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外商前来投资,从而将产生很多涉外的法律关系,也会出现很多新的法律领域,如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方面。这既给中国律师的业务拓展提供了契机,也促使我们要培养出更多的综合业务能力较强,掌握多方面知识,熟悉世贸规则的涉外律师,以增强中国律师的国际竞争力,抗衡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满足市场需求。” ——摘自朱洪超律师(中国律师协会 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前中国的高端涉外法律人才根本不足以应付日益紧缺的需求,至少需要5倍于现在的人才规模才能缓解紧缺的现状。 律师的收入本来就高,那涉外法律人才的收入又如何呢?处理涉外法律案件,1小时的咨询费可达数百美金。涉外法律案件,特别是反倾销、知识产权等案件,涉及到的金额往往会有几千万、几亿甚至几十亿美元,如果胜诉,律师费就有几十万、几百万美元。一个高端的法律人才给跨国公司做兼职法律顾问,1年的收入也有几十万人民币!所以,高端涉外法律人才绝对是“金领”中的“金领”。” ——摘自《法制日报》
“我国的律师从整体上讲,由于历史原因,专业程度还不高,尤其是涉外律师,既懂专业又懂外语的“双科”律师更是凤毛麟角,因此就目前现状,中国律师总体上还缺乏在国际舞台上竞争的基本功底。不过,大部分专家和律师都对中国涉外律师的前景非常看好。国外的律师专业化程度高、法律服务意识强、管理水平高,但是他们也有“软肋”。比如成本,欧美律师要价是国内律师的好几倍;其次,对中国的了解,国外律师尽管通晓国际惯例,但深谙中国国情的却为数不多;而这些则是中国律师的优势,只要中国律师扬长避短,苦练内功,在中国的涉外法务工作中还是可以大展宏图的。” ——摘自《法制日报》
“中国“十一五”期间涉外律师的需求量在10000人以上。现在全国能熟练运用外语和法律知识与国外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的仅有 2000人左右,熟知国际法、国际贸易法和WTO规则的律师尤其稀缺。“而在上海的七千多名律师中,只有100名左右律师具备这样的素质和能力。” ——摘自《2005中国人才报告》 “涉外律师紧缺是近年来律师市场出现的一个明显趋势。我国加入WTO后,涉外律师需求增加,国内涉外诉讼律师人才断层现象已经有所显现。涉外诉讼中,反倾销调查针对的是某一类产品,这一类产品往往涉及数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随着国内企业“谁应诉、谁受益”意识的提高,企业应诉积极性和应诉率不断提高,再加上聘请国外律师费用高等,企业对国内低成本的反倾销诉讼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呼唤着这类专门人才的大量出现。上世纪80年代,国内企业请美国律师打反倾销官司只需几百美元,而到上世纪90年代,这类费用涨至数万美元。目前我国涉外律师人才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州,但中西部不发达省份,这类专业人才几乎是空白。涉外诉讼对律师的专业素质要求高且程序繁琐复杂,一两个人往往难以胜任,需要法律、贸易、财务、外语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形成团队。而涉外律师的匮乏,对律师们和即将成为律师的法律专业人士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和施展拳脚的新舞台.” ——摘自《经济日报》
“目前中国的相关政策体制规定,外资律师事务所不得进入中国诉讼领域,并且要求从业律师必须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和本土文化。此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是律师上庭的必备专业条件之一。 相对而言,司法考试却不是从业律师进入非讼领域的敲门砖。随着中国加入WTO,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在商业领域内随之产生法律问题和纠纷,这就要求具有国际化背景和流利英语水平的专业人士来从事相关的法律文本与咨询业务。 因此,在中国目前的法律市场,非讼这一高端领域主要还是以外资律所为主。据介绍,随着中国社会的国际化进程不断深入,相对于费时费力的诉讼流程,“防患于未然”的非讼业务将更受青睐。新人进入诉讼领域的起薪工资比较低,一般为1000-2000余元,但其诱人之处在于能学习、积累很多经验,这对于“越老越吃香”的律师行业来说,是潜在无形资本。一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之后,上庭律师的薪资则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以接案来提成计算,一般年薪可达10万元人民币。 在非讼领域,由于外资律所的进入及扩展,薪资差异进一步扩大:一般中资所的起薪工资为2000-4000元左右,而知名外资所则高达8000-10000元。 薪资的差异也体现出外资所对律师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有流利的专业英语水平及国际化背景和理念的海归人士在激烈的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 ——摘自《青年报》
法学院学生就业难
“武汉大学法学院300多名硕士毕业生差不多全部报考了公务员,最后被录取的只有五六个人,这几位‘成功人士’成为年级里的传奇人物。”硕士生的就业尚且如此艰难,本科生就更不用说了。近年来法学院校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较低,有的院校竟只30%左右,居于就业率较低的12个专业之列。在我们学校,法学本科就业率连续两年排在倒数,今年更是掉到了倒数第二,辅导员迫于工作压力 ,以近乎恳求的口气对我们说:“时间紧迫,就业形势严峻,希望大家 不要再挑工作了!一千也好,八百也罢,赶快找一份工作,要有先就业再择业的观念…” ——摘自《南方周末》
“ 毕业半年后就业率仅为83%,不仅低于全国“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89%,甚至低于全国其他本科院校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87%
法学本科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并非近年的事,上个世纪末就有显现,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在全国214个学科专业中,法学专业就业率当年排在187位,2005年则成了“老末”
10年前,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后基本上都有机会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即使不能到司法机关工作而从事与其相关的工作也不会很难。但现在,进入司法机关或当公务员,成了大多数学生的奢望。就业难、找工作难成了学生和家长的共同的心病
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平均全国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看到这个说法,很多人可能会感到震惊和不解,特别是正在就读法学专业的学子们以及全国几百所法律院系的管理者乃至教师们,但是已经毕业的法学专业的学生们都会平静地认同这个结论。”
《法科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国高校毕业生平均水平》 ——摘自《中国教育新闻网》
“ 苏力老师在其著作《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一书中讲到“由于种种广义的利益原因,法学院的毕业生,除非不得已,一般都拒绝进入法院系统,特别是拒绝进入基层法院系统”(第341页)。对此,苏力老师的基本分析逻辑是,随着劳动力市场的日益开放,计划经济分配毕业生制度已经废除,法学院的学生面临着更多的选择,这些选择在各个方面都要比去基层法院收益更多。 若从苏力老师求学经历和地位来看,这种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苏力老师先在北大读本科,后又在北大读硕士,读硕期间赴美国留学,92年回国之后,一直在北大法学院任教,现在又任北大法学院院长。可见,苏力老师一直在一流大学里学习和工作,他此处的分析也是高度“语境化”的,即从一流法学院的角度来分析“法学院学生都去那儿啦?”,而没有或在无意中遗忘了二流、三流甚至更差法学院学生的就业意向及概况。 根据笔者对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2001级部分学生在大二暑假实习报告的调阅。发现大部分同学都去了公检法实习,其次是律师事务所,而到企业或其他部门的学生则少得可怜。这反映了作为一般的普通法学院的学生,就业的第一要选还是以法院为住的公检法系统,其它的职业或行业才是其次要的甚至是无奈的选择。但是,现在,进入公检法又面临更多的困难。一是僧多粥少,一些公检法单位里本身就养着许多没有合法身份的编外人员;二是台阶不断提高,已经形成了基层本科,中层硕士,高层博士的局面;三是暗箱操作严重,没有“关系”根本没有希望。在此种情况下,法学院的学生都不得不另谋职业,这种“令谋职业”是痛苦的、需要付出代价的,而非苏力老师所说的“种种广义的利益原因”。因为中国是一个迈向法治的后进国度,法治环境十分欠缺。进而,不能不说,法学院的学生找工作很难,但还有一定的必然性。若不然,中国岂不是法治国家了。”
《法学院学生就业难有必然性》 ——摘自《杭州普法网》
“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从社会需要来看法学专业是大有发展前景,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对于经济类、财经类等一些专业就业来说,法学类就业出路相对较窄。 第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存在冲突。法学毕业生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却不能立刻从事与法律专业关系极为密切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职业的工作,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这项考试一般在每年9月份考试,其最大的特点在于难度大,通过率仅为10% 左右。法学毕业生通过四年的法学专业课学习,却因为不能通过法律资格考试,而被与所学专业具有最密切关系的职位拒之门外。 第二、毕业生就业倾向于政府机关、公检法等机构由于职位有限,因此在报考公务员中会出现几百个人竞争一个岗位的局面,这样必然导致大多数毕业生遭到淘 汰。 第三,法学专业毕业生转行发展困难,其他专业毕业生又大量涌入法律行业,使得原本就激烈的竞争更加严峻。现有的司法考试体制并不限制其他专业的人报考,很多其它专业包括自考法律的毕业生通过率也占相当一部分。” ---摘自《中国大学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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