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制作依据】
本文书样式供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证明代表人身份时使用。
根据有关程序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作为法人、其他组织和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由共同诉讼当事人推选的代表人进行诉讼,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上述法定代表人和代表人的身份,需要有一定的书面文件予以证明,这就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能够参加民事活动,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代表人是代表其他组织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代表人代表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在行政诉讼中,代表人的身份,由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予以证明。
【文书样式】
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在我 任 职务,是我 的代表人。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公章)
附:代表人住址:
电话:
【填写说明】
一、首部
即标题。写明文书名称“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正文
1.首先写明,其他组织代表人的姓名。
2.再写明其他组织的名称,说明何人在何单位任何职务。
表述为;“ (代表人姓名)在我 (单位名称)任 (厂长、经理等)职务,是我 (单位名称)的代表人。”
三、尾部
1.注明制作本文书的日期(年月日)。
2.在年月日上方写明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填写代表人住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