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外贸律师  
货运险ICC条款与CIC条款区别 | 海商法资讯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5/3/20 10:39:30

一、ICCCIC的区别:

1. ICC条款是INSTITUTE CARGO CLAUSES的简写,由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制订,其包括ICC(A)ICC(B)ICC(C) 战争险、罢工险、恶意损害险等。目前为国际上通用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以下简称“协会条款”。

CIC条款是 CHINA INSURANCE CLAUSES的简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主要是参照ICC),制定了各种涉外保险业务条款,总称为“中国保险条款”。险种包括: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等。以下简称“中国条款”。

2 .责任范围不同 :协会条款中的ICC(A)ICC(B)ICC(C) 所承保的范围依次减小,承保范围大概相当于,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按照顺序)。

而又不完全一样,其中“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分别要大于ICC(C),ICC(B),而“一切险”责任范围则小于ICCA)。

3. 适用的法律不同。一个适用中国法律,一个适用英国法律。

4.除外责任不同,协会条款的除外责任更详尽,包括不适航,不适货,不适用等承运人的基本责任条款。

5.协会条款中,没有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之分。

6.协会条款中,战争险、罢工险可以单独投保,而中国条款中战争险、罢工险必须在投保了平安险、水渍险或者一切险后方能投保,属于附加险。

7.协会条款中,ICC(A)当中包括海盗行为造成的损失,而中国条款海盗行为属于战争险范畴。

二、协会条款,ICC(A)ICC(B)ICC(C)作简单介绍:

ICC (A)条款的主要内容:条款主要承保海上风险和一般外来风险,责任范围广泛。在风险条款中,ICCA)条款改变了以往“列明风险” 的方式,采用“一切险减去除外责任”的方式,声明承保一切风险造成的损失,对约定和法定的除外事项,在“除外责任” 部分全部予以列明;对于未列入除外责任项下的损失,保险人均予负责。(即:除了什么什么意外不保,剩下的全保。)

ICC (B)条款的主要内容:ICC(B)对承保风险的规定采用列明风险方式。ICC(B)承保的具体风险如下:

1)火灾或爆炸;

2)船舶或驳船搁浅、擦浅、沉没或倾覆;

3)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4)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与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或接触;

5)在避难港卸货;

6)地震、火山爆发或闪电;

7)共同海损牺牲;

8)抛弃和浪击落海;

9)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吊装车厢或储存处所;

10货物在装卸时落水或坠落而造成的整件货物的全部损失。

ICC(C)条款的主要内容:ICC(C)对承保风险的规定,也是采用的是列明风险方式。

ICC(C)只承担重大意外事故,而不承担自然灾害及非重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损。ICC(B)承保的具体风险如下:

1)火灾、爆炸;

2)船舶或驳船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

3)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4)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

5)在避难港卸货;

6)共同海损牺牲;

7)抛货;

以表格方式比较:

承保风险

ICC(A)

ICC(B)

ICC(C)

(1)火灾、爆炸

(2)船舶、驳船的触礁、搁浅、沉没、倾覆

(3)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

(4)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出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

(5)在避难港卸货

(6)地震、火山爆炸或雷电

(7)共同海损牺牲

(8)共同海损分摊和救助费用

(9)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10)投弃

(11)浪击落海

×

(12)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贮存处所

×

(13)货物在船舶或驳船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任何整体的全损

×

(14)由于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船长、船员等)的故意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

×

(15)海盗行为

×

×

(16)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

×

×

三、协会条款的除外责任:

1.一般除外责任

1)可归因于被保险人故意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2)保险标的的自然渗漏、重量或容量的自然损耗或自然磨损造成的损失。

3)保险标的包装或准备不足或不当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4)保险标的固有缺陷及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5)直接由于延迟包括承保风险引起的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6)由于船舶所有人、经理人、承租人或经营人破产或经济困境产生的损失或费用。

7)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或核裂变和(或)聚变或其他类似反应或放射性作用或放射性物质的战争武器产生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ICC(A)ICC(B)ICCC)对于一般除外责任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但ICC(A)仅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不法行为所致损失和费用不赔偿,而ICC(B)ICCC)则规定对任何人的故意不法行为对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不赔偿。

2.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1)保险货物在装船时,如被保险人或其雇用人员已经知道船舶不适航,以及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或起重运货车的不适货,

则由不适航与不适货而造成保险货物的灭失、损害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或雇佣人员知道船舶等运输工具的不适航、不适货,则保险人对因违反船舶适航性及适货性的默示保证造成的货物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ICC(A)、ICC(B)、ICC(C)关于不适航与不适货除外责任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

3.战争除外责任

1)战争、内战、革命、造反、叛乱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交战方之间的任何敌对行为。

2)捕获、拘留、扣留、禁止、扣押(海盗除外)以及上述原因所导致的结果或任何企图、威胁。

3)被遗弃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被废弃的战争武器。

ICC(A)、ICC(B)、ICC(C)关于战争险除外责任的规定基本是一致的,但ICC(A)承保海盗风险,ICC(B)、ICC(C)不承保海盗风险


4.罢工除外责任

1)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加工潮、暴动或民变人员造成。

2)罢工、被迫停工、工潮、暴动或民变引起的。

3)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由于政治动机采取行为的人员造成。

ICC(A)、ICC(B)、ICC(C)关于罢工险除外责任的规定基本是一致的。

四、关于是使用协会条款还是使用中国条款的建议:

1.对于中国进口的货物,建议由进口商自行投保货运险,并使用中国保险条款,这样在理赔时同国内保险公司打交道会更方便一些。

2.对于中国出口的货物,建议使用协会条款,因出口的货物大都由国外的收货人进行理赔,使用协会条款比较方便。

3.协会条款ICC(A)保障最全面,适时候可以选择该条款。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新版投资目录释放哪些政策信号?
下一篇: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的防控要点|法律干货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海牙认证Apostille
· 信用证结算方式
· 货运险ICC条款与CIC条款区别...
· 国际税法:住所地和居所地不同的,...
· 咨询服务(Procurement...
· 石家庄涉外律师/国际贸易律师/外...
· 汇票上一定要有签字吗?加盖公章算...
· 律师聘用协议(中英文对照)
· 法律媒体和律师眼中的涉外律师
· 国际税法:各个国家认定税收居民的...
· 郭国汀《我的律师生涯》
· SOHO 挂靠外贸公司操作流程详...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 海运提单的缮制
· 金融票据的概念和汇票的缮制
· 【货物运输】如何认定FOB贸易合...
· 关于外国商号的法律保护
· 对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 发票的概念及缮制,装箱单的基本条...
· 如何起草涉外合同:涉外合同格式
· 在涉外技术转让谈判中律师能做些什...
· 元照《英美法词典》编撰的故事:被...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