制度的贯彻。当然,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也并非对任何人都不加限制。例如有些案件不宜让儿童旁听;对外国人要求旁听的,应根据法庭规则,经申请许可后发给旁听证;对服刑人或与本案有牵连的人,一般不应让他们旁听。此外,在第二审依法采取书面审不开庭的情况下,也就不可能对社会公开了。
    《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一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包括涉及政府和军队的秘密及各种技术和业务秘密的案件。按保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绝密,凡是涉及各种国家秘密的案件,在宣读有关案情时,应删除或节选。也就是说,不但不公开审理,而且庭审时对当事人、参与人等也注意保密。审判中需要调查证据所涉及的文件、事物,如果有关国家秘密,应遵照保密法的要求进行处理,必要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二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如涉及当事人等的私生活、合法财产秘密、不愿让外人知道的一些人际关系等等;三是法律另有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对上述案件不公开,其目的在于一方面保护国家的利益并防止对社会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保障公民、法人等的隐私权,同时有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制作本文书。

【文书样式】
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    诉        一案,我要求不公开审理,理由如下: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请予审查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首部
    即标题,写明文书名称“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二、正文
    1.抬头,写明致送文书的机关名称,即“    人民法院”。
    2.案由。“你院受理    一案”的空白处填写双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3.提出不公开审理的请求和要求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即本案中涉及到某种难以明言的隐私问题,或涉及商业秘密,如公开审理将导致不良影响,以及可能影响法庭的调查审理。可表述为:“我要求不公开审理,理由如下:    ”。
    4.写明依据的法律条款项。表述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请予审查批准。”
    三、尾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申请人是法人或其组织的,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亦应签名或盖章。
    2.注明具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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